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信访工作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2004年,江门市总工会在省总工会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省、市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中心,围绕职工队伍和社会大局的稳定,积极主动配合做好企业改制和职工安置工作,处理协调好各种劳资纠纷或劳动争议问题、调解好劳动关系,切实地维护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为江门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江门市总工会领导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作为工会履行维护职能、保障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继2003年7月成立了“江门市工会职工信访协调小组”后,为加强市总工会信访工作,2004年8月制定了《江门市总工会信访工作方案》,进一步调整充实市总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对信访工作加强了领导,明确了职责。规定市总工会信访工作在党组领导下开展,由分管副主席担任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办公室、保障工作部的领导任副组长,成员有市总有关部门负责人,日常工作由市总工会保障部负责。
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分析上访案件,尤其对企业出现的劳动关系纠纷苗头或劳动争议等案件,及时跟进处理、及时协调化解,力争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信访工作部门每周向市总汇报上访情况,重大上访或涉及面广的群体性上访做到及时上报市信访局和市维稳办,及时做好调处和稳定工作。同时,按照形势的发展变化及上级要求,制定了《江门市总工会贯彻落实“十项民心工程”为职工办实事的实施方案》,把维护职工(包括外来员工)合法权益,做好职工信访工作作为方案实施的重要内容,任务分解到部门和个人,逐一落实。
二、健全制度,使工会信访工作有章可循
1、建立市总领导接访日制度。从2003年7月份开始,每周星期五为市总领导接访日,市总工会正、副主席、调研员、助理调研员等副处以上领导在这天都要到保障部值班,处理职工群众的来信来电来访,并明确对职工上访受理的案子要一包到底,跟踪抓落实。
2、建立市总干部接访轮值日制度。市总各部门、科室人员每天轮流到保障部值班,处理职工群众的来信来电来访。
3、对职工群众的信访实行首问负责制和重要上访督办反馈制度,实行谁接访谁跟踪负责,对职工群众来信来访做到及时依法妥善的处理。
4、建立律师义务值班制度。由市司法局提供律师,每月逢单周星期二上午到市职工法律援助中心义务值日接访,为职工提供法援帮扶。
5、修改完善了《职工信访工作制度》,编辑了《劳动者权益》等宣传资料。制定并印发了《市总工会机关工作人员公共行为规范实施办法》,规范接访人员的办事程序,坚持“心系职工、服务基层、热情有礼、耐心细致、依法办事”,及时化解劳动纠纷。
6、制定信访办案的具体制度,一是规范接访用语和程序。对12351热线电话统一了语言称呼、处理程序、处理范围等规定。对上访的职工热情接待,依法细心疏导。
二是规定信访结案时间。凡对职工来访、来信、来电反映的问题,直接受理的,要求在最短时问(一般七天内)解决;对暂未能解决的,要向职工当面解释,日后跟踪协调处理。
三是及时报告反馈。凡5人以上上访的,视为集体上访,对带有过激行为的上访案件,在四小时内即向领导和市有关部门报告。对各市、区职工来信按照“属地办理”原则,及时转发有关市、区并跟踪督办。
三、充实机构,加强信访调处工作的力量
1、加强信访接待工作的软、硬件建设,专门设了200平方米的信访接待场所,配置了电脑、打印机、显示屏等设施。设有12351和3334681两个职工热线电话。设置了职工上访处理制度和职工法律援助程序等宣传栏,公开工作制度,加强操作指引。配备了6名工作人员,处理职工群众的信访。
2、根据省总的要求,建立开通了职工维权热线电话话12351。首先成立了职工维权热线协调领导小组,加强对维权热线工作指导;其次,建立了从接听、记录、答复、到期转办、协调、督查、结案、情况通报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以保证职工维权热线工作有序开展。再次,通过电视、电台和《江门日报》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了职工热线电话号码,使广大职工群众及时了解这个维权平台。
3、争取市司法局的支持,建立了“江门市职工法律援助中心”,聘请市11家律师事务所20名律师定期到帮扶中心义务值班,帮助解决职工的法律问题。
4、为了提高广大职工群众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我们还深入基层送法上门和开展法律咨询活动。一年来,共开展送法上门和法律咨询5场次。深入到企业和外来员工较集中的工业园村,送法上门,免费给职工派发《劳动法》、《工会法》、《职工劳动法律手册》、《劳动者权益》等法律、法规小册子,向职工开展普法教育,现场解答疑问,倾听职工呼声,帮助职工知法、守法、用法,提高职工自我维护意识和能力。
5、指导各市、区总工会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强化各级工会之问的信访信息沟通,对职工反映的重大问题,加强督办工作,抓好落实。
四、措施落实。切实为职工排难解忧
1、积极参与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工作。作为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成员单位,一年来,组织参与了三方会议3次,参与开展对企业工资状况的调查、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状况的检查、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线确定等工作。从源头上维护了广大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2、2004年8月举办了一期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调解员培训班。邀请省总法律顾问室和市劳动保障局有关专家讲课,参加培训的有市直和蓬江、江海两区基层工会干部共75人。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企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调解员的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和协调水平,发挥调解员在协调企业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尽最大努力将劳动争议化解于基层及萌芽之中,从源头上遏制各种劳动争议引发的上访案件的发生。
3、妥善处理职工信访,有效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一年来,江门市总工会加强了信访和法律援助工作,妥善处理职工反映的每一个问题,千方百计地为职工群众排忧解难,为维护我市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如我们坚持履行工会的维护职能,积极指导、帮助劳动者追讨欠薪。2004.年2月,江门某综合厂10多名合同制工人上访反映,拖欠多年的加班工资没有发放。我们及时深入到该企业进行调查核实,提出意见,要求厂方依照《劳动法》有关规定发放加班工资,不厌其烦地依法协调。并积极与劳动部门沟通协调,对该企业发出行政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该企业补发职工加班工资。在我们的不懈努力下,终于依法为这些职工追讨回两年的加班工资。2004年6月份,某五金厂一群外来工在热线电话反映老板拖欠工资,我会有关人员迅速与区总工会联系,共同调处,最终为这些外来工追回了加班工资,及时平息了劳动争议纠纷。
一年来,江门市总工会共处理来信来访来电达315宗,牵涉职工1059人。其中上访92宗,集体上访9宗,来信37宗,来电186宗,结案率达95%以上。对于每个上访的职工,我们都满腔热情、耐心细致地接待,做到事事有记载,件件有回复,及时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维护了职工队伍和社会政治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