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规范职代会制度建设

一、提高对规范职代会制度建设必要性的认识

职工代表大会(职代会),是职工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和主要渠道,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规范职代会制度,是指职代会的全部过程及其全部活动要符合一定的标准。职代会水平的高低,不仅对职代会的质量与效果、民主管理行政公开制度的贯彻落实产生直接影响,同时也对现代保险管理制度的推行和实施产生深远的影响。在现代保险管理制度体系中,职工民主管理制度是其重要组成部分。职代会作为实现职工民主管理权利的基本制度,其性质、宗旨、任务、职能等在很大程度上适应和满足了现代政策制度的需求,它在保障政策性银行管理制度有效运行中,充分发挥了审议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集思广益、凝聚力量、统一步调、推进精细化管理目标措施落实的重要作用。因此提高职代会规范化水平,确保职代会的质量和效果,对推动保险改革和发展有效运行,维护和落实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保险业实现又快又好发展都具有特殊意义。

二、目前职代会建设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职代会所独具有的特殊而重要的职能,是我国《工会法》等有关法律赋予的。它在保险改革的逐步深化、民主政治生活的实践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因而职代会被普遍认可和采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但是,在目前保险职代会工作实践中,尚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职代会提案质量不高,从工作大局和业务经营发展方面提出的建设性建议内容不够;二是反馈渠道不畅通,职工通过职代会形式直接向行政领导反映意见后,有关职能部门并未能将提案办理结束后职工满意程度及时收集整理反馈给行领导;三是部分基层公司对职代会及职工民主权利重视不够,职代会工作薄弱环节多,内容、形式、程序不够规范,有的用行政会议取代职代会,有的把应由职代会讨论通过的事项随意放在司务会上通过,有的对职工民主参与管理活动,存在一些偏见,致使民主管理工作在一定程序上流于形式;四是对民主管理、工会法规知识欠缺。少数基层职能部门对关于职代会制度、职工的合法权益等方面的知识不足;五是个别基层单位存在“花架子”、“走过场”现象等。其原因,除个别基层公司领导因素外,主要是对职代会的认识不到位,对操作规范掌握不够,操作存在随意性,这些问题的存在,与建立现代金融管理制度的要求极不适应。因此,规范人保职代会制度建设工作,充分发挥职代会民主管理职能,是推进和加强政策性保险制度顺利实施的重要工作任务。

三、规范职代会制度建设的具体内容

规范人保职代会是指职代会的过程及全部活动,要符合全国金融系统《基层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实施细则》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规定的标准,要符合有关法规文件的要求。针对上述问题,提出规范市公司职代会制度具体内容是:

(一)规范议题,精心筹备。职代会议题是筹备开好市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重要内容和任务。内容包括所要审议问题的要点,提出议题的依据,实施的方法和步骤。职代会针对本司改革发展、业务经营管理活动,以及职工生活福利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确定中心议题。听取审议《总经理行政工作报告》、《财会收支执行与计划的报告》、《工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审查报告》等;讨论通过重要制度、办法。召开职代会前,要成立分管领导负责,有关部门参加的会议筹备领导小组并设大会秘书组、代表资格审查组、代表提案工作组负责筹备工作;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制定三个实施办法:《职工代表选举办法》、《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办法》、《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为大会召开做好各项筹备工作。

(二)规范选举,做到“三性”。职工代表大会的主体是享有政治权利的全体职工。选好职工代表,发挥职工代表作用,是规范职代会的基础。在职工代表选举上,要做到“三性”:一是在代表条件上做到“先进性”。所选职工代表要有较高的政治、业务、文化素质,能做好本职工作,热心工会工作,在职工中具有一定的威信和参政议政能力;二是在职工代表构成上要做到“代表性”。选举的正式职工代表占职工总人数20%,代表中,一般职工代表占代表人数50%,中层干部占代表总人数35%,领导干部占代表总数15%。其中,青年职工和女职工代表占代表总数的30%;三是在职工代表的选举上做到“合法性”。通过召开全司职工大会,实行无记名投票选举,获得多数票职工才能当选职工代表。职代会根据工作需要,应邀请上级机关、市公司中层干部和公司领导列席职工代表大会。其目的是更好地集中大家的智慧与创造力,使议事决策更加完善。

(三)规范提案,抓好落实。提案是职工代表就本司内部的各项业务工作、提请领导或职能部门解决和办理的书面意见和建议。内容包括提案理由依据,问题、建议、要求和解决办法,由提案人和附议人署名。在做好职工代表提案工作上应做到:一是提前做好提案征集工作。在召开职代会前,要求工会要进行广泛宣传,动员组织职工代表积极做好提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引导职工认真填写《提案表》,围绕全司改革发展、业务经营活动、职工切身利益、干群关心的热点问题等有关提案内容,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和建议。二是做好提案审理工作。分公司工会收到各部门县支公司工会原始提案后,进行汇总归纳、整理、向党委汇报,填写处理意见,写出提案报告,及时提交提案审查委员会审理。三是做好职工代表提案的落实工作。市分公司工会和和分公司领导对职工代表重要问题提案情况,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进行充分讨论,面对面沟通,逐一答复,并写出提案落实情况报告。送达分公司领导和对口部门落实,市分公司工会对提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保证“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充分尊重落实职工代表的民主权利。

(四)规范程序,合规操作。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是全司职工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了维护职工代表大会的严肃性,严格规范职代会程序。一是开好预备会程序:选举产生职代会主席团。其职责是:主持开好大会,领导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汇报本届职代会的筹备情况;审议通过《三个办法》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审议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和程序;综合各职工代表组的审议意见;草拟大会决议。二是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会议程序: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会议是职工代表行使职权的关键。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会议程序包括,大会执行主席核实大会代表人数,宣布大会开幕,奏《国歌》;致开幕词;由有关领导分别作《工作报告》、《财务收支预决算报告》、《工会工作报告》、《提案审查报告》等报告;以各县支公司对报告和职工代表大会各项制度分组进行讨论;职工代表大会集中审议有关材料,并对会议表决;致闭幕词,宣布大会结束。

四、落实好职代会的职权

(一)职代会要严格贯彻审议重大决策原则。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劳动法》、《工会法》等法规,落实总、省公司的有关决定。二是职代会接受党组织领导和上级工会的工作指导,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三是坚持领导与职工相结合的原则,从人保公司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充分反映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使各项决策具体科学,可行性强。四是在“三者利益”发生矛盾时,职工利益要服从本单位的集体利益,本单位的局部利益服要从国家全局利益。

(二)职代会要正确行使职权。

1、听取单位负责人工作报告,审议单位改革方案以及改制、破产实施方案;审议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履职报告和实行行(司)务公开、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情况的报告;审议单位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财务预决算报告、章程草案等事项,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通过单位改制、破产实施过程中裁员和职工安置方案,处罚、处分职工的规章制度,劳动用工方案,薪酬支付办法,职工培训计划,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缴纳,企业年金方案,奖金分配、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集体合同和专项集体合同草案,行(司)务公开实施细则及其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

3、依法选举、罢免、更换董事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以及参加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选举职代会专门委员会(小组)成员,选举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中的职工代表。

4、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单位中高级管理人员,向有关部门提出任免及奖惩建议。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干部,可建议表彰奖励,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干部可以建议免职或降职;对工作不负责任或以权谋私造成严重后果的干部要建议处分甚至撤职。

5、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经单位与工会协商确定需要由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三)落实好职代会日常工作的责任。根据《工会法》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市分公司工会委员会是职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代会的日常工作。市分公司工会要切实承担起和落实好对职代会的会前筹备、会中组织实施、会后监督落实的责任。经常检查督促本单位行政领导贯彻执行职代会决议和对已通过的职工提案的处理和落实。如遇需要临时解决的重大问题,由工会委员会召开职工代表中党政工团主要负责人和专门工作小组组长联席会协商处理,并向下一届职工代表大会在会上报告确认。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财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