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修正案最大亮点:界定“三性”岗位
随着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自7月6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三性”岗位成为一个广受关注的热词。
何谓“三性”岗位?“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音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三性”岗位就是指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岗位。但劳动合同法没有明确界定,这种不确定性导致法律执行不一致。有些用工单位比较严格地执行法律规定,有些用工单位游走于边缘地带,有些用工单位则故意钻法律空子其结果是“近3年来,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务派遣人员明显增多,劳务派遣人员同工不同酬、不予参加社会保险或少缴社会保险。辨等问题比较突出”。
事实上,不少用工单位的实际做法比上述的还要离谱,不仅在非“三性”岗位长期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而且实行“逆向派遣”,即将原有的正式工转入劳务派遣公司成为劳务派遣工,这些职工岗位不变、工作不变,但身份却发生了根本变化,成为了劳务派遣工的他们在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方面与正式职工拉开了差距。职工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企业却因此增加了利润。
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启动劳动合同法修改工作,对“三性”岗位的具体含义作了进一步界定,“临时性是指用工单位的工作岗位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辅助性是指用工单位的工作岗位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替代性是指用工单位的职工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在该工作岗位上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被派遣劳动者替代工作”,这将从根本上解决“三性”岗位内涵的模糊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