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广州市新生代农民工调查
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传递出中央对约占农民工总数60%的80后农民工的高度关切。各级政府、工会组织和社会各界对新生代农民工问题也给与了高度关注。
那么,什么是“新生代农民工问题”?我们对此有两个层次的理解:首先是微观的层次,新生代农民工问题包括具体的就业、工资、婚恋、居住、社交、身份、心理、子女教育、养老,以及犯罪问题等等,而把这些问题归结起来,实质和核心就是发展问题;其次是宏观的层次,全国有新生代农民工将近1.2亿人,他们是一个占全国人口十分之一的庞大群体,是中国产业工人的一大主体和生力军,他们的问题,是农村问题的延续、城乡二元问题的发展、贫富两极问题的深化,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国家政治的长治久安,也关系到党的最终目标(人的全面发展)的实现。
从这种认识出发,为更好地理解和解决广州市新生代农民工问题,广州市总工会于2010年5月组织了专项调查,在开发区、海珠区、荔湾区和广汽集团开展了问卷调查。受访对象均为1980年后出生的农民工,既有来自于外资企业的,也有来自与民营企业的,既有来自于新兴支柱产业的,也有来自于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共回收有效问卷993份。本报告即根据问卷统计而拟就。
一、基本情况
1.90后新生代农民工占比明显偏低
广州市80后、90后新生代农民工的比例关系为85.3:14.7。以16岁为合法招工年纪来计算,即使加上正在接受高等教育、尚未进入劳动力市场的约占20%的那部分,90后农民工所占比例明显偏低。有一些研究者认为,全国90后新生代农民工总数已达4000万人,即其占比为新生代农民工总数的1/3。与此数据对比,广州市90后新生代农民工占比也明显偏低。
2.性别构成男多女少
受访者中,男性比例为55.8%,女性为44.2%。有企业管理者谈到,年轻女工难招,某些工作岗位不得不用男性工人来替代。广州市新生代农民工性别比例发展趋势应该是与全省农民工“男多女少"的发展趋势是一致的。据可查资料,2005年,广东省80后农民工中,女性是明显多于男性的,性别比例为54.8:45.2。这两个比例关系几乎正好颠倒。
3.文化程度明显提高
受访者中,小学及以下、初中文化程度的比例较小,小学及以下仅为1.5%,初中文化程度的占30%;高中层次(包括中专、中技)、大专以上的比例较大,分别占比46.4%和24.4%,已经成为绝对的主体。学历提高的趋势的另一个体现是,小学及以下学历的全部为80后90前人员。当然,相对于城市同龄人而言,他们的总体教育水平,仍然是相对较低的。
4.乡土观念相对淡薄
调查显示,1 6.4%的人或者从小就和父母一起在城市里长大,或者在念小学、中学时就已经来到城市,他们对于农业生产,应该是比较陌生的。在此之外,80_2%的人虽然一直在家乡长大,或者在年纪更大时才进入城市,但是其中12.8%的人家庭里已经没有土地(占总样本的10.3%)。另有7.8%的人不知道家里是否还有土地。对于7.8%这部分样本,做一个合理性估计,如果他们在成年后曾经从事过农业生产,那么应该会对家里的土地情况有所了解;反过来说,既然他们不知道家里是否还有土地,也就意味着,他们已经远离了农业生产了。将这三项指标合并计算,可知,约有三成的人已经远离了乡土,或者没有土地,或者基本不懂农业。
5.近三成成为技术或管理人员
与传统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从事简单体力劳动的比例已经大大降低,一线工人和服务人员的比例合计只有61.2%,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占比将近三成。中等教育程度人员已经成为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的主力。部分高等教育程度人员缺乏相应的岗位,被迫暂时进入一线工作岗位,从事简单体力劳动。
6.收入仍然较低,普遍没有积蓄
受访者工资在860元以下的有4.4%,在860到1030元的之间的11.6%,1030到1500元之间的有28.5%,1500到2000元之间的占34.6%,2000到3000元之间的有17%,3000以上的有3.9%。广州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008年就已经达到3809元,如果按最低工资为社平工资40—60%的国际标准来计算,能达到广州市社平工资60%标准的,占比不超过两成。
进一步,我们把新生代农民工的收入分为四个部分:寄钱回家的部分、子女教育及其消费部分、存储部分、个人消费部分。统计显示:能够寄钱回家的新生代农民工,占比仅为33.6%;需要为子女教育和消费支出的,占比8.1%;能够有所存储的,占比36%;而所有支出都用于个人消费的,占比高达43.4%。
7.已婚农民工多与配偶在一起
受访者中未婚的占75.7%,已婚的占24.3%。在已婚的新生代农民工中,有63.4%的人基本上一直与配偶在一起,其中,4.2%的人能与配偶一起住进用人单位提供的夫妻房。夫妻分居时间较长的,也即半年、一年、两年以上没有与配偶团聚的人所占比例分别为11.4%、5.1%、1.1%,总计占比将17.6%。这一数据,与传统农民工普遍已婚、分居打工的状况相比,改善是很明显的。
二、利益诉求
1.就业遇到双重压力
与传统农民工缺乏技能和学习能力,因此多数仅能在制造业、建筑业谋职相比,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期望已经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一是虽然生产制造业依旧是首选行业,但其占比只为29.5%,与建筑业合计计算,比例也仅为33.2%,不到三分之一;二是现代服务业、高端服务业不再高不可攀,有12.7%的农民工希望进入金融保险等现代服务业,10.5%希望进入通讯行业;三是总体而言.服务业的吸引力明显增强,比例高达45,7%。这样的职业期望与广州的产业结构分布和调整方向是基本符合的。
然而,尽管新生代农民工的学历已经有了明显的提高,但他们面临的是产业结构调整的复杂环境,除了需要提高自己的技术素质外,还面对着大学生“争饭碗”的情况。受到自身素质和大学生群体就业要求的双重压力,两成多新生代农民工认为出门打工遇到困难主要是:工作机会不多,压力太大,竞争激烈。
2.劳动保障方面仍不理想
新生代农民工的合同签订情况要好于传统农民工;大企业的合同签订情况要远远好于小企业,但仍有22%的人没有签订合同,劳动保障依然不足。社会保障方面也如此,新生代农民工享受工伤、医疗、失业和养老保险的比例分别为48.3%、56.1%、26.8%和51.9%。四险全有的仅占20.6%,没有享受任何社会保险的占19.5%,都分别约为总人数的两成。不参加社保的原因,最主要的还是制度原因——接续或转移麻烦;其次是政策执行力度原因,用人单位逃避交纳义务;最后是工人们个人的原因:或者嫌费用太高,或者不信任社保,更愿意把钱留在自己手里。
3.工资福利方面遭受不公正待遇情况比较严重
调查显示,40.3%的新生代农民工曾经遭遇过同工不同酬的待遇,这是新生代农民工在不公正工作待遇方面反映最强烈的问题;22.5%的人的加班费没有得到及时足额的支付;16.6%的人甚至还有过被无故克扣和拖欠工资的经历:合计来看,共有59.88%的人在工资福利方面遭受过不公正待遇,将近六成。
4.住宿情况有所改善,但仍不能满足新生代农民工要求
有41.8%的受访者居住较为自由,他们单独租房或者与人合租;另有41.8%的人住在正规的集体宿舍;还有4.8%的人住在临时工棚和车间、仓库、宿舍“三合一”的地方。总体来看,绝大部分新生代农民工的居住方式还是比较正规的。但是统计结果表明,新生代农民工对这样的居住条件并不是非常认可:表示满意或很满意的新生代农民工比例为18.6%,而表示一般认可的,比例为60.7%,有20.7%的人表示不满意或很不满意。这反映了新生代农民工对居住条件的要求比较高。
5.期望子女接受城市教育的意愿较明显
子女教育问题受到新生代农民工一定程度的关注。有11.7%的受访者认为,这是他们出来打工遇到的最大困难。有45.4%的人明确希望子女将来能在城市接受教育,包括:28.5%的人希望子女将来能够在城市公立学校就读,11.5%的人希望子女可以在外来工子弟学校念书,还有5.4%的人希望子女能够接受私立名校教育。但是,他们也普遍认识到让子女来城市接受教育的困难:68.7%的人认为城市教育花费太高;60%的人承认,自己流动性较强,且工作繁忙,这些不利于子女在城市就读。正是因为这些困难,所以虽然只有12.6%的人肯定农村教育,但明确希望子女来城市就读的只有45.4%,只有34.1%的人明确希望政府帮助解决农民工子女就读问题。
6.业余生活普遍比较单调
在缓解工作和生活压力的方式方面,新生代农民工普遍相对匮乏。我们为其提供了12个业余休闲娱乐活动选项,包括:找老乡和朋友聊天;找老乡和朋友吃喝;上网;逛街购物;看录像;看电影;唱卡拉OK;跳舞;去公园或游乐场玩;到处闲逛等。统计结果显示:12.9%的人没有任何娱乐休闲活动,只是纯粹地休息;28.3%的人只有一项休闲活动;28.7%的人有两项休闲活动;其余的有三项以上休闲活动的比例总共只有30%。
7.缺少并远离公共服务
新生代农民工享受到的免费公共服务依然很少。以外出务工过程中最基本的几项公共服务需要为例:除接受过免费健康检查服务的人接近三分之一之外,接受过就业咨询、培训等免费服务的人数都不超过四分之一;有35.8%的人没有接受过上述任何免费公共服务。公共服务的缺乏导致了他们在遇到困难时,一般都习惯从个人的社交圈子里寻求帮助自己的,主观上没有寻求公共服务的意识:仅有6.5%的人会想到向政府部门寻求帮助;知道向工会求助的,占比26.1%,虽然情况要好一些,但仍然不容乐观。
三、初步分析
1.较深的乡土烙印:一定的城市梦想
如前所述,新生代农民工的乡土意识逐渐淡薄,约三成的人已经渐渐远离了乡土,但是在看到这“新”特点的时候,我们也不能忽视另外的更大的那一部分,还有约七成的新生代农民工依然有着比较深的乡土烙印,这影响着他们在如下问题上的倾向与选择:
在结婚对象选择方面.首选“老乡”的有22.1%,而首选“回家乡选”的有19.20%,合计占比高达41.3张:对于孩子上学的问题,表示到“家乡的县城的”占424%,到“老家的村镇的”占12.20%,换言之,过半数新生代农民工希望让孩子回家乡读书:对于将来的打算,表示“挣够钱就回家,自己创业当老板”的占42.4%,表示“到一定年龄就回家找份工作,不再外出”的13.20%,表示“到一定年龄就回家,继续务农”有4.3%,也就是说,要“回家”的新生代农民工有近六成。
上述三个数据是相关的,反映了新生代农民工对个人未来的职业、婚姻和家庭的思考和选择。尽管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工作生活一段时间了,尽管部分人乡土观念开始逐渐薄弱,但更多的人的乡土烙印依然较强,而且继续影响他们的思想行事,大部分人对自己的未来归属问题有着明确的认识而不是彷徨无着。
2.较强的发展期望:较弱的进取精神
新生代农民工有着较为明确的发展需求。在短期职业规划方面,除78.4%受访者选择了“增加收入.改善生活”外,有24.4%的人明确地期望找到更喜欢干的工作;在培训发展方面,高达78.7%希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与上述的较强的发展期望构成强烈反差的是,新生代农民工普遍缺乏实际行动。在所有近期对职业发展有所希望(增加收入或者找到更喜欢干的工作)的人中。20.7%(占所有新生代农民工的19%)对职业技能培训没有提出要求,因此他们的职业发展期望也就只是一种非常消极的梦想和奢望;其他的在主观上有参加学习培训的意识的人之中,仅有12.5%的人有学习培训支出,学习培训的主动性仍然是比较弱的。而所有在学习培训方面有所支出的人占全体新生代农民工的比例只有12.8%。
但同时,几乎所有的调查都显示,新生代农民工对现代城市生活方式有着趋同的倾向。对于这种反差,我们的理解是,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工作和生活中,虽然已不仅仅是在“谋生”,同时在习惯、学习城市生活,希望谋求更好的发展,但他们常常是消极被动的,在城市的发展中被动地接受了现代生活,更多地只是模仿了城市生活的光鲜的表层方式,而没有真正理解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质,不懂得主动地去追求理想和未来。
3.较强的维权意识:较低的组织意识
新生代农民工的权利意识明显提高。让我们感到意外的是,有44.8%认为“同工不同酬”是自己在工作中遇到的不公正待遇,远远超过工资问题(16.63%)和加班费问题(22.47%)。在“希望政府提供的服务”项目中,有48.3%的人希望政府为自己“改善社会处境,提高社会地位”,有27.4%希望参加“维权的相关知识培训”。
但这里也存在着一个反差,即他们的组织意识仍然是比较低的。调查显示,受访者有54.9%是工会会员,有35.7%表示自己不是工会会员,有9.4%则表示不知道。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困难时,有26.1%表示会找工会组织,排在找“家人和亲戚”(50.5%)和“朋友”(45.4%)之后,排第三。可以认为,新生代农民工对工会还是有认识有期待的,只是这种期望还是不高,家人、亲戚和朋友还是他们信任的主要对象,即使是工会会员,有困难的时候,也不一定会找工会寻求帮助。
四、对策建议
解决新生代农民工诸多问题的关键,在于支持、促进和引导其发展。也就是说,只有抓住了发展这把钥匙,才能解开其他具体问题。当然,这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必须从城乡统筹、城镇化、城市化、工业化的高度着眼,多管齐下,全方位地考虑产业布局调整、用工制度完善和户籍制度改革等问题。各地区,从大城市到中小城市到小城镇,也应该把农民工发展问题与其自身发展问题结合起来。就广州而言,我们对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有如下建议:
1、逐步给予农民工市民待遇
A、入户政策“高压线”值得商榷
广州市积分入户政策规定,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有犯罪记录、或没有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或没有缴纳社会保险、或没有签订一年期及以上劳动合同的,不具备积分入户资格。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有犯罪记录”这两条高压线,我们认为是值得商榷的。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如同企业招工不能拒绝有过违法犯罪记录者一样,政府也不应该以农民工们过去的错误为理由,在入户政策上将其一票否决。并且,人的思想品行是动态的。已有违法犯罪记录者也不等于他必然还要去违法犯罪。一个良好的制度应该更有利于改造人、提高人、发展人,如果将曾经违法犯罪者一概拒之门外,那么他们的生存和发展之路是否会越走越窄呢?所以,我们建议:
对有过违法犯罪记录的,可以实行减分;或者,对于曾经违法犯罪,但在一定年限内已完全改过自新,不再有违法犯罪事实的,应当不予追究。
B、加大力度落实社保政策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高票通过了《社会保险法》,首次以国家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我国所有公民和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等情况下,可以获得一定经济保障的制度,特别是对于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和医疗保险异地结算进行了规定,这对于千千万万的新生代农民工无疑是极大利好。我们建议:
一、根据广州实际,督促有关部门尽快清理目前我市相关法规政策中与《社会保险法》相抵触的内容;二、针对部分地方党政负责人依然痴迷于廉价劳动力的比较优势、漠视农民工参保工作的错误思维,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扩大农民工社保参保率。
2、切实扫除新生代农民工发展之路上的障碍
A、发动社会力量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
广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优秀外来工入户和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但是目前广州市公办学校学位有限,大批增加也不现实,解决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主要是依靠民办学校,而民办学校教育质量又不高,因此,绝大部分农民工子女将很难得到实质的好处。我们建议,不但政府要在人财物方面给予民办学校更多的支持,在管理方面督促其规范,而且要充分动用社会力量来提升民办学校教育质量:
一、充分发挥高校学生的力量,动员广大青年和学生走进民办学校支教。方式方面,既要扩大现在的结对帮扶活动规模,也可以探索由师范类学生进行助教活动。广州目前有大专院校在校学生1 00万人左右,而全市农民工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只有40万人左右,如果能够将学生普遍动员起来,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必可得到缓解。
二、进一步加大公办学校师资力量对民办学校的支持,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公办学校的优秀教师合理调配时间,到民办学校授课。
三、要推动中央实行义务教育全国统筹,其核心即实行义务教育经费“钱随人走"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完善农民工子女教育机制,设立农民工子女教育专项资金,以流人地农民工子女的规模为依据,逐年核拨,分担流入地政府财政压力等。这样,地方政府也有能力和动力去提高民办学校教学质量。
B、通过企业和职工文化建设促进农民工心理健康
富士康跳楼事件,暴露了很多企业长期忽视员工心理和精神需求,缺乏正常的沟通和舒缓渠道的现实。11.88%的新生代农民工认为“孤独寂寞”是他们在穗打工的最大困难。我们建议,党工团及有关部门联手推进企业和职工文化建设,缓解新生代农民工心理问题,并通过文化建设使农民工进一步融入社会:
一是鼓励和支持大中型企业开展企业文化建设,建立“员工帮助制度”。
二是发挥工会扎根企业、联系职工的优势,加强青年职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心理疏导,加大对他们心理健康的关注和投入,帮助他们搞好自我管理、自我调适,缓解心理压力,提高耐挫能力。
三是劳动人事部门在对进城务工人员进行培训时,除专业技术、劳动法规的宣讲培训以外,应开设心理辅导等专门课程,教授农民工自我减压、自我心理调适等相关知识和训练,加强生命教育和价值观教育,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健康生活方式。
四是大力丰富青年农民工休闲方式,倡导健康、积极的文化生活.特别是要有针对性地组织新生代农民工参与文体和社交活动。这不仅有利于新生代农民工缓解心理压力,而且可以扩大他们的社交面,打破工厂围墙的束缚,为他们解决婚恋问题创造条件。
3、有效地为新生代农民工的发展提供支持
A、以行业、区域性工会为主要形式将新生代农民工组织起来
解决农民工维权问题,工会责无旁贷。工会必须加强组织建设,将农民工更好地团结起来,从而更好地增强他们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我们建议:
一是大力推行行业性工会的组织形式,将新生代农民工更好地组织起来,发挥行业工会独特的专业性和独立于企业之外等优势,切实有效地履行工会的维权职能。
二是对于较小区域范围内的大量的微型、小型企业,要以属地(如工业园、楼宇、市场等)职工为对象,将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最大程度的维系在区域性工会组织周围,以此来维护和争取他们的利益。
而要做到上述两点,除了工会组织自身的努力之外,还需要党政方面对工会的组建工作和作用发挥予以支持,使工会真正成为农民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
B、以加大就业培训服务力度为重点为新生代农民工发展提供支持
目前,党政部门、群团组织以及一些社会组织.都比较重视新生代农民工素质建设,有自己的职工素质建设项目,但也反映出缺乏组织协调和统筹的弊端来。我们建议:
以工会及其职工素质工程为核心,成立全市职工素质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职工素质建设工程的总体规划、统筹协调和工作实施,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工会牵头、各方参与的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工作格局。领导小组要整合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如各类职工院校、企业职工学校、农民工学校、职工技能培训基地、职工教育网等等,为增强农民工的岗位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就业能力,打造多样化、广覆盖、开放式的晋级平台,让他们适应产业升级和调整落后产能的客观要求。
C、以普遍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为核心发挥工会的维权作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平等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是调整劳资关系,保护工人权益的重要制度。今年以来一系列重大劳资事件,基本上都与工资有关,并且也都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得到了较好的解决,充分证明了这一制度的有效性。为更好地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我们建议:
一、推进行业协会建设。工资集体协商,首先应该是行业层面的协商,然后才是企业层面的协商。目前,我市行业协会建设相对滞后,导致行业工会没有对等的协商对象,协商工作也就难以进行。
二、将劳务工工资问题纳入工资集体协商,克服同工不同酬问题。许多企业(包括部分国企)实行劳务用工,在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时,把劳务工排除在外,导致同工不同酬现象进一步恶化。因此,将劳务工工资问题也纳入工资集体协商是有必要的,这对于解决农民工与企业的其他方面的矛盾也是有益的。
作者单位:广州市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