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三角地区女职工身心健康状况调查分析

我省现有女职工944万人,其中,女农民工498万人,占女职工总数52.8%。近年来,据我省各地统计资料显示,妇科病和乳腺疾患已成为威胁广大女职工身体健康的主要疾病。为切实保障女职工的健康权益,增强女职工防病治病的意识,提高女职工的自我保健水平,今年以来,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以“关注女职工健康”为主题在全省开展了女职工妇科、乳腺普查活动,保障女职工特殊权益。重点在广州、珠海、佛山、东莞、惠州等珠三角地区就女职工身心健康状况进行了专题调查分析,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关注女职工身心健康,切实维护女职工特殊利益的建议。

一、珠三角地区女职工妇科、乳腺普查基本情况

此次调查采取深入市、区、镇、企业召开多层次座谈会、走访女职工比例比较大的企业和相对集中的岗位、生产线、对女职工工作、生活环境进行考察以及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共发放问卷6550份,收回6220份。调查中,针对此次普查中女职工在妇科、乳腺等方面发现的疾患进行调查了解和分析。

(一)普查女职工行业分布

此次普查涵盖了女职工比较集中的制造业、服务业、金融业、教育等多个行业,参与的企事业单位共有271家,其中非公企业占88%以上,如表1.1所示。

(表1.1)普查女职工行业分布

行业   制造业  服务业   金融业    其他 

女职工数  27988   2654      478      679 

占普查比例 88%   8.4%     1.5%     2.1%

(二)普查女职工年龄分布

接受此次普查的女职工共有31799人,其中女性农民工占80%以上,年龄在30岁以下11912人,占37.46%,31—45岁。15570人,占48.97%,46岁以上4317人,占13.58%(如表1.2)。

(表1.2)普查女职工年龄段比例

年龄     30≤    31—45    ≥46

女职工数  11912   15570   4317

比例     37.5%    49%   13.6%

(三)普查女职工身体健康状况

1、大部分女职工身体健康状况乐观,但有部分女职工患有不同程度的妇科与乳腺疾病。普查数据显示,在接受普查的31799名女职工中,患有不同程度妇科与乳腺疾患的女职工分别占36.1%和32.6%。其中,制造业女职工患有不同程度妇科疾病9185人,患有乳腺疾患的9491人,占此次本行业普查人数的32.8%和33.9%;服务业女职工患有不同程度妇科疾病975人,患有乳腺疾患的587人,占此次本行业普查人数的36.7%和22.1%;金融业女职工患有不同程度妇科疾病136人,患有乳腺疾患的129人,占此次本行业普查人数的28.5%和27%;教育、建筑等其他行业女职患有不同程度妇科疾病173人,患有乳腺疾患的165人,占此次本行业普查人数的25.5%和24.3%(如表1.3)。

(表1.3)普查女职工患病比例

行业     制造业      服务业       金融业       其他

患病  妇科  乳腺  妇科 乳腺   妇科 乳腺  妇科 乳腺

人数 9185   9491  975  587   136   129  173   165

比例 32.8%33.9% 36.7%22.1% 28.5% 27% 25.5%24.3%

由表1.3可见,此次普查患有不同类型,不同程度妇科、乳腺疾患的女职工占三分之一左右,六成多的女职工此次普查没有发现妇科、乳腺方面的疾患,身体健康状况总的趋势良好。

2、女职工患病年龄以中年以上居多,尤其是46岁以上女职工患病比例偏高。由图1.4显示,此次普查中,各行业女职工出现妇科和乳腺异常的年龄大都在31岁以上。其中31—45岁分别占39.7%和38.5%,46岁以上女职工患病比例偏高,分别占这个年龄段的52.3%和34.4%(如表1.4)。

(表1.4)普查女职工妇科与乳腺异常率年龄比例

年龄: 30岁以下   3 1—45岁     46岁以上

项目   妇科 乳腺   妇科 乳腺    妇科  乳腺

比例  27.5%26.6% 39.7% 38.5% 52.3% 34.4%

3、女职工患重大疾病比例有所上升。根据我省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计划项目的统计数据反映,近年来全省参保的女职工中乳腺癌和妇科方面的癌症发病率有所上升,如2008年全省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计划重大疾病赔付数为482人,201 0年10月底止赔付人数增至504人,上升4.6%。全省参加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计划人数最多的广州市2008年女职工重大疾病赔付数为182人,2010年增至198人,上升幅度达8.8%。由此可见,妇科病与乳腺疾患是当今威胁女职工身体健康的最大杀手。

(四)普查女职工心理健康状况

问卷调查反映,有27.1%的女职工感觉工作生活压力大,感觉工作生活压力一般的占47%,感觉工作生活压力不大的占12.3%;在生活快乐指数方面,有35.1%的女职工感觉快乐,52%的女职工感觉一般,13%的女职工感觉不快乐;另外,超过33%以上的女职工经常感觉疲倦(如表1.5所示)。

(表1.5)普查女职工工作生活快乐指数对比

程度 压力大 压力一般 不大  快乐   感觉一般 不快乐

比例 27.1%   47%   12.3% 3.15%    52%   13%

由以上表1.5可见,女职工的心理健康状态相对平稳,总体反映趋向良好,大部分女职工的环境适应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有了较大提高,对自己的工作和生活能够随遇而安。但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作为弱势群体的女职工,无论在工作还是心理方面都受到了一定的冲击,尤其是一些自身素质不高,缺乏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女性农民工,她们面临着岗位的竞争甚至是下岗的威胁,加之女职工普遍较男性敏感,所以更易感到紧张和郁闷,以致身心健康不可避免地出现亚健康状态。

二、女职工身心健康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一)过量劳动对女职工身心健康造成一定伤害。本次调查对象中制造业的女职工占84.8%,这部分女职工大都是一线生产线上的女工,工时长,工作辛苦,且经常加班加点。由于长期过度疲劳,受到过量劳动的伤害,精神和身体得不到很好的休息,使身体健康受到一定影响,这是本次健康普查中制造业女职工患病比例比较高的一个主要因素。另外,服务业女职工的患病率也占有一定比例,尤其是妇科疾病患病比例偏高,这与其工作环境和工种的特殊性及工作的繁重有着密切的关系。如东莞市服务业调查问卷显示,近半数的女职工每周只休息一天,25.8%的女职工觉得工作强度非常大,62.7%的女职工觉得工作强度比较大,只有11.5%的女职工觉得工作较为轻松。

(二)工资增长抵不上物价上涨的幅度给女职工生活带来一定困扰。调查中发现,已婚女职工在工作、经济方面的压力远大于未婚女职工。她们既肩负着家庭的负担和养育儿女、照顾老人的责任,又要参与社会竞争,争取更多的经济收入,以维持家庭的日常开支。调查数据显示,大部分女职工月工资在1000—2000元左右,在个别市环卫行业的女职工中还有部分收入低于1000元,这其中还包含了加班加点的工资和补贴。面对物价不断上涨,生活成本不断增加,而工资收入远跟不上市场物价涨幅,以致生活水平下降这样的困窘状况,不少女职工感到十分困扰,这也是造成她们身体素质下降,患病比例上升的一个重要因素之一。

(三)女职工劳动保护机制不够完善。一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知识的宣传与普及力度不够。历年来,国家及地方政府针对企业职工劳动保护方面颁发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各级工会组织也在宣传教育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女职工劳动保护方面的知识普及也有了很大的成效。但随着女职工队伍的新老更替和大量新生代女性农民工的补充,出现了一部分女职工对其应有的特殊劳动保护权益不了解或不太了解的状况;二是缺乏基本的“四期”劳动保护设施。走访中发现,一部分企业,尤其是女职土相对比较集中的车间没有设置女工卫生冲洗室,有的企业经营者不知道女工卫生冲洗室的用途,有的还错以为是指女工卫生间;三是不能实施定期妇检制度。调查发现,相当部分企业不能做到对女职工实施定期妇检。在今年参加女职工妇科、乳腺普查活动的企业中,能够对女职工实施定期妇检的只占29.4%。这些情况表明,企业和相关职能部门对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宣传教育和执行落实工作不够重视,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

三、对策与建议

(一)加大女性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与普及力度,提高女职工健康保健意识。一是要广泛开展女性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承担起这个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工会女职工组织贴近女职工的优势,利用各种资源和形式对女职工进行健康保健知识的启蒙、疏导和教育,增强她们的自我保健意识和忧患意识。二是地方政府要提高对女职工尤其是女性农民工身心健康的关注度,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体,通过公益广告和专题片、开辟专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女性健康保健知识的宣传和普及,进一步营造关爱女职工的社会氛围。

(二)关注女职工的心理需求,尽快修改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此次调查数据反映,女职工不仅在劳动保护方面存在问题,而且在心理健康方面也出现不容忽视的问题。现有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女职工特殊利益的维护都有规定,但对心理健康方面的保护和防范没有提及。希望政府在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时要考虑到女职工的心理健康需求,从法律上为女职工心理健康促进工作提供有效保障,从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上制定一系列的措施保障。

(三)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保障女职工劳动经济权益落到实处。一是要完善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至少每年调整一次最低工资标准;二是要建立最低工资标准与社会经济发展及物价增长联动机制,保障女职工的收入逐年递增,使她们能切实分享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三是建立工资监控机制,切实加强对用工单位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四是建立健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在签订集体合同的同时,指导企业同时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通过把女职工的特殊利益保护放到签订专项集体合同上,以“事前维权”的方式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

(四)建立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把配置女职工劳动保护相关设施和安排女职工定期妇科检查纳入政府牵头组织的执法检查范畴。通过定期检查,敦促企业重视女职工卫生保健工作,完善配套设施,关爱女职工,进一步保障女职工的身心健康,切实维护好女职工的各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