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总工会调查显示
节假日46%广州职工加班
广州市总工会6月6日最新发布的《广州市职工休假情况调查分析报告》显示,国家法定节假日中,有46.2%的广州职工加了班,但仅有65.7%的人节假日加班获得了加班费。
超六成职工每周能休1.5至2天
据悉,该份报告是由市总工会委托市统计咨询中心开展,以越秀、荔湾、海珠、白云、天河、黄埔、番禺、花都八个区内有稳定工作的1088个市民为样本,用计算机辅助电话访问系统进行了家庭随机抽样调查,其中既有来自国企、外企、私企的员工,也包括机关单位、事业单位、个体户等人员。但因电话抽访的是市区家庭电话号码,因此不涉及机构单位、集体宿舍等非家庭用户。
调查显示,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十一、中秋等国家法定节假日中,要加班的广州职工比例占46.2%,其中三成多是“偶尔因需要而加班”,“常常加班”和“几乎总是加班”的较少,分别占8.5%和3.8%。另外,超六成人节假日加班获得了加班费,但有近两成却“什么补偿都没有”。在各类单位中,国企职工节假日加班比例最高,达52.5%,其次是外企,为35%。
数据表明,六成以上广州职工在5天正常工作日有加班,约一半是“有时加班”,每天都加班的人较少。到了周末,一般超六成职工每周能休息1.5至2天,周末休息时间基本能够保证,近八成人至少可获1天的休息。但在私营企业,有四成职工周末休息时间不到1天,机关、事业单位最好,超过八成都能保证1.5—2天的休息时间。
机关私企平时加班无补偿比例高
今年,国家全面推行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要求在正常的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外,单位每年要给予员工一定时间的带薪假期。对于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按规定安排职工休年假的,规定按照职工日土资标准的3倍给予补偿。《报告》的数据显示,在对加班的补偿方面,法定节假日加班有补偿的比例较高,获加班费和调休的人分别有65.7%和26.4%。平时无论是工作日还是周末加班,有加班费、调休补偿的人均不足五成,其中尤以机关和私营企业职工未获补偿的比例为高。
调查表明,近五成单位能够按照国家标准发放加班费,但按单位自己标准发加班费的单位有23.6%,其中,高于国家标准的较少,两成都低于国家标准,另有29%的单位没有加班费。从单位性质的分组来看,没有加班费的单位主要以个体、机关、私营企业为主,分别有一半以上的外资、国有及事业单位能够按标准或较高标准发放加班费。
三成半广州职工被迫加班
从广州职工对待加班的态度上看,有43.6%的人愿意加班,“不愿意”的比例却也高达35%,这也意味着有三成半职工加班是出于单位需要而非主观意愿。在愿意加班的人群中,约两成是为了“把工作做得更好,争取更好的表现”,17.6%的人是为了“挣更多的钱”。
对于国家法规规定的劳动者休息天数和加班时数,近八成人表示“支持,应该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表示“反对,阻碍劳动者挣更多的钱”仅占2.2%。
近半人去年没享受带薪年假
调查结果显示,职工工龄越长,享受到的带薪年休假时间越多。工龄1~5年的职工,56.6%去年未享受到带薪年休假,30年以上工龄的,也仅有52.9%的人享受到了8—15天的休假。69.%职工觉得过去五年所获得的休息、休假时间没有什么变化,有一成人感觉“休息、休假时间越来越少”。
在去年未享受或未全部享受到带薪年休假的职工中,23.4%是因“单位没有带薪年休假制度”,17.9%是因“工作太忙,没法安排休假",1.9%是因为“休假也没事干,所以没休”,而另有少部分人则表示“领导都没休,所以不敢休”或是“别人都不休,不好意思休”。另有55.1%的人由于职业性质(如私营、个体企业主)等原因,也没有享受到带薪年休假。
在对职工带薪休假制度的预期方面,55.7%的人认为单位“肯定会实行”,12.1%认为“可能会实行”,而有近一成认为“可能不会"和“肯定不会"。数据显示,超五成人相信国家法规能够得到落实,其中尤以机关人员的相信比例最高,达到94.9%,私企则有超三成职工认为落实不了。
在调查中,当被问到“如果单位不按规定安排休息或休假,且不依法给予补偿,会如何处理”时,受访者中表示“会积极争取”的有46.5%,若争取不到,“辞职”的以外企、私企居多,“只好接受和忍耐”的则以国企、机关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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