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
天津
企业工会组织应代表职工向企业发出书面要约。近日,天津市总工会启动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以推进全市各级各类企业进行工资集体协商。
“每年开春,是企业安排预算、制定规划的重要时期,也是职工与企业谈工资的关键时期。”天津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自今年3月起在全市企业集中进行,计划年底前全部完成,企业职工工资长期不增长、低增长的均在“协商”之列。此次行动重点向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没有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工资集体协议已到期需要续签或重签的、已签订的集体合同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或集体合同中对于劳动报酬没有明确规定的企业发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
河南汝州
“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消除劳动争议和纠纷,促进企业经济效益和各项工作的创新提高。”日前,在河南汝州市“集中要约行动月”启动仪式上,市电业局工会主席代表企业发言时表示。
去年市总积极推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共签订区域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20份,覆盖企业517家、职工74777人;签订行业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9份,覆盖企业158家、职工39325人。其中95家企业单独签订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覆盖职工20835人。但有些企业特别是非公企业的工会干部还存在着不敢要约、不善协商、不会谈判的问题。对此,市总把3月定为“集中要约行动月”,着力解决以上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