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工会工作的意见
粤工总[2007]82号
为了进一步加强县级(含市辖区、县级市,以下简称县级)工会的活力,充分发挥县级工会组织在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促进经济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参加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工青妇委员联组讨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广东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县级工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加强县级工会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内在要求。县级工会贴近基层、贴近职工.工作面广、点多、线长,是直接领导基层工会.在凝聚广大职工中负有重要职责的一级地方工会领导机关,也是处于省、市工会和基层工会之间承上启下的中间环节和重要层次。因此,进一步加强县级工会工作,充分发挥县级工会组织凝聚职工、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2、加强县级工会工作,是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履行工会维护基本职责的必然选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维权观是工会维权工作根本宗旨、重要原则、核心理念、途径方式等的集中体现。要进一步加强县级工会工作,促使县级工会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围绕劳动关系建立、运行、监督和调处的各个环节,进一步建立健全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推动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企业发展。
3、加强县级工会工作,是县域经济发展迅速,职工人数不断增加的客观需要。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县域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职工队伍状况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农民工、非公有制企业和新兴产业中的职工成为工人阶级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珠三角地区,农民工多,非公有制企业工人多,劳动纠纷案件多,敌对势力对工会的渗透活动多.县级工会工作面临着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县级工会工作.促使县级工会抓住机遇,真抓实干,开拓创新.以适应改革发展形势和繁重工作任务的要求。
4、加强县级工会工作,是省、市两级地方工会的重要职责。加强对县级工会工作的领导,是省、市总工会的共同任务。遵循一级抓一级的组织原则,各地级以上市总工会对于进一步加强县级工会工作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省总工会将进一步搞好对县级工会工作的宏观指导服务,并加大扶持力度,帮助县级工会逐步改善工作条件。各市总工会要定期研究、做好对县级工会的领导服务工作,针对不同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帮助县级工会解决实际问题,使县级工会工作切实得到加强。
二、县级工会的主要任务
5、县级工会在党委的领导下.依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主要任务是:
(1)围绕县域中心工作,团结和动员职工为县城经济和社会发展作贡献。组织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做好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管理工作;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办好工人文化宫等活动阵地,满足职工的精神文化需求。
(2)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政府与工会联系(联席)会议等源头参与机制,代表职工参与社会、企业管理。
(3)建立职工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处理机制和权益保护机制,在共建共享和谐社会中发挥工会应有的作用。指导基层工会切实推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职代会制度。积极推动工资集体协商、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结合实际搞好区域性、行业性平等协商集体合同、民主管理和劳动争议调处工作。必要时.代表基层工会做好基层工会暂时难以承担的维权工作。
(4)负责县域企事业单位组建工会、发展会员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加强组织建设,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建设职工之家、“双爱双评”活动.不断增强基层工会活力。
f5)实施送温暖工程,加强县级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
(6)监督企业落实劳动保护措施,改善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注意做好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
(7)协管和培训基层工会干部,维护基层工会干部合法权益:协助党委组织部门配备好工会主席,加强工会干部队伍的建设。
(8)按照法律和政策规定,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加强经费审查监督工作;依法保护工会资产。
三、加强县级工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6、配好配强县级工会领导班子。县级工会主席原则上由同级副职担任。县属各镇(区、街道)要有一名党委委员分管工会工作或兼任工会主席.并视企业、职工人数情况配备若干名专职工会工作人员。县级工会要积极协助各级党委按照工会干部管理程序和组织制度,选好配强工会领导班子.特别是选任好工会主席。要认真贯彻执行工会代表大会制度、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常任制、民主选举制度、联合制、代表制等制度。
7、努力提高工会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县级工会要结合实际.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吸纳人才,拓宽工会干部来源渠道,建立一支专兼聘人员和积极分子相结合、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业化、职业化j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有条件的地方,应积极推行镇(街道)、村(社区)、开发区、行业和大型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实行工会干部职业化试点。要以培养工会干部“三家”为目标,认真落实“理论真懂、工作真抓、效果真实”的要求,加大对县级工会干部的培训力度。完善工会干部三年轮训一遍的工作机制,重点抓好新任工会主席、工会专业人才和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会干部教育培训专项经费应占到县级工会机关年度经费预算的百分之三左右。有条件的县级工会应争取建立培训点,积极选派工会干部参加上级工会的调训。积极争取本级党委、政府对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四、推进固本强基工程,强化维权机制建设
8、依法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和规范化建设。县级工会要最大限度地把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明确依法规范建会的思路,确保完成省委提出的五年内外资企业、私营企业基本建立工会的任务,不断提高工会组建率和职工入会率。要推动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大格局的发展,建立组建工作长效机制,在工会组织体系、组建方式上大胆创新;积极探索楼宇工会、项目工会、市场工会、区域性行业性工会、社区工会、劳务市场工会等新的工会组织形式,完善镇(街道)、村(社区)和企业“小三级”工会组织网络,实行网络化管理;建立完善指导服务基层的工作机制和基层工会干部激励保护机制。建立健全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组织。做到组织健全。发挥作用。
9、抓好镇(街道)、村(社区)、开发区工会等中间环节的规范化建设。县级工会要切实履行好对基层工会的领导、服务职责.搞好分类指导,以建设“职工之家”为载体,把建会、建制、建家有机地结合起来,激发基层工会的活力,推动工会工作全面发展。珠三角地区要加强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工会组织建设,实行带动、代替和自主活动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指导镇(街道)、村(社区)工会从实际需要出发,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在活动中凝聚职工;发挥上级工会代表下级工会的作用。主动代行基层工会难以承担的部分维权职能。东西两翼和山区要根据自身实际搞好镇(开发区)工会组织建设。社区工会组织建设要与创建“六好”社区相结合,突出社区特点开展工会活动。
10、加强维权机制建设.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县级工会要树立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建立健全各项维权机制.主动依法科学维权,推动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要建立健全利益协调机制,深化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和政府联系工会工作会议制度.研究解决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积极参与涉及职工利益问题的政策文件的制定和修改,配合各级人大、政府做好劳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工作。要建立健全诉求表达机制.加强信访、职工热线和工会网站电子邮箱等投诉平台的建设,畅通职工反映诉求的渠道。要建立健全矛盾处理机制.发挥工会组织网络化优势,建立起“早发现、早预防、早介入、早解决”的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大力推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履行指导和帮助职工签订劳动
合同的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建立健全专项集体合同制度和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制度,增强集体合同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推行厂务公开,并向事业单位、非公有制单位延伸,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进非公有制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工作,在小企业集中地区推行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和基层联合职代会制度。
五、推进经济技术创新工程。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构建和谐广东中的主力军作用
11、组织和动员职工投身劳动竞赛。围绕本地中心工作和重点建设项目,组织开展“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谐奔小康”竞赛活动,进一步抓好重点工程劳动竞赛、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和企业的自主创新节能降耗工作.深入推进名师带徒、拜师学艺活动,充分发挥行业标兵、技术尖子的示范作用,引领广大职工学技能、练本领、创一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
12、做好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县级工会要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和以人为本的要求,切实做好劳动模范的培养、选树、评选、表彰、宣传、管理和服务工作.关心和帮助困难劳模,保证他们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同类人员,不断推动劳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品牌化。
六、加强县级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切实为职工做实事好事
13、进一步加强县级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建立健全县级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帮扶工作内外协调机制.整合和配置帮扶资源,加强帮扶工作长效机制建设:通过政府拨款、工会经费投入、社会捐助等多种形式筹集资金,建立稳定的帮扶资金筹措渠道;加强帮扶中心制度建设和内部管理.严格帮扶资金的监督和管理使用。
14、叫响做实“职工有困难找工会”、“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帮助解决困难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县级工会要因地制宜.以帮扶中心为栽体和平台,开展“职工有困难找工会”、“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活动。珠三角地区县级工会要把帮扶重点向农民工转移.落实“五项帮困重点”:困难救助送温暖、依法维权送法律、工伤探视送保障、就业帮扶送岗位和满足精神需求送文化。东西两翼和山区县级工会的帮扶重点是实施再就业援助,帮助和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实施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帮助职工解决患大病医疗负担重的问题;开展工会助学活动,帮助非义务教育阶段品学兼优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完成学业。
七、加强职工文化阵地建设。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15、整合盘活工会现有文化教育资源。县级工会要根据自身条件,坚持有所进有所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做好文化宫、职校的改革发展和整合盘活工作,改变文化宫、职校不能竞争、不敢竞争的状况,使之成为一个独立经营的经济实体。积极争取政府相关部门对职工文化工作的支持,努力将文化宫纳入地方政府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职工学校,有效益的继续办下去,没效益的要及时进行调整,并注意在调整过程中防止工会资产和土地的流失。要充分运用好政府投资兴建的社会文化教育设施.精心组织好职工开展文化教育活动.
16、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县级工会要积极组织广大职工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等活动,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断提高职工的科学文化、职业技能、思想道德和身心素质,促进职工队伍的知识化进程。
八、加大扶持力度,推动县级工会发展
17、依法加强工会经费的收管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财政部关于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计拔工会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将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按工资总额2%计拨的工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及时、足额拔缴。困难县要争取将县级工会机关的人员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逐步解决县级工会的“吃饭难”问题。要加强工会经费收管用的规范化管理工作,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严肃财经纪律,保证工会经费用在工会重点工作上。要建立健全县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建立健全以审计为基础的工会经费审查监督机制。要加强计拔审计,以审促缴,努力推动工会经费的依法收缴和上解。与此同时,县级工会应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以提高为职工服务的能力为目标,不断推进工会企事业的良性发展。
18、帮助县级工会改善工作条件。省总工会决定在同级财政投资的基础上,逐步对各县(市、区)级工会新建办公楼给予定额补助;对山区县(市)和粤东粤西县(市)工会购置交通工具也给予适当的定额补助。
九、做好县级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维护职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
19、协助企业开展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的普及教育活动。按照省政府《印发广东省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培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06』393号)文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在企业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中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以“安康杯”竞赛活动为栽体,把群众性安全监督检查活动的主要内容纳入竞赛,推动企业各项安全预防措施的落实。珠三角地区县级工会要切实履行劳动安全卫生的群众监督职能,充分发挥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信息员的作用,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工伤事故工作。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民工的安全生产与自我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20、加强工会劳动保护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工作条例》,县级工会要组织一定数量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企事业单位和有条件的镇(街道)、开发区工会要建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积极协助政府职能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和劳动卫生检查,依法参加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事件的调查处理。
十、加强领导,为县级工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21、加强对县级工会工作的领导。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工会运作、职工参与、社会配合”的县级工会工作大格局。坚持党委对工会的领导,县委要有一名领导分管工会工作.县政府明确一名副职联系工会工作。县级工会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地级市总工会应及时向县级党委通报情况.推动县级党委加强县级工会建设,协调和疏通渠道。推动县级党委配好配强县级工会领导班子:推动县级党委定期召开工会工作会议,为县级工会把关定向,解决问题;协助县级党委建立和完善工会工作保障机制,切实保障工会和工会干部的合法权益;配合县级党委制定有关规定。不断发展形成县委加强工会工作领导的工作机制。
22、加强对县级工会工作的分类指导。我省各县之间.在经济发展水平、职工队伍状况、工会工作基础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异。省、市总工会要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分类指导,帮助县级工会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协调工作,推动县级工会工作健康发展.在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维护改革发展稳定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各县级工会要从本地区的实际出发.分清工会主办、监督、协办的工作,对主办的要全力以赴。争创一流;对监督的工作要抓住重点,注重实效;对协办的工作要注重协商.尽力而为。要根据不同类型企业的特点,从实际出发提出具体要求,增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基层工会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