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抗震救灾、重建家园” 结对帮扶行动的通知

粤工办明电[2008]49号

各地级以上市总工会,各产业工会,省总各部门:   

6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对口支援方案》,安排我省对口支援四川省汶川县和甘肃省4个严重受灾县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为进一步发挥工会组织的特点和优势,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做好重灾区的灾后恢复重建,全国总工会下发了《关于开展“抗震救灾、重建家园”十大帮扶行动的实施意见》,确定广东省总工会与汶川县总工会、深圳市总工会与甘肃省受灾严重地区工会结成对子,实施帮扶。现将开展结对帮扶行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结对帮扶行动

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灾后恢复重建的部署规划,我省工会要从实际出发,对灾区职工和工会组织提供各种形式的帮扶。

一是开展资金帮扶。继续深入开展“重建家园,再献爱心”行动,进一步发动全省各级工会和广大工会会员、劳动模范,通过缴纳特殊工会会员费等形式募集资金,资金实行全省统一管理,统一使用,专款专用于对口支援地区受灾职工和工会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二是开展物资帮扶。根据灾区重建和职工群众生产生活的迫切需要,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职工为灾区捐赠紧缺生产生活物资,发动企业为灾区支援救灾设备和物资。

三是开展技术帮扶。各级职工技协组织要发挥技术和人才优势,组建专业技术队伍,为灾区重建服务。组织技术实力领先的企业和灾区企业结成帮扶对子,对口开展技术帮扶。

四是开展信息帮扶。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网络优势,为灾区企业重建或恢复生产过程中急需的物资、技术、产品销路等方面提供信息帮助;积极向受灾地区工会和职工提供异地就业岗位、就业技能培训等信息。

五是开展就业帮扶。与对口支援地区工会密切协作,根据灾区职工的就业需求,开展省际劳务合作,协调用人单位优先招用来自灾区的求职人员,为灾区职工提供就业援助。

六是开展助学帮扶。为对口支援地区受灾职工子女上大学、中专等提供助学帮扶。

七是开展文化帮扶。在对口支援地区兴建“工会文化活动室",组织文艺团体赴灾区慰问演出等。

二、开展结对帮扶行动的工作要求

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开展结对帮扶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结对帮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有力有序有效地为灾区职工群众和工会提供最急需的帮助。

(一)加强协调,明确任务。为组织实施好结对帮扶行动,省总将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协调各市、产业工会与对口支援地区工会开展帮扶活动。由省总统筹对口援助汶川县总工会,深圳市总统筹对口援助甘肃省受灾严重地区工会。

(二)加强沟通,密切协作。与对口支援地区工会共同研究制定结对帮扶方案,确定帮扶项目和方式,形成有效对接机制。

(三)建立专项信息报送制度。将帮扶行动的实施情况及时报送省总保障工作部。

   广东省总工会

2008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