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省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5年9月21日)
同志们:
对全省如何进一步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我说点意见:
首先应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这次会议。这次会议是以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指导意见》为主题,在省厂务公开协调小组组成九个调研组,全面系统调研、了解21个地级以上市非公有制企业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情况的基础上召开的。其次,会议总结了各方面的典型经验,既有现场参观,又有台上发言和书面材料介绍,这些经验很宝贵,可学、可推广。第三,这次会议的与会代表有代表性,有省厂务公开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同志,有市一级厂务公开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及其办公室的同志,又邀请了非公有制企业的代表参加。
刚才灿盛同志代表省厂务公开协调领导小组作了题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广东,大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报告,既总结了今年的工作,又对今后工作安排提出了要求,我完全赞成。此前;省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形成了全省贯彻落实省“两办指导意见”的调研检查报告。报给了华元、宁丰同志和我,两位领导和我对报告都提出了意见批复。希望同志们回去之后认真领会省领导的指示要求和会议精神,结合各自的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怎样去理解非公有制企业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重要性,希望同志们从两个层次上去认识。一是从全局、从政治上的高度去理解非公有制企业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重要性;二是从调动职工生产积极性,促进企业发展的层次上去理解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重要性。我们在做每一件事情,都得有理论指导,都得弄清楚大道理是什么?从全局的高度从政治的高度去认识,这是由党的宗旨、国家的性质所决定的。今年6月9日,胡锦涛总书记主持召开了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听取全总的汇报,胡锦涛总书记强调的第一点就是要坚持贯彻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无论我们国家改革怎么深化,社会主义性质不会变,工人阶级领导地位不会变。而且,应当在政治安排上、经济利益上、舆论宣传上都得到具体现。我们国家的性质,就是工人阶级领导、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
现在一些同志对某些原则问题存在模糊认识。2003年我国修宪。其中修改了13处,在 统战那一章,就加上了一个建设者的提法,因此有同志认为:劳动者是建设者,建设者也是劳动者,因此想用建设者替代劳动者。这样的认识和理解是不准确的。宪法对这一问题的表述,是先讲了我们的依靠力量,就是工人、民和知识分子。改革开放以后,形成了新的社会阶层,这一新阶层就统称为建设者。再下来就是两种层次的爱国者,一类是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另一类是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为什么要提宪法,宪法是根本大法,党中央、各级党委、政府都得在宪法范围内执政、行政。宪法是带强制性的,就此,胡锦涛同志专门强调这个问题。今年6月9日,中央政治局召开常委会,为开好此次会议,4月29日,曾庆红同志主持中央书记处办公会议,研究会议准备工作。到了7月24日,经中央同意、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转发(中共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关于当前影响职工队伍稳定的突出问题和对策建议报告)的通知》即(11号文)。该文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各项政策、措施,下大力气解决职工群众的困难和问题,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群众紧密地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小康的目标做出新贡献。
我们现在是开展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既是政治文明建设也是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个很重要的内容。人民充分享有民主,这是国家性质、党的宗旨所决定的。但是,我们要走中国特色的政治民主道路,我们不搞三权鼎立,党领导是绝对的,同时,民主需要渐进式的推进,我们实行的村务公开、厂务公开、政务公开就是推进基层民主政治进程的主要形式。所有民主政治的重要文件都提到了“三公开”。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近年来提出了很重要战略思想:一个是科学发展观,一个是和谐社会。今年年初,胡锦涛同志发表了重要讲话,提出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思想。和谐社会内涵很丰富,但具体地说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与自然之问地和谐,这两大方面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去抓落实。省委、省政府很重视和谐社会建设,今年3月份进行部署,省四套领导班子,副省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都分了一个调研题目。从今年8月中旬,省委中心学习组开了两天会,25个省级领导干部在会上作发言,张德江书记作重要报告,省委、省政府形成了《关于构建和谐广东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社会发展的八字方针:“富裕、公平、安康、和谐”,而且,提出了建设和谐广东的七大机制。在此,我们可以清楚看到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是政治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和谐社会建设是相辅相承,互相联系,互相促进的,如果把政治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搞好了之后,它必然会促进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因此,希望大家从全局高度、从政治高度来看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再有就是从微观层面上来看待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我们应先搞清楚投资者与劳动者,经营者与劳动者的关系。实际上两方在企业里,就是合作伙伴,谁也离不开谁。劳动关系、合作伙伴双方若在企业内不和谐,怎可能齐心协力搞发展呢?当前,我国正处于既是发展黄金期又是社会矛盾凸显期的阶段(社会人均收入达1000至3000美元期间),由劳动关系问题而引发的纠纷大幅度上升。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这一问题,省政法委专门作出解决劳动纠纷的意见。8月31日,省委、省政府已经批准转发。在我省特别是珠江三角洲,因劳动关系不协调而引发的矛盾更显突出。省“两办指导意见”规定的很明确,首先非公有制企业必须公开有关工人切身利益的事项。如果把发放工资情况等问题定期向职工公开,职工是最了解情况的人,若真发了,职工拥护,若没发职工肯定会有意见。最近有个土地方就发生了一宗案件,一位工人工资长期被拖欠,他多次向老板讨要,老板不但不给反而羞辱他,该工人一怒之下连杀四人,重伤_-人,这名工人先是受同情的弱者后演变为杀人犯,这种悲剧性的结局,引发了全国乃至境外的大讨论。我再说一个例子,我省某市,一家非公有制企业,没按时发放工资,引发了纠纷,工人激动起来捣毁了一些办公设备,当地司法机关准备对当事工人判刑。这件事报到张德江书记处,德江书记作了批示。如果孤立地从毁物行为看,当事工人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但从起因看,厂方不是完全没有责任。因此,经多方做工作,在省高院的支持、调解下,释放了这批工人,改为另外的处罚。这又是一宗实实在在的例子,原本是合作伙伴,很多问题只要公开,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而且就算有一些问题,经双方沟通就能很好解决。
当人们温饱之后对物质生活质量就有更高标准的要求。随着物质生活的提高,在精神上也会提出进一步的追求,如得到人格的尊重,要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等。投资者与劳动者作为伙伴同处在一个生产单位中,劳动者整天蒙在鼓子里,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有些人文化程度比较低,法律意识淡薄,就会采取极端行为。一旦采取极端的办法,对职工没好处,对投资者没好处,对社会没好处。所以我们需要从宏观方面了解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原则要求,又要从微观方面讲清具体的好处。把这两方面结合在一起,就需要用很多典型说话,所以我很赞同灿盛同志说你们回去以后再抓一批典型,一类是企业典型,一类是投资经营者典型。毛主席说过:胸中有全局,手中有典型。这个工作方法是真理。
我们省、市、县各级厂务公开协调(领导)小组,一定要负起责任来,在非公有制企业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这既是很光荣的任务也是很艰巨的任务。它不象修马路,修一公里是一公里,它是无形的,但把这项工作做好之后,可转化为有形的经济、社会效益。纪委和工会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同志要全身心地投入,各级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及办公室的同志,要落实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王华元同志的批示:“最主要的是领导重视和专人去办这二条。”还有一条就是一定要分类指导,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这样就会出效果,就会有生命力,就会得到越来越多人的拥护。分类指导,主要分两大类,一类是公有制企业,另一类是非公有制企业。在非公有制企业里又有各种不同情况的企业,在各种不同的企业里,又有认识深度不一的投资者和经营者,因此,需要分类指导,需要有针对性,才能产生实效性。
广东各方面工作争当排头兵是党中央、胡锦涛总书记对我们提出的要求,这一次温家宝总理来广东调研,也提出了广东要争当排头兵的要求,全省各级厂务公开协调(领导)小组的同志们,我们应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努力工作,创出一流的工作业绩,全省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也应该争当全国排头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