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工会集体合同工作会议在珠海召开

省总工会基层组织建设部于11月29日在珠海召开了全省工会集体合同工作会议。各市总工会主抓集体合同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发言单位代表及省总和珠海市总有关同志共39人参加了会议。会上省总工会基层组织建设部部长周王森回顾和总结了十年来我省集体合同工作情况,深圳市总、珠海市总等8个单位在会上介绍了经验,东莞市总等10个单位在会上作了书面发言。会议达到了交流经验,明确要求,承上启下,推动工作的目的。省总工会副主席孔祥鸿为会议作了书面讲话。

孔祥鸿副主席在讲话中强调要从两个层次把握和推动集体合同工作。一是要从工会维权大格局、建立和完善工会领导下的维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去把握和推动集体合同工作。要准确把握集体合同工作在工会维权机制中的地位与作用,高度重视集体合同的整体维护功能,并以此提高我们及其他同志对集体合同工作的认识。要准确把握集体合同工作在工会维权机制中与其他工作的相互关系,并以此作相应的研究,提高工作的主动性。一个企业的集体合同协商得好、签订得好、履行得好,和谐劳动关系就是其必然结果。二是要从基层工会增强活力,增强对职工的凝聚力,建设职工之家去把握和推动集体合同工作。他指出集体合同做好了,对增强基层工会活力,增强对职工凝聚力有很大作用。一个基层要有活力,除了工会主席这个因素之外,就要看集体合同和职代会这两项基层工会必须做好的工作做得如何。

孔祥鸿副主席对做好当前集体合同工作提出几点意见。1、集体合同工作的基本思路是扩大建制率,增强实效性。以区域性集体合同提高覆盖率,以专项性集体合同增强实效性,这是今后一段时间必须坚持的工作思路。2、工作要求是内容上求实不求虚,形式上求简不求繁,程序上求易不求难,仍然应当作为搞好集体合同工作的基本要求。3、当前集体合同工作在维权难点、热点上要加以突破的是工资问题、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问题。尤其是工资问题,要依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把工资协商工作做好,争取在集体合同上对职工资的若干事项(如工资结构、发放时间、加班加点工作、社会保障金缴纳等)作出具体而明确的规定。4、切实抓好集体合同履约及监督工作。尤其是区域性集体合同的履约,应是监督的重点,因为区域合同的特点可能会使履约在各个不同企业参差不齐。5、要重视协商代表的产生,要把协商代表及其聘请专业人士参与协商作为对职工参与、关注集体合同工作的一个发动,一次宣传。他还强调指出,要把集体合同工作与工会其他工作相互配合,相互促进。与劳动合同工作结合起来;与职代会制度结合起;与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结合起来;与帮扶困难工作结合起来;与“职工有困难找工会”活动结合起来,把职工“找工会”的一些事项纳入集体合同协商范围:与女职工工作结合起来;与工会自身建设工作结合起来,做到相互配合、相互促进推动集体合同工作向前发展。

孔祥鸿副主席最后要求从事集体合同工作的同志,要适应形势,加强学习、研究,在“创新”上下功夫,推动集体合同工作发展有新思路、新招数、新水平。要把握规律,运用规律推动新发展,收获新成果。要正确认识集体合同这项制度。既要看到当前集体合同工作所存在的不足之处和问题,又要看到这些问题不是集体合同自身的问题,而是我们的工作没有做好而造成的,不要“怨声载道”,还要看到,当前我固劳动关系的“失衡”是造成集体合同工作诸多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只有这样,我们才有做好这一工作的决心、信心和耐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