在广东省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联合会成立大会上的讲话

(2012年5月16日)

同志们:

刚才,广东省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联合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这宣告了广东省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联合会的成立,工会组织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迈出了重要一步。在此,我谨代表广东省总工会对联合会的成立和当选的第一届理事会成员表示热烈的祝贺,对省社工委、省民政厅对工会工作的关心、对联合会成立的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就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发挥省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联合会的作用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成立省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联合会,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的重大意义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党中央针对国内外的新形势新变化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在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上也对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创新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是当前进行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工会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工会着力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有利于实现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实现党和政府对社会管理的全覆盖,有利于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首先,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是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部署的必然要求。在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全省社会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上,汪洋书记多次强调,要重点探索社会组织枢纽型服务管理模式,把工会等群团组织打造成为枢纽型社会组织。在刚刚闭幕的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上,汪洋书记要求进一步深化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创新人民团体的活动方式,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体系。成立省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联合会,根本目的在于贯彻省委、省政府要求,团结、联系更多同类的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工会的政治桥梁纽带、业务龙头和日常管理服务平台作用,积极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

其次,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是应对当前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新形势的迫切需要。目前,我省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在服务职工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存在管理体制混乱、资质良莠不齐、发展思路不明等一系列问题。成立省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联合会,可以充分发挥工会在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引领作用,凝聚、吸纳更多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形成完善的社会服务网络,对加快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小政府、强政府、大社会、好社会”的社会管理格局有重要意义。

再次,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是工会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我省地处改革开放前沿,各种劳动关系矛盾容易受到境外势力的插手利用和挑拨煽动,维护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团结统一的任务很重。成立省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联合会,有利于推动工会进一步密切与职工群众的联系,做好新时期职工群众工作,最大限度地凝聚整合社会力量,激发广大社会组织和职工群众参与社会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二、进一步明确成立省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联合会,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的发展思路

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是一项创新性工作,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我省工会今后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的基本思路是:在省委和全总正确领导下,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汪洋书记在省社会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精神,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核心任务,立足工会组织特点和优势,以服务职工尤其是异地务工人员为出发点,以培育发展、规范引导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发挥作用为着力点,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坚持“四个并重”,即在工作方式上,坚持凝聚职工群众与引导社会组织并重,在工作领域上,坚持生产企业与生活场所并重,在解决诉求上,坚持经济诉求与社会诉求并重,在服务对象上,坚持户籍职工与异地务工人员并重,发挥“四个作用”,即联系社会组织,提供社会服务,协调社会利益,化解社会矛盾,探索建立以各级地方工会为枢纽,以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为对象,以项目化、社会化和市场化运作为主要方式的枢纽型社会服务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工会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作用。

三、牢牢把握省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联合会的工作重点,切实发挥枢纽作用

联合会成立后,工作任务很多,必须根据形势的需要,职工的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务求工作实效。联合会要搞好资源扶助,按照制定的发展规划,出台扶持政策和标准,明确扶持对象、服务内容、联系机制、监管措施等,为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提供孵化培育、业务指导、协调沟通、自治自律、项目统筹、资金扶助、人才支持、党团管理、资质评估等综合性服务。一是要大力培育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要积极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孵化服务平台,形成“工会积极支持、民间力量兴办、专业团队管理、职工群众受益”的社会组织培育模式,扶持一批与工会工作相关、与职工群众贴近、与和谐劳动关系相适宜的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二是要积极引导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要加强分类指导,加大对具有合法身份的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的关注、联系、合作,扩大工会对其影响和带动作用。三是要联合带动相关社会组织开展活动。要加强与工商经济类、社会服务类、文化教育服务类及学术类社会组织的联系,发挥联合带动作用,在推行建立行业工会联合会,联合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共同举办技能竞赛、展览展销、集体协商、文体活动等方面发挥带动指导作用。

四、切实加强省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联合会规范化建设

联合会成立后,要根据章程规范运作,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法开展活动。要自觉加强与省社工委、省民政厅、省总工会的联系,接受指导和监督。要管好用好联合会的经费和资产,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把经费用到职工群众最需要的地方。要重视和加强宣传工作,积极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扩大联合会的社会影响力,把更多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团结凝聚到联合会中来。

会员单位要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做好直接服务职工群众工作。省总内部的社会团体要带头切实履职,为职工群众多办好事实事。各会员单位要借联合会成立的机会,按照“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和“项目化委托、专业化服务、社团化管理”的要求,在竞争机制下,进行双向选择,充分利用联合会这个支持服务平台,承接政府转移的职能和服务项目,打造服务品牌,提高服务质量,在履行职责中不断发展壮大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