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总工会采取措施 积极预防和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
佛山市南海区总工会为强化工会工作的基本职能,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建设和谐南海出发,切实解决企业职工因权益纠纷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于最近制定下发了《南海区总工会预防和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专项工作方案》,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工作要求上提出了具体意见。
南海区总工会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要求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参与劳资纠纷等问题专项工作的协调处理,做好调查摸底,掌握真实情况,加强信息反馈并确保信息来源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因劳资纠纷处理不及时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越级上访,建立健全工会处理因劳资纠纷等问题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机制,为南海的改革、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为了做好预防和处理突发群体性事件,南海区区总工会提出了工作措施。一是成立领导机构。成立由正副主席任正副组长,有各科室负责人以及有关人员参加的区总工会预防和处理突发群体性事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完善信息沟通渠道。区总工会除继续保持原有的与各级基层工会组织联系沟通渠道的畅通外,还开通“12351”工会维权热线,密切与基层的联系.发现“苗头”及时纠正,及时化解。各级工会主席在预防和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中,要承担“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确保群体性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三是加大工会组建和维权力度,努力发挥工会作用。在预防和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中,进一步明确“以人为本,依法维权”,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要加大工会组建工作力度,发挥工会组织在调处劳资矛盾中的作用。加大维权工作力度,拓宽维权工作领域,促进维权工作由“救火型”向“防火型”的转变。各镇(街道)工委会要尽早开通“12351”职工维权热线电话,明确工作职责,为职工的合法权益诉求增加新的途径,避免和减少矛盾的激化。要切实开展依法维权的系列活动。继续开展“送法上门”、法律咨询、法律讲座、法律知识竞赛等职工劳动权益宣传咨询活动,向企业、职工重点宣传《广东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工伤保险条例》、最低工资规定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增强企业和职工的法制观念。继续加大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协议的签订工作力度。要按照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编印的《广东省职工劳动合同》和区重新编制的《集体合同》,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加大签订工作力度,定期检查督促工作的落实。继续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构的作用,定期研究企业劳动关系出现的问题和对策。已建职代会的村工联会,要发挥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和基层工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作用,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基层,为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保持全区社会稳定作出贡献。
(邓福保 吴日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