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和谐的劳动关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和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着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没有劳动关系的和谐,构建和谐社会就是一句空话。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我们党执政理念的又一重大创新,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新形势下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的内在需要,为工会组织赋予了重要的历史责任,同时也对现阶段的工会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一、劳动关系的现状
劳动关系是现代社会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关系。目前,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我国,由于资本的稀缺和劳动力资源的过剩,导致劳动关系一方中的资方处于绝对强势,而处于相对弱势的劳方情况如何呢?一是结构上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表现在:①非公企业职工队伍日益壮大;②农民工队伍比重不断增大。据统计,截至2010年底,全国农民工总数达2.42亿,其中外出就业1.53亿人,本地非农就业0.89亿人,成为产业工人的主力;③企业职工是当代工人阶级的基本力量,农民工已经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主力军,应当引导和发展成为当代中国工人阶级的主体。二是思想观念趋于多元化、复杂化,表现在:①主观上对事业对未来的发展期望值较高,但在现实落差面前往往缺乏成就感、归属感,取而代之的是失落感、挫败感,对前景感到迷茫;自主意识强,但集体、协作意识淡薄,抗风浪能力较差。②文化生活贫乏,情感空虚。广大青年职工长期处于紧张的工作压力下,工作之余渴望能有丰富的文化生活抚慰心灵,而多数企业对文化建设不重视,为职工安排的仅仅是生产线?宿舍?食堂三点一线的生活,对职工的文化生活需要漠不关心,视而不见。
党和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和全面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在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关系方面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绩。尤其近年来,在世人瞩目的全国两会及经济全球化与工会国际论坛上,多位国家领导人反复强调要实现劳动者“体面劳动”,要提高劳动者劳动收入,让劳动者共享改革成果。因此,现阶段我国的劳动关系从总体上看是和谐、稳定的。但是,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力度的加大和改革的不断深入,在经济、产业结构调整和改革发展进程中,由于法律、法规建设与形势发展变化不同步,职工作为社会主义建设者的地位得不到切实体现,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影响了职工队伍的稳定和发展。从近年发生的富士康、南海本田等事件,我们深刻认识到,长此以往,这将不利于巩固我们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不利于实现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当前劳动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据各种宣传渠道反映,近年来,全国各地,特别是沿海及经济较发达地区,因劳资矛盾的紧张,酿成劳资纠纷或群体性罢工、甚至恶性案件有快速上升趋势。新华网消息,浙江省劳动仲裁院提供的数字显示,浙江省2000年各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立案受理的案件6454件,2004年1—9月就达到11332件,今年更高,劳动争议的数量每年都以超过30%的数量在增长。东莞市劳动部门提供的数字显示,近几年该市各类劳资纠纷同样以每年30%以上的速度在增长。深圳市劳动仲裁部门反映,近几年深圳市劳动纠纷的发生量几乎每年都在翻番。与此同时,我市近几年劳动纠纷的发生量也在快速增长。
目前,导致劳资纠纷频发、暴露劳动关系存在问题的直接原因主要有:㈠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在增强;㈡侵害劳动者权益的事件呈现高发态势;㈢劳动者和企业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和协商,致使劳资矛盾产生紧张并进一步激化升级。但是,真正影响当前劳动关系不和谐的根本原因应该是:㈠资本的稀缺和劳动力资源的过剩,导致资本强、劳工弱的不均衡态势;㈡资方一味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使劳动力市场的工资水平始终持续走低,影响了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展;㈢一些地方政府过度追求GDP的增长,放松了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对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重视不够;㈣非公企业快速发展,大量进城务工人员,即各个统计口径的农民工加入到工人队伍的行列,一些经营者阻挠职工组建工会,致使工会组织的影响力和制约力有所下降。
由于上述这些因素的存在,导致了在劳动关系方面出现了许多突出的问题。比如,企业经营者以就业的压力强迫职工长时间、高强度地劳动,随意克扣和拖欠职工工资,欠缴或拒缴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甚至体罚工人、侮辱其人格和尊严;有的企业拒绝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不重视劳动保护和生产安全,随意解雇职工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非公有制企业,没有建立职代会制度,职工无法通过正常的渠道参与企业民主管理,企业经营者独断专行、我行我素;部分企业存在严重同工不同酬、职工工资由老板个人或企业行政一方说了算等现象;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工资福利分配方案或有关制度措施从不公开: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计算职工工资,不支付加班工资;甚至恶意拖欠职工工资;文化水平、劳动技能和收入低下职工普遍存在生活难、就业难、就医难、子女就学难的问题,也给社会的和谐稳定带来了压力。这些问题直接导致了劳动关系矛盾的激化,引发职工群众上访、示威、请愿等突发性事件,如果不及时加以妥善处理,将会对社会的和谐稳定构成严重的影响。因此,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新形势下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极其重要的内在需要。
三、工会应如何推动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工会章程》规定“中国工会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在维护职工政治权利的同时维护职工的劳动权利和物质文化利益,把参与协调劳动关系,调节社会矛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努力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的长期稳定。”《工会法》和《工会章程》明确提出,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参与协调劳动关系,调节社会矛盾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工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赋予了工会组织重要的历史责任;同时劳动关系中凸显出来的新矛盾新问题,又对现阶段的工会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更高的要求。
那么,新形势下,工会组织应如何推动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呢?笔者以为,应该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宣传,疏导思想,构建和谐的思想氛围。
一要宣传中国工会的性质和职能,让政府、社会各界和企业知道,建立工会和发展工会会员并不是要引导职工站到企业的对立面,而是在帮助企业职工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也帮助员工提高劳动技能,更好地为企业服务,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二要做好对职工的思想教育和引导工作,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广大职工认清形势,顾全大局;引导广大职工积极主动地投身于社会的发展、企业的发展,更有劳动者个人的发展。使广大职工认识到,只有社会和企业都获得了发展,职工的合法权益才能从根本上得到有效的维护和发展。三要广泛开展职业道德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创建学习型组织,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的综合素质,把职工的生产劳动积极性引导到参与企业市场竞争的实践中来。四要及时掌握职工群众的思想动态,建立和完善预警机制、信访机制。及时向党和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呼声,切实帮助他们解决所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理顺职工群众的不满情绪,将矛盾和不稳定团素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民主参与,平等协商,构建和谐的沟通渠道。
《工会章程》赋予工会组织“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和机关的民主管理”的权利,从宏观层面来说,工会组织要代表职工参与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以及相应的执法检查,加强源头参与,及时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从微观层面来说,是要在企业中建立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职工大会制度,发挥职工民主参与权和民主监督权,落实职工代表的各项权益,拓宽参与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的途径和方法,代表职工参与企业各项制度的制定和重大事项的决策,切实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平等协商、工资集体协商是民主建设的手段。资本强、劳工弱的不均等态势需要得到很好的扭转,需要在劳资双方之间建立一个平等对话的机制,通过沟通和协商的方式来解决劳动关系中的矛盾和冲突,化解大量微观层面的利益摩擦,进而使劳动关系的改善与企业效率、社会发展形成互动关系,在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中促进劳资双方的合作,从而达到“互利双赢”的目的。
(三)依法维权,合法诉求,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工会法》明确规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维权是工会工作的第一要义,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更是工会组织履行基本职能的主体实践。依照法律办事是维权的主要方式。和谐的社会首先是一个法制的社会,国家要依法治国,人民要依法办事,工会则要依法维权。在宏观上,国家已经制定了《宪法》、《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一系列相关的法律,为工会组织依法维权提供了法律保障;在微观上,具体到每个企业,就是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以契约的形式保障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各地还要建立和完善一系列应答诉求的机制,例如: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劳动争议仲裁机制、法律援助机制、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劳动安全生产监督等机制。促进社会稳定是维权的最终目标。只有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满足职工群众的合法诉求,保障职工群众在生产生活中得到应得的经济利益,才能真正促进职工队伍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
(四)实施帮扶,多办实事,构建和谐的社会氛围。
首先,送温暖作为工会组织扶贫帮困的常规做法,是需要长期坚持的,而且还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困难职工救助制度,实现送温暖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和社会化,切实帮助困难职工解决生活难、就业难、就医难和子女就学难的实际困难,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他们的手中。其次,实现再就业是困难职工真正地摆脱贫困的根本保障,因此,工会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在培训、就业、再就业方面的协调和服务功能,帮助他们树立信心,提高素质能力,使他们能够通过劳动摆脱困境。第三,工会要积极协助政府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落实。第四,要加大力度推广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推动企业职工开展和建立互助互济活动(机制),要通过这一系列的补偿和调节机制,使广大困难职工也能够共享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的成果,减轻和缓解由于利益矛盾带来的社会冲突。
(五)人文关怀,共谋发展,共建和谐幸福的企业和社会。
企业和职工是一对利益、矛盾的共同体。就职工而言,人是能动的、活跃的、最基本的生产要素,为企业提供必不可少的劳动力,但是如果没有企业的发展,职工的根本利益就没有根本保证。因此,工会要在职工中广泛开展爱岗敬业的教育活动,鼓励和引导职工积极参与企业建设,增强对企业的认同感,围绕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对职工进行技术和岗位培训,开展技术创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等,提高职正的技术素质,把职工潜在的智慧和活力充分激发出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发展动力。就企业而言,企业是整合生产要素的经济组织,为劳动者提供进行社会生产所必需的生产资料,但是如果没有职工的劳动热情和积极性、创造性,就不可能有企业的发展。企业不仅是劳动关系建立和存续的载体,而且也是劳动关系在建立、存续、变更和终止过程中,协调双方利益关系的基地。因此,企业经营者要切实承担自己的社会责任,加强人文关怀,切实改善职工的生产劳动环境、提高工资待遇、增加福利,在企业中营造相互尊重、团结友爱的氛围。工会要利用双方之间求同存异白可一致性,在企业与职工之间寻求劳资关系的平衡点,努力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基础平台的构建,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和谐社会的构建,进一步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
作者单位:江门市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