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县级工会的中间环节 充分发挥其前沿阵地作用

现阶段,随着经济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基层工会组织范围的大量扩展和基层工会工作量的日益扩张,使县级工会感受到前所未有的沉重“压力”。如何处理好人手少与工作任务繁重、担子沉、要求高的矛盾?县级工会的应对策略该如何调整?又该怎样强化县级工会的中间环节及充分发挥其前沿阵地的作用呢?我认为要进一步切实加强镇级工会和机关(系统、局)工会工作委员会的建设,依靠这一中间环节去有效实施对县域基层工会的组织管理和工作指导,实现工作重心下移。通过几年的实践,惠阳区工会工作整体水平提升到了一个崭新境界,较好地完成了省、市总工会的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了区总每年提出的工作目标,曾被全国总工会评为新经济组织工会工作先进单位,1人被评为全国新建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先进个人,1人被评为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连续几年被惠州市总工会评为工会工作先进单位,2002年被区委评为“五好单位”,2003年被省总工会评为首届“广东省十佳县(区)工会”。

一、强化中间环节建设是新形势发展和工会工作拓展的必然要求

惠州市惠阳区地处珠江三角洲经济地区,毗邻香港,与深圳、东莞相连,于1994年5月撤县设市,2003年6月撤市设区,辖淡水、秋长、新圩、镇隆、沙田、永湖、良井、平潭等8个镇和三和经济开发试验区,面积915.5平方公里,人口44万多。撤市设区以后,惠阳成为惠州滨海城市的重要组团,中海壳牌石化项目后勤服务基底。随着近年来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全区城乡一体化、农工一体化格局的逐渐形成,建立健全和完善镇级工会和机关(系统、局)工会工作委员会,加强这一中间环节建设,已成为全区工会工作与时俱进的客观需要。

1、加强中间环节建设是经济发展形势使然。全区有以非公有制为主体的各类企业达2200多家,从业人员达10万人,非公有制企业绝大部分分布在各镇。至2004年底,包括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内的工会组织,全区已达1077家,会员达8万余人,基层工会总数和会员总数比5年前翻了1番多。与之对应,惠阳区现有行政编制人员7名,事业编制人员2名。仅凭这几号人手,去承担如此庞大的管理面,如此之重的工作量,即便是“点到为止”,也属谈何容易。因此,只有加强中间环节的建设,工会工作的发展才能跟得上经济发展形势,才履行好工会的职能。

2、加强中间环节建设是客观工作要求使然。相对于计划经济年代,劳动关系单一,工会工作的形式、内容较为简单,工会不会也不必要在诸如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重大问题上有

所作为。如今,法律赋予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权,工作上要求建好建强工会组织、实现“三个最大限度”,这种因工作涉人度加深、要求提高所带来的工作难度加大问题,不言自明。以惠阳区为例,在全区现有2200多家企业、10多万名职工中,纯粹意义上的国有、集体企业及企业职工(较正常生产及在岗职工),只有20多家,1500多职工,绝大部分是非公有制企业。面对众多非公有制企业内部错综复杂的劳动关系和工会维权难的现状;面对非公有制企业尤其是外商投资和私营企业工会建会难、发挥好作用更难的实际问题,仅凭区总工会寥寥几人勉为其难,如何“支撑”得住?

由此可见,建立健全镇级和机关(系统、局)工会工作委员会,强化这一中间环节并充分发挥其前沿阵地的作用,是经济形势发展和工会工作拓展的客观使然。县级工会如果没有这一中间环节,就不可能改变基层工作上的独本难支、力不从心的尴尬局面,实现与时俱进。就说惠阳区,前几年,原县总就开始把工作重心转到镇一级,大力开展主要针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工会组建工作及发挥作用,充分发挥镇级和机关(系统、局)工委会一级工会的中间环节和前沿阵地的作用,并且配齐配强镇级工会主席及专干,落实好相应待遇。全区8个镇1个开发区工会和14个局级工会工作委员会的建立和健全,等于是使区总工会现有人手从9人增加到55人,而且这些中间层组织对基层企业、基层工会占有地缘和归属管理上的优势,开展基层工作比区总工会更为便利和有效。

二、中间环节是县级工会工作延伸和落实的关键要素

中间环节的建立及其地方工会职能的发挥,从根本上改变了以往由县级工会直接管理基层工会的运作格局。县级工会把中间环节作为工作延伸和基层落实的依托是必然的,这不仅可以使自己有充沛的精力加强自身建设,更为重要的是可以使自己通过这一中间环节从容地抓基层工作的量的扩张和质的提高。比如每年,区总工会借助镇级、机关(系统、局)工会工作委员会这一中间环节,新建企业工会组建都能完成市总工会下达的新建工会组织数和职工人会数指标,而且这一指标的实现,绝大部分经由镇、机关(系统、局)工会工作委员会之手。区总工会每年的工作重点都是由镇级、机关(系统、局)工会工作委员会这一中间环节按照区总年初的工作要点、月工作计划结合各自的实际,去贯彻和执行的。区总工会提出的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每个镇级、机关(系统、局)工会工作委员会每年都抓出1到2个示范点,通过几年的抓点工作,带动面上工作,提升了惠阳区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平。

事实上,这些工作并不是没有难度,较之过去,单凭区总工会去抓落实、出成效,就难免会出现心有余力而不足的情形。而在今天,只要充分依靠中间环节的作用发挥,即便是再难的工作,也能取得好于过去的实际成效。比如一个“通病”。但是惠阳区近年来,工会经费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经费能逐步收缴上来,不管其是否足额,这完全是中间环节特别是镇工会起到的重大作用。实践证明,惠阳区工会中间环节的建立并非只是形式上的设置,而是客观上的需要,把中间环节当作总工会工作延伸和落实的关键要素,将工作进展与中间环节作用发挥联系起来考量,也不只是单单为解决自身的工作人手问题,而是出于一种治会方略的安排。

三、发挥中间环节作用需要县级工会解决的几个问题

中间环节的作用是如此的重要,那么,强化中间环节建设并充分发挥好作用,也就理所当然地成了当前县级工会必须要研究解决的重大课题。根据惠阳区总工会多年的实践,切实解决好如下几方面问题对加强中间环节建设十分重要和迫切。   

1、切实落实机构编制。工作要靠人去做,健全机构、落实人员无疑是要首先解决题。过去,惠阳也曾有过工会中问环节无编制无专职干部、无办公场所的“三无”状况。1997年—2001年,原县总工会借助党委重视,由党委发文解决设立中间环节领导机构,落实人员编制问题。其中,明确镇工会为镇内设机构,列入镇党政群序列,设专职主席(或副主席)一名核定为行政或事业编制,并落实相应的副科(股级)待遇,编制经费由同级财政解决。至于对几个职工人数较多的镇工会,还另外再配备2-4名专职干部(镇内调制人员)。局级工会工作委员会属区总工会派出机构,设主席、副主席各一名,主席一般由负责党务政工的副局长兼任,或设专职主席享受副科级待遇,副主席享受正股级待遇,人员编制在现有编制中占有。但2001年后随着机构改革,镇工会没有单完整的编制,严重打击兼职工会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极大地影响了工会工作。因此进一步切实落实机构编制及专职工会干部问题,进行改革原有镇工会组织领导体制,即把镇工会工作委员会改建成工会委员会,使之跟团委、妇联组织一样的组织领导体系,成为一级法人,并且配齐专职镇工会主席和专干,落实好相应待遇。

2、提高工会干部素质。人是最具活力的第一要素。总工会提高中间层机构人员素质的主要途径是加强培训和组织横向工作考察交流。尤其是对镇工会干部,这是因为这些同志过去向村农民农业打交道,干工会先要转换角色、适应工作。区总工会每年对镇工会干部培

训1—2次。形式多样,内容分两方面:一是思想建设,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帮助他们充分认识工会工作重要,当工会干部光荣,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业务培训,帮助他们全面了解工会组织的性质、任务、作用,明确基本职能,掌握工会工作的要领和方法,提高工会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3、加强规范运作。主要采取两项举措:一是建立健全规范化工作制度。比如区总工会规定镇工会、机关(系统、局)二[:会工作委员会必须做到“五好”,即制度成文执行好,档案齐全保管好,活动正常效果好,指导有力反映好,工作创新经验好,以此作为对各工会工作委员会考核的基本内容和促进镇、机关(系统、局)工会委员会提升质量的有效载体。二是加强上级工会的指导服务。事实上,在中层环节建立健全后,县级二会应该把加强中问环节建设作为基层工作的主要任务。据此,惠阳区总工会集中精力抓好对中间环节服务指导,把其作为基层工作出成效的重要途径,采取了”点”面结合的指导方法。面,即面上指导,方法包括开会和培训;点,即让每一副主席带几个机关干部“联点包片”几个镇工会或几个局级工委会的指导服务,就像农民的“联产承包责任制”。此外,区总工会还组织开展机关干部进百家企业活动,让机关干部分别与镇工会或工委会干部进企业、访职工、知实情、办实事,做突破难点工作,共同在实践中经受锻炼和考验,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4、建立激励机制。以此充分调动中间环节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惠阳区总工会注重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实行工作目标管理,建立健全考核奖励机制。区总工会每年制定中间环节重点工作目标要求和考核实施办法,从制度上推动工作真正落实。二是开展创建示范镇工会和局级工委会活动,以此促进中间环节创特色、上水平。三是依法维护中间环节干部的正当权益,对敢于为职工、为工会说话办事,对工作敢抓敢管的给予支持和鼓励,平时对他们多一点工作、学习、生活方面的关爱,多为他们做点领导方面的沟通协调工作,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环境,并且通过健全月工作例会制度、半年工作汇报会制度等形式,与他们保持经常、密切的联系。

5、解决经费问题。无钱难办事。在当前中间环节尚无依法收取和留用工会经费权利的情况下,惠阳区通过采取工会经费收缴奖励政策,如对镇工会、机关(系统、局)工会工作委员会,采取按企业职工人数确定收缴基数,指标下达到每个工会工作委员会,完成基数的给与10%的回拨奖,超额完成基数的,按超额幅度大小与区总工会比例分成,分成回拨资金,可以用作镇、机关(系统、局)工会工作委员会工作活动经费或人员奖励金,由镇、机关(系统、局)工会工作委员会掌管使用,从而尽量解决中间环节的活动经费问题,提高镇、机关(系统、局)工会工作委员会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作者单位:惠州市惠阳区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