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调解服务平台全国推广 2020年底前普及所有县乡

2019.08.27 / 《北京日报》

 

826日,人社部办公厅发布通知指出,将在北京等七省()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国推广使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平台。

调解服务平台分为前台、后台操作模式,前台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公共服务,后台为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提供管理服务。调解服务平台为当事人提供调解在线申请、相关法律政策和案件处理进展查询等服务,实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

按照全面覆盖、逐步推进、急用先行的原则,2019年底前,案件量较多的县(市、区)调解组织和乡镇(街道)调解组织要使用调解服务平台;2020年底前,所有县(市、区)调解组织和乡镇(街道)调解组织都要使用调解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