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省以党建带工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5年3月24日)
同志们:
经省委同意,由省委组织部、省总工会联合召开这次会议,主题是总结、交流以党建带工建,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和工会组织建设的经验,研究和部署加强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和工会组织建设的问题,实现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工会组织建设“共建双赢”。中央组织部和全总对我省工会工作非常重视和支持,全总副主席徐德明同志和中组部组织局杨晋京副局长亲自到会指导。刚才徐德明副主席给我们作了重要讲话,兄弟省区市工会也来参加我们的会议,给我们带来了很好的经验。在此,我代表中共广东省委对徐德明副主席、杨晋京副局长、兄弟省市区工会到广东传经送宝,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省委高度重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工会工作。张德江书记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理论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很强,已印发给大家,希望同志们认真学习,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工会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为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克服重重困难,全力以赴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千方百计把广大职工群众组织到工会组织中来,团结在党的周围。从1999年开始,全省工会大规模地开展工会组建工作,建立了从省、市、县到镇、村、企业的工会组织网络,工会基层组织发展到29万家,工会组织还覆盖个体工商户10万家,工会会员超过1230万。在实践中创造了不少富有广东特色的经验。“以党建带工建”是各级党工组织共同创造,为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建的有效途径。今天上午,有12个单位作了很好的经验介绍。这些经验,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党委高度重视,协调各方,构建党工共建工作格局;二是与时俱进,大胆创新工作理念,实行党群工作一体化;三县发挥各自优势,找准结合点,共同推进党工组织建设;四是因地因企制宜,不断创新,务求实效,充分发挥党、工组织服务社会、服务职工的功能。总之,以党建带工建是实践经验的总结,是群众创造的结晶,值得进一步总结和推广。
下面,我就如何进一步做好党建带工建,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和工会组织建设,讲两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党建带工建。加强非公有制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和工会组织工作的重大意义
首先,从加强党的执政基础建设看坚持“党建带工建”的重要性。宪法明确规定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并明确我国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工人阶级是国家的领导阶级。我们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工人阶级是党的阶级基础。工会是党领导下的职工群众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工会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章明确规定,党必须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领导,充分发挥它们的作用。以党建带工建,既发挥了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又发挥了作为职工群众自愿结合的组织工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因此,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工作和工会工作,实现党建工建互动,是由党和国家的性质决定的,是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加强党的执政基础建设的需要。实践证明,坚持党建带工建有利于加强基层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有利于推进工会建设,使工会组织更富有生机和活力;有利于党、工组织在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其次,从构建和谐社会看坚持党建带工建的必要性。党中央明确提出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党全社会长期坚持不懈地努力,特别是需要党加强和改善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各项工作的领导,需要充分发挥包括工会在内的社会团体的作用,妥善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各种矛盾,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保持社会安定团结,使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等等。需要指出的是,在城镇,正确处理资本与劳动的关系,协调好劳动关系双方的利益矛盾,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衡量和谐社会的重要尺度。当前,我省劳动关系总体是协调稳定的。但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迅猛,职工队伍数量庞大,职工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在有些地方,劳资纠纷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坚持“党建带工建”,加强非公有制经济党工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党群工作一体化,是加强党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领导的需要,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需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特别是在尚不具备条件成立党组织的非公制经济组织中,先建立工会组织,推动党的方针政策的落实,及时化解矛盾,协调企业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激发职工积极性,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总之,坚持“党建带工建”便于发挥党工组织的优势,协调企业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以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来推动和谐社会的实现。
再次,从我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工组织建设的现状看坚持党建带工建的紧迫性。从总体上来说,近几年,我省大力实施固本强基工程,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和工建工作都取得了明显进展。但与省委提出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到哪里,党组织就覆盖到哪里,党的工作就开展到哪里”的要求,与“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哪里有职工,哪里就有工会”的要求,与我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迅速发展的势头相比,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工组织的覆盖面还不高,任务还很艰巨。特别是还有不少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尚未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有不少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没有按照《工会法》的规定组建工会组织,从而使党的方针政策在一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不能及时落实,职工游离在党组织和工会组织之外,他们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甚至有些非公企业劳资关系紧张,导致职工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直接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尤其要看到,由于广东特殊的地理位置,对职工队伍的渗透、破坏职工队伍的团结统一已经成为境外势力分化我们工会组织重要渠道。因此,加强非公有制经济基层党工组织建设已经成为摆在我们各级党委和工会组织面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坚持以党建带工建,是加强党和工会的基层组织建设,扩大党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影响力和号召力,把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职工紧紧地团结在党的周围的必然选择。
二、明确职责,突出重点,努力构建党建带工建大格局
党建带工建根本在“建”,党组织、工会组织首先要把自身建设好;党建带工建关键在“带”,要加强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形成党建带工建大格局,促进党工组织建设上新水平。为此,要做到“四个坚持”。
一是坚持明确职责,建立党工共建大格局。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党工共建工作,各市、县(区)要在今年上半年建立以党建带工建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做到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切实做好工作,为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工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要明确领导责任制,各级党委的党群副书记是党工共建第一责任人,分管常委、组织部长和工会主席是直接责任人,党委组织部门、工会要承担起具体落实的责任,努力形成党工共建相互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把党建带工建工作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固本强基的重要内容,做到党建工建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考核,全力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组织建设。
二是坚持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切实发挥“党建带工建”的主导作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自身的政治职责,指导和帮助工会组织搞好工会建设。要坚持在政治上带,保障工会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发挥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向广大职工群众传递党和国家的声音,使他们经常受到党的教育。在广东,政治上还带有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防止境外势力对工会的分化、对职工的渗透,保障工会始终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维护工人阶级队伍的团结统一。要坚持在组织上带,着力于党建、工建与经济工作的同步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展到哪里,党组织就延伸到哪里,工会组织就建设到哪里,消除盲点,占领阵地。凡是有党组织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未成立工会的要依照《工会法》的要求,尽快成立工会组织,最大限度地把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对不具备建党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要尽快先把工会组织建立起来,依托工会实施工作覆盖,创造条件把党组织建立起来。要坚持在工作上带,支持和帮助工会努力创新工作思路、拓展工作领域,调动、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企业健康发展;要支持工会最大限度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密切与职工群众的关系,发挥好工会这一民主渠道的作用;要支持工会创造条件,积极开展各种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不断增强党组织、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三是坚持发挥工会组织的优势,积极发挥能动作用。工会基层组织是基层党组织的依靠力量。由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在组织形式、管理制度、工作机制方面有其自身的特点,工会组织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优势和作用。工会在党的领导下,以群众组织的身份开展工作,有利于密切党与职工群众的联系,有利于协调企业内部各方面的关系,有利于党组织在广大职工中发挥思想政治核心作用。工会组织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员工中物色、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并积极与同级或上级组织部门协调,举办各种适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职工实际的党课学习班或业余党校,在职工队伍中发展党员,促进基层党组织的建立和发展。
四是要坚持党的工作与工会工作相互促进,充分发挥党建与工建的互动作用。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全面推进党建带工建,需要党组织和工会组织在机制创新上下功夫,在活动结合上下功夫,在优势互补上下功夫。要实行资源共享。建立一支符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实际的高效、精干的党和工会的人才队伍,在人才资源上共享;党组织和工会组织的活动阵地,如党员活动室和“职工之家”等共同使用:党工组织加强相互沟通,相互交流,在信息资源上共享,促进党工工作联动发展。要实行组织共建。非公有制单位的基层党支部书记可兼任工会主席。党工组织要协调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努力,大力提高非公有制经济党工组织的覆盖率,实施固本强基工程,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发挥好思想政治核心作用,增强工会组织的活力、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共同为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服务。要实行工作共抓。党工组织既要严格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又要找准结合点,建立工作互动、活动互融机制,共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健康发展。要把在党员中开展的“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活动与工会组织的群众性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实施党内监督与职工群众的民主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开展党员主题实践活动与工会开展技术创新、劳动竞赛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工作和工会工作不断发展。
坚持党建带工建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我们解放思想,不断创新,真抓实干,勇于实践,才能取得实效。各级党组织要从大局上提出指导性意见,研究具体工作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党工共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结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实际情况,研究不同类型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共建的形式,丰富党工共建内容,总结具有广东特色的新鲜经验,推动党工共建工作上新水平。组织部门要义不容辞担负起支持、配合和帮助工会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会建设的责任。各级工会组织要紧紧依靠党的领导,重要问题及时向党组织汇报,以扎实工作取得党组织支持。
最后,我再强调一个问题。各级党委要加强领导,为工会做好工作创造条件。工会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省建设经济强省离不开工会和职工的支持参与,建设文化大省离不开工会对职工的宣传教育,建设法治社会离不开工会对职工的组织引导,构建和谐社会广东离不开工会对劳动关系的推动协调。各级党委必须进一步提高对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和改善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巨大作用。要高度重视和大力推动工会工作,定期研究和解决工会工作中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帮助工会把握正确的前进方向。要协调工会与各方面的关系,支持工会依照法律和章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为工会履行职责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以充分发挥工会在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法治社会、和谐广东和实现富裕安康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