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有利益诉求 工会“代为上访”
大连完善职工利益诉求代理制度,2006年以来共代理解决职工重大复杂诉求1 000余件
大连市总工会参与社会管理始终把握协调劳动关系这条主线,通过建立“职工利益诉求代理”等项制度,将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2006年以来,共代理解决职工重大、复杂诉求1 000余件,排除劳动争议隐患1700余件,在促进社会和谐、维护职工权益中发挥了工会组织的重要作用。
2006年,该市总工会建立起“职工利益诉求代理制度”,构筑起4级诉求代理网络,即职工有利益诉求由各级工会“代为上访”解决。
为提高维权实效,筑牢维权第一道防线,2005年,大连市总工会建立起了基层工会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为基层工会担任法律顾问,使工会维权工作由被动的“事后救助”转向“事前防范”。截至目前,该市381名律师志愿者成为3981家基层工会法律顾问,参与劳动争议调解6.8万人次,排除劳动争议隐患1700余件。
2007年5月,该市又建立起由市总工会牵头,市信访办、政府行政投诉中心、市人社局政策咨询中心、市公安局等10个部门“热线”参与的《大连市职工热线工作联系制度》。这项制度规定,1 1个部门都要关注职工诉求热线反映的问题,相互通报职工热线信息,资源共享。同时,共同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利益的事项。市总还建立起突发事件应急调处制度,全市区(市)县、乡镇(街)、企业工会推选了1 00名职工代表作为市总直接联系的劳动关系预测、预警、预报信息员,并成立了市总应急调处工作小组,确保发生群体事件时,工会第一时间出现在现场,第一时间参与调处。 《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