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和落实职工的民主权力 实现工会组织建设新突破

(2012年5月24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今天,省总在深圳召开会议,总结推广理光公司工会工作的经验做法。这是对深圳工会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我们深感荣幸、倍受鼓舞。首先,请允许我代表深圳市总工会,向出席今天会议的维龙主席、陈彪副市长和全省各级工会的各位领导、同行们表示热烈的欢迎!

刚才,理光公司工会作了典型发言。正如汪洋同志指出的,理光工会的经验,归结起来就是通过真正意义上的民主选举产生工会,体现工会作为“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的应有面貌,切实当好职工合法权益代表者和维护者,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上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基础性作用。那么,“理光经验”带给我们的启示是什么,深圳市总工会在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的思考和做法又是怎样,在此,我作一个简要的汇报。

一、“理光经验”的启示

“理光经验"给我们的启示是:

一是只有通过真正的民主选举,才能赢得职工群众的认可。理光公司100%的职工加入了工会,如此高的入会率说明这个企业工会得到了职工的认可和信任。作为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工会公信力、凝聚力来自于职工、植根于职工。从理光2007年和2011年两次工会委员会选举来看,整个选举活动严格按照《工会法》、《企业工会主席产生办法(试行)》来进行,充分表达了职工群众的意愿和诉求,确保了为人正直、热心为职工服务、有较强工作能力的候选人当选,工会的代表性和权威性由此产生。“理光经验”告诉我们,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做好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代言人,必须尊重职工群众的民主权利,充分相信职工群众自己做主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发挥好他们追求自身利益和幸福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他们成为工会事业发展的支持者、参与者和受益者。

二是企业工会要有规范化的运作,才能更好地履职守责。理光工会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严格按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在规范的制度下有效运作起来。在组织架构上,理光工会建立完善了“公司工会委员会—7个工会组—165个工会小组”的三级工会组织体系,把工会工作的触角延伸到了—线基层,拓展和畅通了服务职工群众的渠道。在制度建设上,理光工会从日常工作、组织建设、困难帮扶、财务管理以及与企业行政方沟通协调等方面,都建立了一整套与企业管理模式相适应的制度和机制,为落实各项工会工作任务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同时,理光工会坚持按章办事,公开透明。比如,坚持每季度与企业高层沟通交流,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多渠道、多方面解决涉及职工群众

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和实际困难,努力为职工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在经费开支上,理光工会严格审批程序并予以公开,自觉接受广大会员监督,全年工会经费200多万元,办公费却只有7000余元,每笔经费都花在了职工身上。“理光经验”告诉我们,一个规范的制度要比一个好的工会主席更重要;企业工会主席和工会委员会最重要的职责,就是保证《工会法》和《工会章程》所规定的各项职责落实到位。只要这样,才能增强企业工会工作的刚性约束,把企业工会工作纳入到职工群众民主监督的轨道,把工会工作的评判权交给会员群众,真正实现企业工会向会员负责。

三是建立集体协商机制,才有和谐的企业劳动关系。理光工会通过规范化的运作,团结和凝聚了职工,而一个赢得职工信任的工会,也赢得了企业的尊重,让企业认识到工会在建立良性的员工关系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正是这样,理光工会与企业建立了一种持续的合作与互动关系,企业劳资关系中出现的问题,都能通过企业与工会的经常性沟通予以解决,这实际上就是集体协商机制。2011年,理光一个车间38名职工因技术补贴问题引发停工事件,理光工会抓住这个时机,适时启动工资集体协商,妥善处置事件,化解危机,并得到了企业的认同。“理光经验”告诉我们,工会是劳资关系的产物,劳资矛盾和利益冲突不可避免,但工会与企业的良性互动并在此基础上建立的集体协商制度,可以有效地减燃,增加合作,把劳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谈”出劳资双赢,“谈”出企业和谐。

四是只有激发工会干部的内在驱动力,才能造就一个有活力的工会。在理光,有一支素质高、业务精、作风好的企业工会干部,他们以满腔热情和高度负责的态度,主动站在协调劳动关系的第一线,凝聚职工、团结职工,真心实意服务员工。这种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精神,不仅来自企业工会干部的思想觉悟和作风修养,还来自于职工群众对他们的期待和尊重而激发的内在驱动力。正如理光工会主席钱家良那一句质朴的话:“我们就是想为职工做点事情”。“理光经验”告诉我们,职工队伍当中并不缺乏具有奉献精神、想为大家做事、也有能力为大家做事的人,我们只需要通过加强工会自身建设,恢复工会作为群众组织的本来面貌,就能激发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的涌现,并吸引更多的人在工会干部这个岗位上实现自我价值。

二、基层工会组织建设需要新思路新突破

“理光经验”给我们的启示,也是近年来深圳工会工作的体会。这些年来,深圳涌现出盐田国际、沃尔玛、爱普生、先端精密、高新奇、艾美特、百事可乐等一批企业工会的典范和样板。这些企业工会与“理光经验”有着共同的特点,就是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鲜活的生命力,从不同角度回答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在所有制多元化情况下,工会组织怎样才能发挥好作用”的问题,对于新时期进一步加强工会工作,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创造劳资双方互利共赢的格局,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因而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肯定,得到了广大职工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这说明,只要认真贯彻落实《工会法》和《工会章程》,我们的企业工会组织是能够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发挥应有的作用的。

但是,从总体上讲,工会组织还不适应时代的要求,没有满足职工群众的期盼,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当中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汪洋、王荣同志在理光调研时不约而同地提出了同一个问题:在现有的企业工会中,像理光这样的工会有多少?坦率地说,深圳像理光工会这样好的工会组织,堪称典范,但数量的确不多。其实我们也一直在认真反思这个问题。应该说,我们各级工会干部是尽心尽职的,想了很多办法,作了很多努力,但效果却不佳。问题在哪?关键在于工会组建的指导思想要紧跟形势的发展,在工会组织运作上要体现工会作为“职工权益代表者”的本质属性。过去,我们总担心让职工自己选举工会,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工会主席多数由资方指定,民主选举没有真正落实,造成企业工会在组建和发挥作用上依附于企业方,难以代表职工的利益。职工平时不知道有工会,一旦发生劳资纠纷,则不信任工会,甚至要求改选工会、成立自己的工会。工会脱离职工群众,是当前工会工作面临的最大危险。

早在1978年,邓小平同志在中国工会第九次代表大会上指出,“工会组织必须要密切联系群众,使广大工人都感到工会确实是自己的组织,是工人信得过、能替工人说话办事的组织,是不会对工人说瞎话、拿工人的会费做官当老爷、替少数人谋私利的组织”。他强调,“工会要为工人的民主权利奋斗,它本身就应该是民主的模范”,“工会只要这样做了,就会在工人群众中有很高的威信”。小平同志的话深刻阐明了中国工会组织的性质和发展路径。经过了30多年的改革开放,在社会经济基础和职工队伍状况发生了深刻变化的情况下,重温小平同志讲过的话,我们更感到具有现实针对性和指导意义。作为最大的群众组织,工会工作是社会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会要跟上时代的步伐,承担起化解劳资矛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历史重任,就必须尊重和落实职工的民主权利,使工会成为职工群众可以信任和依赖的“职工之家”,以健全和完善的组织功能,实现他们的各项权益、满足他们追求幸福生活的愿望,成为工会事业发展的支持者、参与者和受益者。在当前的形势下,民主建会虽然不是万能的,不可能解决工会工作面临的所有困难和问题,但我们必须认识到,没有民主建会是万万不能的。真正的民主建会绝不仅仅是让职工举手投票选工会,而是一个发动组织和教育职工、激发职工的集体意识、提高职工的阶级觉悟、锻炼职工的组织能力、形成统一意志的动态过程。也就是说,真正的按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民主建会,是赢得职工认可、提高工会威信的根本路径。

今年年初以来,深圳市总工会对以往的工会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和梳理,确定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圳工会的两项重点工作:一是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我们形成了“民主选举产生、规范化运作、向职工群众负责”这样一个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的工作思路。其核心就是以职工为本,尊重和落实职工的民主权利,让工会回归到“职工群众组织”的本来面目,更好地打造一批像理光这样的工会组织,让企业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切实发挥作用。二是建设工会大学校。针对新生代农民工不断提升素质的要求,市总工会在总结前三年职工素质提升工程的基础上,从今年开始每年投入工会经费6500多万元,以“大培训、大提升”培养“新工人、新市民”,帮助职工提升自身的劳动技能和素质,从源头上主动维护他们的劳动权益,使他们能够真正地融入到城市生活中。在这两项重点工作中,工会组织建设又是重中之重,必须举全会之力、持之以恒,抓出成效。正如汪洋同志航兑:“按照这样的思路去抓工会建设,几年之后深圳这个城市将会受益,广东也将会受益。”

三、以千人以上企业为重点,建设职工真正信赖的“职工之家”

今年年初,我们作了一项统计,全市千人以上的重点企业有745家,覆盖职工约230万,约占全市职工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无论从企业规模、职工人数,还是从社会影响面来看,这一部分企业的劳动关系和职工队伍状况,不仅关系到全市劳动关系建设的和谐程度,更影响到深圳这个“企业社会”的和谐稳定。在这样的认识下,我们将把工作重点下移,突出以千人以上企业为重点,靠前一步、主动作为,切实加强对千人以上企业工会的领导和协调,以此实现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的突破。

一是加强对千人以上企业工会的指导。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工会组织建设的工作意见》,指引市、区、街道三级工会组织按照真正的民主建会、规范运作、为职工负责的工作思路,加强企业工会组织建设。

二是建立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依托现有工会组织网络、数据库以及“12351”热线、职工法律援助等信息化工作平台,按照“整合资源、扩展职能、主动维权、扩大影响”的要求,规划筹建市总工会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切实掌握千人以上企业及其工会和职工队伍的基本情况,实现动态管理。

三是改造和提升一批企业工会。明确两个切入点:一个是对今年到期换届的163家企业工会,市、区两级工会将建立联动机制,对这些企业工会的换届工作提前介入、加强指导,按照《工会法》的要求,严格履行民主程序,确保将工会主席候选人的提名权、决定权交给会员群众,积极稳妥地推进直接选举企业工会主席工作。目前,市总工会已经在百事可乐、欧姆等多家知名企业启动了这项工作。第二个是对发生过重大劳资纠纷或工会作用发挥不到位的千人以上企业,推动企业工会规范化建设,引导他们树立“建会就是建家”的工作理念,把制度建设作为打造“职工之家”的核心,建立起顺畅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强化服务会员、维护会员权益的功能,推动更多的适应新形势的工会组织大发展。市总工会已经启动对海量存储公司工会的改造。

四是坚持“建会就是建家”,把“会员评家”落到实处。严格执行“企业工会考核工作由上一级工会指导、企业工会自行组织实施”的原则,通过开展“会员评家”等活动,充分调动会员群众民主参与的热情和活力,把测评结果作为对企业工会组织、工会干部考核、评先评优和规范化建设达标的重要依据,真正实现把工会工作的评判权交给会员群众。

五是加大对企业工会干部的培训力度。从今年起,我们分期分批对千人以上企业工会主席和委员进行培训。5月21日已开始了第一期培训活动。

六是提高企业工会干部岗位津贴标准。2009年,我们在全国首创了基层工会干部岗位津贴制度,按深圳社平工资的5%补贴企业工会干部。实践证明,这对提高工会干部的责任意识效果明显。我们根据当前的实际情况,准备继续完善这项制度,适当提高标准,充分调动企业工会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他们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以上是深圳市总工会在基层工会组织建设上抓的几项重点工作。接下来,我们还将在全总、省总和市委的统一领导下,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汪洋、王荣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广“理光经验”,努力实现工会组织建设新突破,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社会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