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序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努力构建新型和谐劳动关系

工资集体协商是企业方代表与职工方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收入水平、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工资调整办法及工资增长等进行平等协商,并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集体协议。近几年来,为依法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全国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下发的《全面实施集体合同制度“彩虹计划”》的文件要求,云浮市总工会充分发挥三方协调机制作用,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联共同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特别是今年省总下发了《广东省总工会2011—2013年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划》(粤工总[2011]65号)文件和召开了南海本田工资集体协商现场会以来,我市各级工会组织为有效推进企业签订工资集体合同做了大量的工作,成效明显。

一、基本情况

根据调查,到目前止,全市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共有2490家,已建立企业工会1648家。根据今年市直单位工会和各县(市、区)总工会上报的数据来看,截止到9月30日,全市各级工会共签订集体合同(含综合性和各类专项集体合同)1890份,涵盖企业1250家,涵盖职工69837人;其中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571份,涵盖企业668家,涵盖职工41689人。按照《广东省总工会2011—2013年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划》的要求,到今年底我市已建工会的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比例要达到60%以上,也就是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要涵盖企业989家以上,目前已涵盖的668家占今年的工作目标任务数的67.5%,还有321家的差距,通过推行工资集体协商,特别是加大推进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的工作力度,一定能圆满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

二、主要做法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推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机制建设。落实职工工资分配权力,不仅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问题,也是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推动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切入点。目前我市劳动关系总体是协调稳定的,我市各级工会组织十分重视维护职工权益的机制建设,把工资集体协商作为贯彻落实《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重要内容来部署。今年7月8日,市总召开了云浮市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专题工作会议,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工商联三家单位联合发出《关于云浮市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共同要约行动的通知》和《关于成立云浮市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的通知》。7月25日我们又专门邀请了全总集体合同部部长张建国同志就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了专题辅导。在近几个月的工作中,我们对已经开展协商但工资协议到期的企业指导他们开展新一轮的协商,推动此项工作持续开展,建立工资协商的长效机制,让企业认识到工资协商不是一劳永逸而是一个长期、渐进、动态的过程。对于还没有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我们采取措施,合力攻坚,为他们提供各方面的指导、服务和帮助,引导他们尽快建立工资协商机制,努力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覆盖面。

二是强化领导,创新思路,扎实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纵深发展。工资集体协商是一项新的工作,也是一项新的工作机制,困难和问题当然是有的。为加强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联联合成立了云浮市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由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联、企业工会及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等组织的相关人员共50人组成(全市共有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302人),具体负责指导我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

如何推进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我们进行了认真的研究部署。在工作推行之初,坚持抓大放小,要求国有企业、上规模的企业参加,先使工作有一定基础;第二步是逐步铺开,典型示范引路,推动工作全面开展。如我市有5个县(市、区)合共63个镇(街),每个县(市、区)的支柱产业各有特点,企业分布也比较广泛,为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有序铺开,我们要求每个县(市、区)总工会选择1个行业、1家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通过示范作用带动县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从而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覆盖面。同时积极引导企业结合实际,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合理确定协商重点,不断提高协商的水平和实效。

三是找准难点,突出重点,着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有序进行。我们把推进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为突破口,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在对象上,突出解决一线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资问题。在内容上,把工资基数、计件超额奖金分配、福利补贴等作为协商重点,按照“90%以上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能够完成”的标准,合理确定不同岗位劳动定额,逐步建立行业劳动定额的形成机制,规范劳动定额的制定、调整、管理和实施,防止企业迫使职工超时劳动而不支付加班工资等现象的发生。在形式上,对企业规模较小、不能单独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开展以覆盖小企业为重点的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对同行业企业较多的地方,着重抓好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扩大企业覆盖面。今年8月份我们同时成立了9个行业工会联合会,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有序推进打下基础。

四是注重质量,彰显实效,循序渐进提高工资集体协商工资水平。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协商是前提,落实是关键。为此,我们主要在三个方面做出了努力:一是进一步规范协商程序。协商程序不规范可能导致协商工作应付了事,也会让职工产生误解,挫伤积极性。因此,我们坚持沟通、协商、签约、审核四个程序缺一不可。协商前进行了充分调研,准确掌握工资可能增长的幅度和条件,并广泛征求企业和职工的意见和要求;主动与企业行政进行充分的事前沟通,取得理解,达成共识,为顺利开展协商创造良好条件;组织召开规范的工资集体协商会议,形成有效的工资专项协议书;形成的工资专项协议经职代会审议通过,使其具有法律效力,并报劳动部门审核和上级工会备案,为以后协议的履行提供保障。二是提高协商方法和技巧。重点加强对职工代表协商方法和技巧的指导和培训,结合实际,有理有据地提出可协商、能协商的协商要求。在协商中既敢于谈、又善于谈、力戒把协商变成对立谈判,以创造良好的协商氛围。三是合理确定协商内容。在开展工资协商时,提高协商的针对性,不泛泛而谈,尽量减少原则性条款和弹性条款,使工资协议书更具有可操作性;协商内容不一味求高求全,紧密结合职工工资、福利问题,能谈多少就谈多少,能落实多少就谈多少,切实提高工资协商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同时,在工作中我们更加注重的是:对一直都有较好效益且职工工资收入较好、较稳定的企业积极促成其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要求各级工会组织清楚认识到,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主要目的,是把基本工资和最低工资标准(含岗位工资标准)、工资支付办法、加班工资和法定节假日工资待遇等与职工提供正常劳动应得到的劳动报酬,通过平等协商用文本的形式确定下来;对有条件的或者本来就每年都给职工适当提高工资待遇的企业,积极促成其就职工工资增长机制开展集体协商;企业本来就已签订了综合性集体合同,且在综合性集体合同中有了关于工资性条款的,应把该综合性集体合同纳入工资集体协商统计之中。

三、主要成效

1、工资集体协商愈来愈引起了企业行政方的高度关注。任何一个新生事物的诞生,都有一个认识的过程,在我市推行工资集体协商也经历了一个从不愿意接受到逐步认识的过程。目前,已不单是企业选员工,员工选择企业的现象已很普遍。特别是今年来在我市的石材行业招工难的问题比较普遍,员工要求较高工资待遇、“货比三家”是造成企业招工难的主要原因。在这两种特殊环境的影响下,企业已经把目光聚焦到如何改善员工待遇上,想方设法留住员工。

2、工资集体协商使企业员工工资稳步增长。据我们近期调查,经过近几年特别是今年来的工资集体协商,我市职工社平工资由2010年的1826元增长到2011年的2063元元,增长13%。

3、工资协商使职工的利益得到有效维护,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实现了互利共赢。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使职工的工资问题得到了有效保障,职工的积极性得到较好发挥,实现了企业和职工“双赢”。据统计,目前有行业性工联会、外资企业等100多家向市、县两级工会组织咨询如何签订工资集体合同事项。

四、存在问题

1、全面推行难度大。当前,在县一级各地民营企业占绝大多数,尤其是工业加工企业。较多情况下,在推行工资集体协商中,规模以上企业,特别是一些生产正常的企业,能够较自觉地配合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商工资,也基本能兑现和落实协商合同或协议,但对一些小型企业,用工人员又不多,几十号人,员工的工资是企业主说了算,对工资集体协商表面应付,实则是企业主我行我素。

2、局部推行难。主要是一些非工国有企业,如烟草、移动、电信、供电等部门,它们内部职工有正式和劳务派遣工,同样是劳动者,但两者之间的薪酬却相差几倍或十倍,对此,工会无权也无法在单位为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谈不上维权。

3、同工同酬难。一些民营工业企业,均是实行季节性招工,当它们生产繁忙时,对员工采取提高工价来满足生产;但当它们处在生产淡季时,则压低工价,同工不能同酬,栅能保证员工工资正常增长,而目造成“招工难”。

4、计件工资推行难。当前可以说绝大多数民营工业企业均是实现计件工资报酬,由于多方面原因和因素,在这些企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保证各个员工工资正常增长较难达到。

五、几点对策

工资集体协商是国际惯例,是发达的资本主义国际家用上了百余年的经历才总结出来的经验,对于我们才进入市场经济的大国来说是正在探索和实践,特别是对县一级来说,才刚刚迈入门坎,很有必要进行摸索。为此,我们提出几点思考与对策: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县以上工会要加大工资集体协商宣传工作,运用各种宣传形式,进步大力宣传《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使各类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意识,使企业认识到,廉价劳动力的时代行将终结,薪酬上涨已成必然,而推行工资集体协调,提高职工工资、保障劳动者权益,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最终目的是为了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求得生存和发展。

二是加大工作力度。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制定推进企业职工工资协商的意见和有关制度,并加以完善,同时,加强领导,健全协调机制,通过深化“共同约定行动”,加大企业职工工资协商工作力度,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解决当地企业经常出现的“招工难”问题,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三是加大维权帮扶力度。各级工会,尤其是县级以上工会要以“稳企增效、协商薪酬”为重点,加大职业帮助和维权帮扶工作力度,认真研究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新情况、新问题,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推动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工资决定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尤其要注重在非公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提高企业工资分配中的职工参与度。对于非公国有企业,有位、有为地帮助和指导它们解决同工不同酬的问题,缩小正式工劳务派遣工同工不同酬的问题.

    作者单位:云浮市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