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省以党建带工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5年3月24日)

同志们:

广东省委组织部、省总工会联合召开这次党建带工建工作会议,按照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进一步研究部署实施党的基层组织和工会基层组织的固本强基工程,不断推进全省基层党工共建工作,是非常必要、很有意义的。俊九同志很重视这次会议,派我来参加。上午听了中山市委等九个单位介绍的经验,感触很深,使我很受启发。中组部的同志亲临会议进行指导,下面省委副书记刘玉浦同志还要作重要讲话。我相信,这次会议不仅会有力地推动广东党的基层组织和工会组织建设取得更大成效,为促进建设经济强省、和谐广东作出积极贡献,而且对全国也将起到很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广东省委、政府对工会工作高度重视和支持。省委专门召开工会工作会议,提出《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工会工作的意见》,采取一系列重要举措,加强了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同志近两年来先后九次对工会工作作出了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寄予殷切希望。早在2002年省委就明确提出,各级党委要把工会组建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党建带工建,工建为党建服务,构建党工共建工作的新格局。在各级党委的领导和政府支持下,近几年来,广东工会的各项工作特别是工会组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走在了全国的前列,为推动广东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借此机会,我代表全国总工会向广东省委、政府以及各级党政领导对工会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结合这次党建带工建工作会议精神,就坚持和发展党工共建工作格局,更好地发挥工建为党建服务的作用,切实贯彻落实好全总《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工作的决定》.不断提高工会基层组织建设的水平,讲几点意见。

一、站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高度,继续抓好工会组建

工会是党领导下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工会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各级党委、政府从工会组织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出发,都十分重视和关心工会工作,把做好工会组建工作作为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需要;作为新形势下加强党对工会领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协调劳动关系,构建和谐企业,实现互利双赢,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的需要;作为坚

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优化投资环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加快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需要,自觉把党建和工建紧密结合起来,通盘考虑,整体推进。截至去年底,全国工会基层组织发展到102万个,覆盖法人单位193.5万个,全国工会会员达到13694.9万人,实现丁工会组建和发展会员工作的历史性突破。实践证明,党建带工建,工建为党建服务的党工共建机制,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工作的可靠保证。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发展,开始进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时期。随着加快调整国有经济结构布局,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农村富余劳动力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我国职工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和工会组织,促进这些企业健康发展,是我们面临的一项艰巨而紧迫的任务。目前,全国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工会组织的仅占32.7%,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工作任重道远。各级工会组织在成绩面前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识工会组建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始终把这项工作作为基础性、经常性的工作常抓不懈。全国总工会提出,在2008年前全国平均每年发展会员660万人。各地工会要从实际出发,确定具体目标,明确工作责任,确保既定目标的实现,做到工会组建与不断变化发展的企业状况相适应,会员发展与不断壮大的职工队伍相统一,工会组织体制的延伸与不断加快的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相协调。

坚持党建带工建,工建为党建服务的工作格局,推进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必须按照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的要求,充分发挥党的建设的政治优势,积极研究和把握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把自上而下的推动企业建会与自下而上的发动职工建会结合起来。要下更大的功夫深入基层,宣传职工、服务职工、凝聚职工,启发职工依法组织和参加工会的内在动力,不断提高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要突出组建工作重点,突破工作难点,上级工会支持下级工会,创新组织形式,以足够的力量突破一些外资企业长期拒不建会的问题,使跨国公司建会取得实质性进展,不断提高工会组织的覆盖率。要建立长效机制,推进组建工作持续发展。全国总工会出台的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考核奖励办法以及各地相应制定的机制和办法,为推进工会组建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各级工会一定要把它坚持好、完善好。

二、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努力协调好企业劳动关系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前不久,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重要原则和主要工作,对我们加强党建带工建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包括工人阶级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马克思主义认为,劳动关系的和谐是经济发展的前提,更是社会和谐的基石。工会作为劳动关系矛盾的产物,推动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既是工会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基本职责的需要,又是非常紧迫而十分艰巨的重要任务,也是工会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点、切入点。党建带工建工作也必须要落实到这一点上,体现在职工的迫切需要上。

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决定了我国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在内的劳资关系,应当是非对抗性的、平等互利、兴衰与共的和谐关系。从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关系的特点出发,全国总工会提出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共谋企业健康发展的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工作指导思想。各级工会组织要从健全企业维权机制入手,协调有关部门着力推动企业与职工建立劳动合同、建立健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以非公有制企业和国有集体改制企业为重点,努力扩大签订劳动合同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覆盖面。要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推动企业建立和完善工资分配协商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使职工工资随着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而得到合理增长。要坚持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深入推行厂务公开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等制度,保障职工依法行事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各项民主管理权力。要健全完善劳动法律监督、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大力推进形成区域性的劳动争议调解机制,把群众监督和化解矛盾的工作落实在基层。近十年来,在全国非公有制企业开展的“双爱双评”活动,有效地推动了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显示了旺盛的生命力。这项活动的开展声势要更大一些,叫得更响一些,取得更大的实效。总之,构建和谐社会主义劳动关系与工会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一致的、统一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与维护社会稳定是一致的、统一的。各级工会组织要进一步通过维护更好地实现劳动关系的和谐,通过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更好地实现维护,从而促进社会主义劳动者与社会主义建设者的和谐,企业生产者和经营管理者的和谐,推动企业和职工互利双赢,共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

三、深入贯彻《决定》精神,全面提高工会工作水平

全总十四届二次执委会议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按照“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在全面分析工会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的基础上,着重研究了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工作的问题,作出了《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工作的决定》。这是全面加强基层工会工作,提高工会工作能力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决定》的根本目的是要推进工会组建工作,把基层工会建设成集发展型、和谐型、服务型、学习型和民主型为一体的中国特色工会。发展型工会就是坚持发展为第一要务,不断提高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的能力,调动职工投身经济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和谐型工会就是坚持健全维权机制,不断提高参与协调劳资关系的能力,为建立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服务型工会就是坚持服务职工群众,不断提高帮助职工解决困难的能力,为职工群众办好事实事,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职工群众的心坎上,发挥好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学习型工会就是坚持建设“四有”职工队伍,不断提高组织职工学习的能力,全面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增强职工的竞争能力、创业能力和创造能力;民主型工会就是坚持群众化、民主化、法制化的统一,不断提高群众监督依法维权的能力,大力推进工会自身的改革和建设,进一步激发基层工会组织的活力。

《决定》是工会在新时期指导基层建设的重要文件,全会上下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和行动,把贯彻落实好这一重要文件精神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作为党建带工建,工建为党建服务的重要内容来抓,作为切实提高基层工会能力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以求真务实的精神使之落实在基层。

当前,各级工会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已经和正在采取积极措施推进这方面的工作。有的制定出台了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有的以《决定》为主要内容培训工会干部,有的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有重点地落实《决定》的规定要求。但是这项工作发展还不平衡,有的单位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各级工会要围绕贯彻落实《决定》精神,下更大的气力,取得更大的成效。

一是认真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规划。各级工会组织要把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门研究制定出本地区贯彻落实的规划措施,主要领导亲自抓,机关各部门按照职责合力抓,围绕落实抓好干部培训、职责分工、典型引路、创新实践等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提高基层工会工作整体水平。二是坚持用创新的精神抓好贯彻落实。《决定》源于基层的实践,提出了不少新观点,总结了不少新经验,肯定了不少新探索,较好地体现了基层工会的理论创新、机制创新和体制创新的成果。贯彻落实《决定》精神,也必须以创新的精神选准突破口和切入点,积极实践,大胆推进。三是抓住关键环节。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工会机关负有重要的指导服务职责,同时要十分重视提高基层工会按照《决定》要求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识和能力。在这方面,关键是要通过进一步完善选举制度,通过选聘、下派等多种途径,把坚持党管干部、工会协管和尊重会员意愿有机统一起来,选准配强基层工会主席。要大力推进基层工会的群众化、民主化、法制化建设,努力把基层工会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活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同时,要大力加强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建设,充分发挥这一级工会组织指导服务基层的功能。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党工共建机制进一步落实

当前,工会工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更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胡锦涛同志在与中国工会十四大新班子成员和部分代表座谈时指出,要最广泛的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最充分地把工会组织的活力激发出来。对新世纪新阶段的工会工作提出了殷切的希望。前不久出台的《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规定,非公有制企业要保障职工依法参加和组建工会的权利。企业工会依法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企业必须为工会正常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这些都充分说明,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党和国家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为我们做好新时期的工会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有利条件。各级工会组织要认清形势,抓住机遇,自觉接受、积极争取党委对工会的领导,主动向党委请示汇报、向政府通报工作,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党建带工建,工建为党建服务的工作格局中,充分发挥自身的能动作用,不断拓宽党建带工建、工建为党建服务的新路子,扎实有效地提高工会工作水平。

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党建带工建,工建为党建服务的工作格局,各地工会要继续推动建立健全有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要学习和借鉴广东的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省市领导同志牵头的党工共建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党委分管领导为工会组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工会主席为直接责任人,坚持把工会组建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考核体系,同时步署、同时检查、同时考核。要建立党建带工建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共同制发有关文件,研究解决党工共建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努力开创党工联动、整体推进工作的新局面。同时要推动党工共建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向基层延伸。

    在新形势下推进党工共建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协同组织部门和相关单位加强调查研究,树立新典型,推广新经验,不断推动这项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发展。党工共建工作已取得成效的单位,要继续努力,不断创新和丰富党建与工建相结合的内容与方法,依靠制度把党建带工建机制进一步落到实处。对工作比较薄弱的单位,主要领导要加强协调,加大工作力度,上级工会也要加强具体指导,尽快推进这项工作取得新进展。让我们共同努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以党建带工建、工建为党建服务的丰硕成果,以党的基层组织和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得到共同加强的丰硕成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