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增强开展集体协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在广东工会贯彻集体协商五年规划总结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充分肯定过去五年的成绩

五年来,我省推进集体协商力度不断加大,实现了职工得实惠,企业得人心,工会得形象,社会得和谐的目标:

一是推广了协商理念。基层民主协商氛围增强,集体协商制度普遍推广,社会各界对集体协商的认识度和接受度提高。

二是完善了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保障机制。职工劳动收入普遍增加,最低工资标准连续大幅提升,最低工资标准水平位于全国前列;工资支付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欠薪事件稳定下降。

三是形成了劳资协商化解劳资关系矛盾的机制,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企业和职工逐步接受以集体协商的方式化解劳资矛盾,在经济环境下行的情况下,劳资矛盾逆势下降,职工满意率稳中有升。通过集体协商稳定了企业职工队伍。

四是涌现了一批集体协商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更加明显。今年7月,广东推选的19家企业和2个工业园区,受到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表彰。今年6月,全总在广州召开了创新集体协商指导方式座谈会,向全国重点省市推介广州购买第三方服务用于集体协商的经验。深圳盐田港拖车行业集体协商、中山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省总多形式多层级劳资沟通协商机制等做法,多次受邀到全总会议作经验介绍。

五是集体协商力量得到加强,省市工会在前两年的机构改革中,普遍加强了集体协商人员配备。省总工会将集体协商工作单列一个部门,在全国的省级总工会中,专设集体协商部门,南有广东,北有吉林,广东是唯二的省份。

六是加强制度保障,推动修订了《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20149月,由省总发起倡议并力推的集体协商地方立法经省人大审议通过,自2015年起实施,为全省集体协商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要进一步增强开展集体协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我们要清醒认识到,过去五年取得的成绩距离省委的要求还有较大距离。

第一,要深刻领会中央精神。近年来,中央就协商民主、调整劳动关系等内容多次提出要求,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中强调,要“畅通职工表达合理诉求渠道,健全各层级职工沟通协商机制”;《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提出,群团组织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权,注重通过集体协商、对话协商等方式协调各方利益”。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提出“推动企业和职工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以上这些要求和指导,为我们做好新时期集体协商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第二,要深刻领会集体协商的实质。党委、政府和工会力推集体协商,今天又专门召开集体协商会议,可见集体协商的重要,但集体协商究竟是什么?工作做久了,容易掉进框框里,我们应该跳出来想想,开展集体协商的目的是什么。工会推动集体协商的根本目的,往小里说,是为了维护职工的权益;往大里说,是为了协调劳动关系,从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稳固党的执政基础。同志们,集体协商是手段,不是目的。对此,我们要保持清醒的认识,避免在具体工作中,陷入为了搞集体协商而搞集体协商的陷阱。要时刻紧记,各级工会要进一步增强开展集体协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刻认识到集体协商是手段,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才是目的,除了集体协商这种方式,一切有利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做法,都值得我们去尝试,都值得我们去创新。只有把握住集体协商的实质,以问题为导向,着力解决问题,才不会让集体协商的工作迷失方向。

中医理论里面有一个观点是“上医治未病”。可以这么比喻,工会维权工作是“治已病”,企业里的劳资矛盾发展到维权阶段,就要外部介入,进行的是“外科手术”,伤筋动骨;集体协商则是“治未病”,是在企业内部由劳资双方沟通协商解决问题,是将苗头性的问题及时根治好,将“疾病”消灭在萌芽状态,毫发无损。当然,集体协商还能治疗非违法性质的劳动关系矛盾,解决一些法律底线之上的利益调整问题。由此可见,集体协商是具有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的作用的。希望大家下来,好好地领会和品味集体协商的“治未病”作用,发挥好集体协商“养生健体”的功效。

第三,要深刻领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是我们当前和今后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在社会治理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劳资矛盾是社会矛盾的主要方面,解决好劳资矛盾对化解社会矛盾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省劳动关系中还存在不少问题,这也是我们下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必须面对并着力加以解决的主要问题。只有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一项重要举措,才能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此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还是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没有劳动关系的和谐,构建和谐社会将成为一句空话。

担当尽责,将稳就业、促发展、构和谐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主线

很快就要迎来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纪念日。这既是举国欢庆的日子,又是敏感的时间节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更显得意义重大。全省各级工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这一重要论断,为开展集体协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指明了前进方向,各级工会要站在“两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集体协商工作的重要性。

此外,各级工会要从维护劳工领域政治安全的高度,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坚持集体协商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发展”的工作原则,通过协商促进职工和企业行政互相交流、互相理解、换位思考、合理预期,引导职工正确看待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企业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聚焦发展和稳定两大主题,将稳就业、促发展、构和谐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集体协商工作主线,进一步发挥集体协商协调劳动关系的基础性作用,稳定就业岗位,促进企业发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企业和职工共商共建共创共享。

(二)积极主动作为,探索创新符合广东实际的工作。

近两年,省总通过大量的调研和借鉴学习,研究提出了一些结合省情的工作措施,希望大家能够大力推动落实,这里我主要讲三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个是推动企业建立多形式多层级劳资沟通协商机制。一些同事反映,集体协商是工会最难做的工作之一,企业主抵触情绪最大,很难将企业主拉到谈判桌上来。大家的困难也是客观存在的,基于这样的原因,现在省总提出建立多形式多层级劳资沟通协商机制——双方先把问题摆出来,面对面沟通,协商的形式更加灵活多样,层级更加全面齐全,这种更为柔性的对话的模式,是符合中国以和为贵的文化特征的。既然还有一些企业没有认识到集体协商和工会的积极作用,也没有发生剧烈的劳动关系矛盾,那么我们就创造性地提出更容易被接受的方式。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才是目的,只要有利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探索,我觉得都值得提倡和尝试。

第二个是推动企业建立多形式多层级劳资沟通协商机制,将发生群体性劳资纠纷企业和发放工会主席补贴的非公企业作为重点对象。这两个工作对象都切中了要点,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毫无疑问,发生群体性劳资纠纷的企业,都是生了病的企业。企业发生群体性劳资纠纷,是工会介入开展工作的良好契机,这时候劳资双方都迫切需要上级工会介入指导。发放工会主席补贴的非公企业则是我们工会工作的主要阵地,具有较好的工作条件和基础,我们也更有义务去规范完善好。

第三个是推动企业建立多形式多层级劳资沟通协商机制,将发生群体性劳资纠纷的企业和发放工会主席补贴的非公企业作为重点对象,建立完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队伍。针对基层普遍缺人的情况,今年6月,全总出台了《关于加强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上个月,省总配套出台了《实施意见》,针对各地存在的经费困难、人员配备、业务培训等内容提供了政策和经费的支持。总之,重点的工作要重点抓好,专业的工作,要有专业的人来做,希望大家认真研究两份文件,积极抓好落实。

(三)围绕中心工作,切实做好稳就业、促发展、构和谐的工作。

一是要做好合理引导工作。针对当前部分企业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情况,要引导职工正确看待和处理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鼓励企业和职工围绕薪酬福利、工时制度、轮岗休假、待岗培训、转岗安排等涉及职工利益调整的重大事项进行协商,鼓励企业与职工同舟共济、共渡难关,尽量做到多转岗、少下岗,着力稳定职工就业岗位。要善于运用沟通协商方式,稳妥做好关停并转迁以及裁员企业的劳动关系处置工作,确保劳动关系和谐和职工队伍稳定。

二是要积极探索新业态新领域的集体协商、沟通协商模式。当前,新业态新领域的劳动关系日益灵活化、多样化,劳动者劳动关系的认定存在模糊地带,协商主体不明确,为我们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带来新的挑战,因此要加强研究,尽早探索出一条新的路子。

三是要聚焦发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当前,省委省政府积极落实中央的规划,要求举全省之力做好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这是广东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的重大战略,集体协商工作也要有所作为,希望早日看到大家的创新实践和显著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