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规定
北京:超33℃每月津贴不少于60元
去年7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总工会联合发布了《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
上海:高温津贴每天不低于10元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去年联合下发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在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每天不低于10元的高温季节津贴。通知要求,企业在发放高温季节津贴的同时,不能影响高温岗位工作劳动者的高温岗位津贴的发放,以及高温季节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
广州:高温停工标准定为39度
广州市建委于7月9日下发了《关于加强高温天气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39℃以上时,当日应停止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时,当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日最高气温达到35℃时,应采取换班轮休等方法,缩短工人连续作业时间,并不得安排加班:12时至15时应停止露天作业(注:在没有降温设施的塔吊、挖掘机等的驾驶室内作业视同露天作业):因特殊情况不能停止作业的,12时至15时工人露天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目前,广州市1347所避暑防寒庇护站已全部24小时开放。
苏州:气温达到38度一律停止室外作业
苏州市对高温条件下劳动保护作出详细规定:在气温超过36摄氏度时,禁止用人单位延长职工工作时问;高温期间,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在组织职工露天作业时,要严格遵守“避中间”措施,即不得在12时至15时之间组织露天作业,防止中暑事件发生;安排从事高温作业的职工,每天缩短2小时至4小时的工作时间……
河南:35℃露天工作每人每天10元
河南省今年首次发布高温津贴标准:每人每工作日10元。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夏季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在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重庆:高温补贴不能以清凉饮料代替
日最高气温达到或超过37摄氏度,重庆市坚持上班的劳动者可领取高温补贴。其中,日最高气温在37摄氏度一40摄氏度之间时,高温补贴额度为5元一10元:日最高气温在40摄氏度以上时,高温补贴额度为10元—20元。一旦气温超过37摄氏度,除发放免费的、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饮料以外,企业还必须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 《法制日报》
高温补贴“倒挂”说明了什么?
早在6月8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就联舍下发通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二以下的(不合33℃),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虽然通知已经下发,但调查显示,超过八成确需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并没有享受到高温津贴的待遇。但是,与此相反,大多数在办公室里“叹”空调的白领们却从6月开始享受到高温津贴或者类似的福利待遇。这种“津贴倒挂”的现象,凸显的不是白领们的福利过剩,而是普通工人的福利严重匮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