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对我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行调研检查
2006年12月12至13日,国务院国资委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调研检查组一行6人,在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王瑞祥率领下,深入我省广州、深圳两市,分别听取了省、广州、深圳市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工作汇报,现场调研检查了广东电网公司、深圳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凤凰社区,召开职工座谈会,发放职工调查问卷,同时查阅大量资料、工作档案和文件。通过深入调研检查,调研组一致认为,广东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两办通知”精神和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的工作部署、要求,加强领导、扎实工作.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开拓创新、勇于进取.全面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不断取得明显成效,为构建“和谐广东”,促进广东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广东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扎实规范、深入有效,汇报材料全面客观、符合实际,工作思路清晰明确、体现与时俱进,工作有创新、有突破,尤其在非公有制企业推行区域性、行业性的工会和职代会建设,促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方面,很多工作都是探索性的,开创性的.走在了全国工作的前列。总的看,广东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整体上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主要表现在:
一是认识有高度。始终坚持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上升到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加强企业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职工权益、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构筑和谐社会这样一个新高度。正是注意不断深入对这一工作的实践意义极其重要的认识,从而促进了全省工作的健康推进。二是指导有力度。始终坚持分类指导,区别对待。针对国有、集体企业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具有强制性、基础好、工作开展早等特点,对这类单位在稳定职代会制度建制率的同时。严格公开内容,加强责任追究,注意总结和推广先进典型的经验和做法。针对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直接服务于社会公众,厂务、校务、院务公开既有对内(干部职工)公开,也有对外(社会)公开的问题。注意抓职(教、院)代会的建制率,以职代会为载体,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针对非公有制企业实行厂务公开起步晚,不少企业还没能建立党组织.许多企业投资者、经营者不是党员,不能采用行政手段推行厂务公开,坚持以自愿为原则,抓认识、抓引导,在不断扩大覆盖面的同时,注意提高职代会建制率,逐步走向规范化。三是内容有深度。对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注意重在全面落实职代会对企事业单位重大经营决策的参与权,对工资分配和劳动条件等的共决权,对生活福利的自主权,以及为保障上述职权得以实现的民主评议监督、建议任免权等五项职权。对非公有制企业,重在推动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到落实职工的协商权和参与权。四是落实有广度。坚持“推行”和“监督”并举,以促进厂务公开求真和务实。通过至上而下和至下而上的监督检查,使全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正朝着实现上级、职工、企业“三满意”的方向发展。
通过调研广东省、广州市和深圳市,调研检查组认为,到中国改革开放的最前沿来调研学习,对于发现典型、总结经验、推动工作具有重要而积极的作用。因为在这里,企业发展、企业管理、职工民主管理以及劳动关系等情况正在发生深刻而迅速的变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工作对象、工作环境、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等也在发生着深刻变化。比如,劳动关系市场化趋势发展迅速,人员流动更为普遍,企业经营者、管理者关注的问题逐步趋向务实,企业类型和性质多元等等。广东省厂务公开工作适应了这些新变化,进行了新探索,取得了新效果和新经验。如果做个不一定全面的概括,调研检查组认为,广东省在这项工作上呈现出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和融入化的发展态势和工作特征,而这种态势和特征反映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发展的规律性,对全国都具有重要启示意义。
同时,通过这次调研中,大家对厂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有了新的深化和提高。都能普遍认识到,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是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的重要措施,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安排,是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
调研检查组殷切希望,广东省经济发展走在全国前列,改革走在全国的前列,希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也要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为全国这项工作的推进不断探索出新的路子。
省纪委常委、省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副组长巫颂平、省总工会副主席、省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副组长孔祥鸿陪同调研组进行了调研检查。
省纪委副书记、省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副组长梁灿盛同志代表省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向国务院国资委调研检查作了工作汇报,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总工会、省国资委、省审计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省厂务公开协调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出席汇报和交换意见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省厂务公开协调小组组长汤维英同志参加了交换意见会,并作讲话。
(康盛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