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法学会关系研究会2012年年会上的讲话

(2012年11月11日)

各位理事、同志们:

在省法学会的关心指导和各位理事的热情参与下,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省法学会劳动关系研究会2012年年会。首先,我对新加入研究会的三位同志表示热烈欢迎,对肖胜方、翟玉娟、王继远三位同志当选为研究会副会长表示祝贺。刚才,省法学会薛晓光副秘书长对研究会的工作开展作了指示;肇庆市总工会介绍了工会为职工服务的工作情况;大家探讨了工会进一步加强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体系的工作思路,工会如何发挥对同领域社会组织的团结、引领作用以及在现有形势下工会工作职能的拓展等热点问题。各位理事提交的研究论文和同志们在会上的发言都具有相当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对今后我省工会如何更好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在此,我代表省总工会,向一直以来支持我省劳动关系研究和工会工作的各位理事表示衷心的感谢,向长期为职工服务的地方工会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问候!

下面,我简要介绍今年我省工会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体系所做的一些工作,传达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社会组织改革的主要精神,谈谈对研究会工作的意见和设想。

一、工会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体系所做的工作

(一)深入研讨,找准定位。

2011年7月14日,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提出,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强化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社会服务功能、团结、联系、吸纳更多同类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为此,省总工会专门召开了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研讨会,邀请省内社会工作的专家学者为这项工作建言献策。根据专家学者们的意见和建议,我们把工会建设枢纽型社会组织的功能定位在联系、团结、服务、支持、监督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机构开展面向职工的各种公益性服务和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推动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同时,我们认识到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的关键是去行政化,提高公共性,要真正依托社会组织的力量去团结和引导更多的职工参与社会管理,推动我省社会建设。

(二)成立组织,搭建新平台。

一是打造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联合会平台。今年5月16日,省总工会牵头成立了全国首家省级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联合会这一全新的社会服务平台,加强对职工服务类社锐目织的引导、扶持、服务和监督。目前全省已有19个地级以上市总工会成立了市一级的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联合会,顺德区率先成立了区一级的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联合会,全省各级联合会已发展团体会员1600多家。联合会重点加强与工商经济类、文化与体育类、教育培训类和相关研究机构等四类社会组织的联系,规范、引导、整合民间职工权益维护类组织,积极探索培育孵化新的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帮助符合条件的民间职工权益维护类社会组织进行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和联合会会员资格;对尚未达到登记条件的,尝试采取“备案”形式,与其建立联系沟通机制。在当前降低社会组织准入门槛的情况下,根据民政等有关职能部门授权,主动配合做好民间职工权益维护类社会组织的成立审批及年审工作,严格把关。二是打造职工服务中心体系。全省工会形成了以省、市职工月艮务中心为骨干,县(区)级服务中心为支撑,乡镇(街道)、村(社区)和企业服务站、点为基础的六级职工社会服务工作体系。目前,县级以上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全部转型升级为职工服务中心,全省各级职工服务中心共计710个,今年底将发展到1000个。职工服务中心形成了困难救助、信访接待、维权服务、争议调解、法律援助、职业介绍、心理咨询等项目一体化的服务模式。

(三)强化服务,引导、规范、整合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

我们着力加强对社会组织的规范、引导和整合,建立健全培育发展机制,通过项目合作、资金支持、业务指导和人才培养等途径,加大对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的帮扶力度,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和问题。在把握主导权的前提下,在基层培育一批与工会工作相关、与职工群众贴近的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争取更多真心实意为职工服务的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建设。通过指导社会组织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法人治理机制,提高社会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能力和社会公信力。加强与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的联系,在开展服务职工群众的活动中进行引导、规范。

(四)承接职能,发挥工会枢纽型社会组织的作用。

一是积极主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及购买社会服务项目。各级工会和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联合会认真研究政府关于转移职能和购买社会服务项目的资质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联合会的能力建设,为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搭建服务平台,鼓励社会组织积极承接政府项目,并为它们提供指导和帮助。二是积极稳妥地向社会组织委托转移服务项目。各级工会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等方式,把工会已经运作成熟的工伤探视和援助、法律服务、技能培训、心理疏导、素质提升等服务项目委托给有条件、有能力、有资质的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目前,全省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联合会已向中山大学法律诊所、华南师范大学法律援助中心、东莞市心理卫生协会等研究机构及社会组织委托了30多项社会服务项目。三是通过联合会鼓励、带动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政府公共服务项目的申请和竞争,增强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的竞争力,促进自身的发展和壮大,扩大工会在社会组织中影响力。

(五)组建工会,努力实现工会对全省社会组织的全覆盖。

省总工会与省民政厅联合推动社会组织工会组建工作,于今年11月6日成立了广东省社会组织工会工作委员会。同时,在行业协会成立工会联合会,在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成立工会委员会。据统计,截止到2012年3月底,全省建立县级以下行业工会联合会1186个,是全国建立行业工会联合会最多的省份。行业工会联合会覆盖企业1.56万家,覆盖职工218.9 1万人,覆盖工会会员164.0 1万人。目前我们正在筹建3个省级行业工会联合会,分别是广东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工会联合会、广东省物业行业工会联合会、广东省国防系统企业工会联合会。通过建立省级、市级、县级社会组织工会工作委员会、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工会委员会,努力实现工会对全省社会组织的全覆盖。

(六)加强监督,完善内部治理结构。

一是明确工作原则。根据政府授权,加强对与工会有联系的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原则,既引导、促进社会组织有序发展,又加大对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未经登记的社会组织,尤其是具有不良境外背景的社会组织,联合国安、公安部门加大关注,纳入管理视线,创新监管方式。二是突出管理重点。高度重视社会组织的质量建设,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法人治理机制,提高社会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能力和社会公信力。

二、省委省政府深化社会组织改革的方向和精神

(一)省委省政府深化社会组织改革的方向。

省委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建设工作。最近一段时间,省委接连召开加快培育社会组织座谈会和全省深化社会组织改革工作会议,加快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同时,出台了多项方案、意见和文件,包括《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关于进一步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的实施意见》、《关于培育发展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组织的工作方案》、《关于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体系的工作意见》等,重点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商会、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组织和枢纽型社会组织,全面、深入推进社会组织改革。

(二)省委省政府深化社会组织改革的主要精神。

今年8月以来,汪洋书记多次强调要解放思想,积极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对于下一步工作,汪洋书记强调要突出重点,带动一般,支持大的、带活小的。重点要突出抓好三个方面:一是行业协会;二是异地务工人员组织;三是枢纽型社会组织。要培育发展枢纽型社会组织,带动其他社会组织的发展。工青妇要进一步发挥枢纽型组织的影响带动作用,贴近社会、贴近群众,开拓工作空间、创新工作方式,增强自身活力。要培育一批我们能够掌握的、有利于群众、有利于更好地为群众办事的社会组织。汪洋书记对社会组织改革工作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一是要加强社会组织中党组织的建设;二是加强法律法规的制订,加大对社会组织的规范管理,确保社会组织“搞得活、稳得住”;三是要加强统筹协调。朱明国副书记对深化社会组织改革提出了以下意见:一是深化认识,增强社会改革的紧迫感。二是明确目标,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三是突出重点,引领社会组织改革顺利进行。要把行业协会商会、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组织和枢纽型社会组织作为深化改革的切入点,并采取多种措施切实推进这三类重点社会组织发展。强化领导,健全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培育发展、分析检测、综合监管、内部治理等机制,积极稳妥推进社会组织发展。

三、对研究会明年工作的意见和设想

胡锦涛同志在十八大报告中提出,要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广东在深化社会组织改革中,已经先行一步,同时也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对研究会明年的工作重点,我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研究会要认真领会汪洋书记和朱明国副书记关于社会组织改革的主要精神,切实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的决策部署和省委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深刻认识推进社会组织改革,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体系的重大意义,充分利用研究会特有的工作平台,积极发挥研究会独特的作用,努力推动我省社会组织改革。

(二)深入贯彻省委关于社会组织改革的主要精神,推动工会枢纽型社会组织体系建设。

社会组织改革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意识形态等,其中法治也占据很重要的位置。汪洋书记多次强调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制订。这既对劳动关系研究会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为我省劳动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指明了工作方向。研究会下个阶段的主要工作应围绕我省社会建设的大局,结合当前工会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体系工作的实际,深入研究如何引导和规范社会组织发展,深入探讨社会组织的主要职责、主要任务、主要架构、运作模式、监管模式以及退出机制等,同时,要研究当前形势下工会如何发挥对同领域社会组织的团结、引领作用以及在现有形势下工会工作职能的拓展等问题,为工会实践探索和创新工作服提供理论支持。劳动关系研究会要坚持在省委的领导和省法学会的指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团结全省劳动法学、法律工作者,不断推动我省劳动法学研究的繁荣和发展,为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体系提供更多支持、贡献聪明才智。

(三)拓展研究会的功能领域。

汪洋书记在9月份全省推广顺德南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现场会上强调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制订,要用法律法规来规范社会组织的建设过程和运行过程。推进社会组织改革,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体系离不开法律理论和法律法规的支撑,也离不开各位法学专家学者的支持。研究会要发挥好以下三个方面的作用:一是积极参与规范社会建设的法律法规的制定;二是要利用研究会的专家资源,通过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加强联合会及各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三是发挥研究会的专业优势,积极承接政府转移和委托的调研项目。

(四)加强自身建设,加快劳动法学研究事业发展。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时代发展的新要求,是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在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进程中,研究会在社会管理创新中要更好地发挥优势、履行职能,为研究会的未来发展开辟更为广阔的空间。要不断增强工作中的主动性、协调性和参与性。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要紧紧围绕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应用研究、对策研究为重点,明确研究方向,选准研究主题,整合研究资源,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研究活动,发挥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争取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支持。

各位理事、同志们,新的形势在激励着我们,新的任务在召唤着我们。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报告精神,抓住我省加强社会建设,深化社会组织改革,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体系的重要机遇,与时俱进,发挥研究会优势,拓展劳动关系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推动建立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广东风貌的社会建设新局面。

   最后,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