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劳动关系是工会参与社会管理的着力点

今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创新管理的意见》出台,9月1日,全总办公斤印发了《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的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职工群众工作的意见》。由此,参与社会管理成为工会组织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和全新课题。

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还不少,特别是劳动关系方面的矛盾和问题,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工会组织要在社会管理创新中有所作为,首当其冲应发挥好自身优势,把劳动关系领域问题协调好处理好,推动完善劳动关系机制建设,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统筹协调劳动关系双方的利益关系,以劳动关系和谐促进社会和谐,以职工队伍稳定促进社会稳定,这是工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和主要抓手。要把广大职工赋职工会中来,以制度的维护代替个体的维权;参与涉及劳动关系双方利益问题的社会政策制定,以源头的维护实现根本的利益协调;做好协调收入分配关系这一核心工作,推动企业普通职工工资水平的提高;积极协助党政为广大职工群众提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帮扶救助、住房保障、子女教育等基本公共月服务,为他们提供稳定而安全的生活保障和心理预期;注意化解劳动关系方面的矛盾和问题,加强工会法律援助工作,加大参与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力度,努力把劳动纠纷和矛盾化解在基层,努力做到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的权益。

下面,结合企业的实际和本人的经历,谈二点看法:

一、必须理气直壮地处理好维权与维稳的关系

1、以职工为本,维杈促进稳定。“组织起来,切实维权”,是我国工会组织针对新时期企业特点提出的工会工作方针,对于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维护职工权益意义深远。当前,我们正处于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新时代,切实维护职工权益是新形势客观需要,也是以构建和谐劳资关系为主线,以完善各项维权机制为手段,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职工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权益,为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贡献力量的需要。但在企业中,有少数人在处理维权与维稳的关系上,存在片面模糊认识,把维权与维稳割裂开来,结果导致企业不稳定现象的时有发生,使职工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其可实现程度之间差距的扩大,以及职工群众实际生活水平的提高相对落后于整个社会发展水平。职工群众在稳定中能否发挥积极作用,取决于企业维护职工群众权益的真正落实,如果维权工作做好了,他们就成为企业稳定的根本力量,如果没做好或根本不去做,就矛盾谈矛盾,就稳定谈稳定,就会把职工群众推向企业稳定的另—面。

2、树立发展模式,主动、科学维权。

目前中国的经济发展处于转型期,工会发展的模式也相应提出转型要求,现在转型的条件日益成熟。虽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一大主要职能,但在现有工会运行机制下相对该职能难以突出。尤其在对工会在劳动关系调整过程中,工会扮演什么角色,向来不是很清晰。广州市总工会主席陈伟光说“在这种情况下,工会干部更多的情况下是自觉不自觉地把工会放在劳资双方中间调停人的位置上。目前,新的劳资关系、劳资纠纷协商机制已经形成。工会就是代表工人权益的一方,再也不是中间调停人的角色。”从理论上讲,从广东省总工会、广州市总工会以及行业工会的角度讲,陈主席的话非常正确,必须这样做。但企业工会主席是企业的一员,是企业发薪酬的,企业发生劳资纠纷,作为企业工会主席要站在员工一边,是必须的。但首先是懂得保护自己,要依法主动科学维权。要注意自己保护自己,工作要讲究度、分寸和方法,要学会工作的艺术。但有些工会一干部,只会进攻,不懂妥协,企业怎么会喜欢?弄得不好,饭碗也没了。作为企业工会组织,在处理劳资纠纷问题上,在目前的状况下,我认为企业工会组织要依法、要把上级工会作为自己的后台,在处理事件中充当解决劳资矛盾的“润滑剂”、“调节阀”为好。

3、树大局意识,依法科学维权。企业稳定工作涉及面广。头绪繁杂,特别是在企业改革、社会转轨变型时期,由于体制变革,社会利益格局调整,各类矛盾复杂交织,处理失当,就可能激化矛盾,影响企业稳定,阻碍改革发展,维护稳定至关重要。强调维权,必须依法、科学维权,树立大维护意识,结合企业当前实际在做好维权与维稳工作中应着力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首先要在思想认识上把握正确分析维稳工作的复杂性;清醒看到维稳工作的艰巨性;深刻认识维稳工作的特殊性;深切认识维稳工作的严峻性。其次要努力化解企业与职工群众之间存在的矛盾,即引发企业不稳定的根源。第三要将解决思想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运用思想政治工作、经济、行政、法律和纪律等手段综合治理,规范运作。只有这样,维护企业稳定,才能长治久安。总之,维权是手段,维稳是方向,通过维权维稳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创造条件,既要GDP,又要稳定,更要满足广大职工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资和精神上的需要,这才是目的。作为工会组织,我认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企业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责,但在“资强劳弱”的格局下,我们企业工会组织更要利用各种资源,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为广大普通职工争取更多的权益,特别是经济权益。

二、必须稳步推行直选基层工会主席

工会主席直接选举是工会主席产生机制的重大改革,是激活基层工会的重要手段之一。无论是工会组织的性质,还是从职工对工会的要求,都迫切希望工会这一职工组织能选出职工自己的代表者和维护者,真正履行起表达和维护职能,以有效克服此前较为普遍存在的基层工会主席由于角色冲突,在维护中多充当“冲突调和者”角色,甚至“不作为”、“慢作为”等现象。

为履行好基本职责,激发基层工会工作的活力,全面提升基层工会的战斗力,把推行基层工会主席直选作为工会改革创新的切入点,以进一步推进工会群众化、民主化、法治化建设,势在必行。

(一)激发基层工会组织活力的突破口

基层工会主席是基层工会的组织者,工会主席素质的高低、能力的强弱、人格的优劣直接关系着基层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因此,在条件成熟的企业推行基层工会主席直选至关重要,我们认为可以从四个方面去考虑:一是推行直选是企业改革发展的客观要求。二是推行直选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应有之义。三是推行直选是工会干部制度改革的必然选择。四是推行直选是职工群众的内在呼声。为此,我们认为应当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形成机制,深化创新”的工作思路,积极稳妥地推行基层工会主席直接选举试点工作。

(二)在实际工作中应注意把握二个问题

工会主席直选是一项原则性、政策性和敏感性很强的工作,我们在工作中要保持清醒头脑。

1、加强领导,周密谨慎。直选基层工会主席涉及党的干部政策和干部任用的各个环节,涉及工会选举的民主程序,需要党委、工会和组织部门的密切配合。必须得到党委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同时,在实际工作中要遵循的三项原则,即:遵循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

2、在直选工会主席的实际操作过程中,注意几点:首先是把好候选人的入口关,制定候选人条件,选准工会候选人;其次是把好民主程序关,严格按照宣传发动、民主推荐、演讲答辩、组织考察、民主选举、上报审批程序运作;再次是严格把好群众监督关,整个直选过程中营造公开、民主的良好氛围。

(三)推行直选基层工会主席,可能引发的问题

1、候选人的身份问题。我们轻工工贸集团公司有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等,直选的工会主席候选人的身份可能是合同工、劳务派遣工;可能是领导干部,也可能是一般工作人员,工会干部的管理是一个新问题。

2、考核问题、待遇问题。直选产生的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的工会主席,是否是班子成员,享受什么级别的待遇,党委、纪委如何对他们进行考核。

3、权益保障问题。直选工会主席在履行职责中,难免与企业行政领导发生矛盾,甚至是冲突。如何有效维护和保障他门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是一项亟待解决的问题。另外,如何建立直选产生的工会主席的人才库,也值得思考。

咱们工会发展到今天,我认为本身应该更多地在强调维权的同时,更要考虑改革和转型。把过去在计划体制下,主要以功能整合为主,逐渐改变到增加利益维护和利益代表的功能。只有这样,我们的工会就不会脱离职工群众。

   作者单位:广东澳联玻璃有限公司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