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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今年63岁的王维进老人在中国传统节日重阳节到来之前,刚从儿子就职的山东博兴县一家民营企业领取了500元“孝工资”。这份工资由这家企业直接向员工父母发放,当天有4500名员工的父母都领到这笔钱。
(10月22日《京华时报》)
“孝工资”传递孝心正能量
对于企业给员工发放“孝工资”,有人认为这是作秀,但即使是作秀又何妨?截至目前,这家公司已发放的“孝工资”总额达到4400余万元,如果说这是作秀,那么这样的作秀多多益善。尊老敬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企业在企业内进行“孝”文化建设值得提倡。
在被称为未富先老的社会,企业参与尽孝道,有社会现实需要。爱心工资“以薪换心”,连接着企业、员工、员工父母,彰显关爱。几百元不算多,但它承栽的管理智慧、心意和对孝文化的传播等意义则不小。况且,弘扬中国传统的孝文化、倡扬“以孝治天下”,也应成为企业文化的题中应有之义。
(广州日报)
尽孝不能止于“孝工资”
比较而言,立法规范无法量化感情慰藉,难免会引起公权过度介入私人领域的担忧;公司自主行为的“孝工资”,对员工无强制却不时提醒,并以行动影响人心。
但是,发放“孝工资”的目前只有这一家公司,没有“孝工资”的企业员工就不需要尽孝了?父母、子女相隔异地,是中国老龄化社会必然经历的阵痛,要缓解和治愈这个痛楚,做子女的决不可忘记亲情和孝道。就算有了企业为你发了“孝工资”,自己也不可以认为万事大吉了。企业在为你尽孝,自己却因为所谓的忙碌而很久没有回家,许久没有电话回家问候一声,是否会有一丝愧疚?
《吉林工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