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凝心聚力推动科学发展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直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我市各部门从大局所依、民生所在、责任所系的高度,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紧紧抓住解决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的突出问题,积极加强协调劳动关系长效机制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维护了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我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重点体现在6个方面:
一、营造和谐劳动关系的法制环境
一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2008年2月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决定》(深发[2008]2号),提出了深圳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基本思路、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措施要求。二是市人大率先进行了和谐劳动关系立法,全国第一部地方性劳动关系法规——《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于2008年11月1日正式施行,为全面推进我市劳动合同制度、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重要的法律保障。三是积极开展多形式、广覆盖、多层次、全方位的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以开设法律专栏、播放公益广告的形式海量普及法律法规。分门别类抓好劳动保障系统工作人员、企业法人和管理人员、劳动者的学习培训,确保法律主要执行者和适用对象准确把握法律精神实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依法经营管理和依法理性维权意识。编印并广泛发放普法书籍、单行本、条例问答、漫画海报等宣传资料,组织开展知识竞赛、公众咨询、有奖问答、文艺晚会、送法上门活动,以各种形式强化宣传培训效果。结合招调工、信访、监察、稽核、征收等日常业务工作,在办事窗口发放宣传资料,宣讲法规政策,充分挖掘普法宣传的潜力。
二、优化和谐劳动关系的经济环境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一是强化主导战略,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全市重大产业技术创新能力,积极组织企业申报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完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与推广体系。二是着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速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强化产业升级规划与政策引导,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平稳较快增长,加快现代商贸流通业和生产服务业发展步伐,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进重大产业项目,构建产业高地。三是积极推动与省内兄弟城市的“双转移”合作,开展与国内省市的经济协作。全面贯彻落实省“双转移”战略部署,重点推进我市结对的深圳(汕尾)、深圳(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进一步深化我市与江西、连云港等省市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加强政府间的紧密合作,推进江西吉安等8个政府主导的异地深圳工业园建设。
三、完善和谐劳动关系的长效机制
一是做实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2011年1月我市建立市创建了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工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副市长唐杰同志担任总召集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工商联和企业联合会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市公安局等15个部门(单位)市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深圳市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于2010年初成立,各区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也已于2011年相继成立。二是大力推行集体协商,扩大集体合同覆盖面。以维护农民工权益为目标,充分研究和分析新生代农民工的特点和需求,推动企业通过集体协商开展企业民主制度。启动集体合同地方立法机制,起草了《深圳经济特区集体协商条例(草案)》,并多次进行讨论修改,现已提交人大讨论。截至2011年11月底,全市累计签订集体合同企业5.4万家,涉及员工517万人,有效发挥了集体协商预防劳资纠纷的作用。三是近年来我市先后开展了“千家遵守劳动法模范企业”、“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园区”和“工伤预防百家先进单位”的评选表彰活动,倡导企业守法和员工依法维权。2009年全市共评选出740家“2008年度劳动关系和谐企业”。2010年表彰了18个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和333家劳动关系和谐企业。2011年在全市各社区和工业园区全面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活动,同时依据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工资报酬、执行工时制度、缴纳社会保险等指标评开展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及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评选表彰活动,此项活动正在进行之中。四是配合国家、省的“和谐劳动关系先进单位”评选、推荐工作。赐昱鞋业(深圳)有限公司获得“国家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称号,南山区桃源街道众冠红花岭工业区南区获得“国家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称号。
四、建设和谐劳动关系的民主机制
积极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引导企业内部化解矛盾纠纷。一是推进企业民主管理。扩大职工代表大会影响力。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在审查企业集体合同、接收企业经济性裁员报告时,要求企业提供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结果。市国资部门要求市国有企业在三项制度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等重大事项时,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二是推动企业建立与劳动者对话沟通机制。积极推广劳资恳谈机制。劳资恳谈机制是宝安区新安街道创建的一种劳资对话机制,基于“劳资一心,互爱共赢”目标确定劳资对话沟通载体,下分三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CEO与员工恳谈协商会,第二个层面是中层管理者与职能部门员工对话会,第三个层面是一线管理者与生产线员工对话会。三是加强人文关怀和文化建设。积极督促企业实行人性化管理、民主管理,落实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调动劳动者积极性,实现企业和劳动者共享发展成果的目标。针对“80后”、“90后”新生代年轻务工者的特点,更加关注、尊重他们的精神追求。四是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发挥更大作用。加大工会组建力度。深入开展“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的集中建会行动,重点抓好世界500强及千人以上企业独立建会工作。目前我市世界500强企业工会组建率达93%。进一步发挥工会在组织、教育、服务职工和维护职工权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团结凝聚广大职工,为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做出贡献。
五、创新和谐劳动关系的调处机制
建立形成以职能部门为主导、社会化调解并重的新型劳动争议调解模式。今年1—11月,我市仲裁机构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7220宗(同比下降1%),其中立案24788宗(同比下降1.05%),立案涉及劳动者48090人(同比上升4.1 7%)。同期共办结案件23911宗,立案后调解率为55.77%,调解已成为处理劳动争议的重要方式。一是区、街道、社区、企业四级劳动争议调解网络基本形成,并发挥积极作用,承担了约七成的调解工作。同时大力推动企事业单位建设内部调解组织。二是提升调处效能,建立与司法、工会、企业联合会等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引入律师、企业家、优秀农民工、学者参加调解。三是狠抓仲裁办案质量,开展“开标准庭、办标准案”活动,实现了同案同裁。法院对仲裁终局裁决案件的撤栽率从1 0%大幅下降到1.4%。
六、健全和谐劳动关系的保障机制
一是加强全民社保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社保政策体系,逐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各险种参保人数全面增长,社会保险待遇稳步提高。至2011年11月底,全市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757.92万人、1103.99万人、972.7 1万人、298.96万人、455.77万人,分别同比增长1 0.2%、5.6%、4.8%、1 7%、1 6.2%,各险种参保人数创历史新高。二是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切实保障低收入劳动者的工资水平。2010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统一上调至1100元/月,不仅切实保障低收入劳动者的工资水平,而且首次实现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统一。2011年4月起全日制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320元/月,较上年度增长20.0%。调整后我市全日制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名义上居全国最高。三是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深圳市技能总量发展到222万人,已累计为200万劳动者发放了培训鉴定补贴,为提升劳动者职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稳固劳动关系提供了保障。四是充分发挥欠薪基金的保障功能。按照有限垫付原则,依法、快速启动欠薪保障基金,确保员工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妥善解决因欠薪逃匿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同时建立起欠薪企业曝光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布使用欠薪保障基金垫付员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名称、地址、欠薪金额和垫付金额等情况,较好地抑制了欠薪逃匿事件的发生。
深圳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职工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将根据这次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学习借鉴兄弟市、区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深化和完善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内容和方式,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