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于在复杂情况下履行维护职工权益的职责
——广东省总工会处理广东河源“6·29”事件的启示
我们经常说,工会要依据劳动关系市场化、契约化、多样化、复杂化的特点履行自己的职责.维护好职工的权益。2007年6月29日,广东省河源市发生了一起群体性突发事件(以下简称6·29事件),作为案例,6·29事件是很好的一课,对各级工会如何在复杂情况下履行维护职工权益的职责很有启示。
一、面对巨大的舆论压力,沉着冷静。去伪存真
2007年6月29日上午。在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蓝口镇富源电站工地,发生了一起借讨薪为名引发的群体斗殴治安事件。
事件一发生,河源市开放了所有媒体通道,先后到现场采访的全国各地媒体达40多家。试把一些媒体报道的题目罗列一下:
广东河源发生讨薪民工被围殴事件,1死10伤2失踪;
重庆农民工广东讨薪遇袭;
重庆民工讨薪遭围殴被迫跳河,顺流漂2公里获救;
广东围殴民工案由欠薪引发。民工半年未领工资:
重庆民工广东讨薪遭暴打10余人伤亡;
时评:怎么纵容“斧头帮”砍杀讨薪民工?
开县民工被殴,黑幕尚待撕开;
时评:对围殴讨薪民工的惨剧,我欲哭无泪;
评论:经济生活中暴力倾向如何遏制:
重庆开县一民工,广东讨要工资被打死
……
互联网上的报道同样铺天盖地。
中央某机关从网上下载有关报道经整理送中央领导阅读的互联网信息简报,也用了惊人的题目:广东300民工讨薪遭围攻殴打,1死多伤!
据最早报道这一事件的重庆X报介绍。他们的报道在当天赢得网上点击率最高的“新闻效应”。
舆论一边倒!全国一片声讨之声!
广东省总工会面对巨大的舆论压力!
面对舆论压力,广东省总工会沉着应对,态度鲜明:真相要搞明,维权要落实。
一是对媒体报道高度重视,发生了涉及农民工权益的突发性事件。工会态度很鲜明,就是依法依规维护农民工权益和社会稳定。
二是在事实没完全清楚之前,不急于表态,不急于下结论,更不参与炒作。
三是相信省、市有关部门能够积极稳妥、公平公正地处理好这类事件。
四是积极协助有关部门的调查,涉及农民工权益的问题,一定不含糊不放过,坚决履行职责,做好维权工作。
事实证明,广东省总对媒体报道的态度是正确的。连篇累牍的报道,危言耸听的题目,尖刻激烈的时评,告诉了人们一个事实,那就是发生了导致农民工死亡的事件,因此,工会要高度重视,坚决履行自己的职责。至于具体情况。则需进一步的调查核实而不能偏听偏信。如果只跟着媒体的“独家”新闻走,只相信媒体的“热点”炒作,就可能使工会的维权工作南辕北辙。
二、面对省市之间双向维权的要求。公平公正,坦诚相待
6·29事件后,重庆市以及死亡农民工所在家乡重庆开县均派出工作组前往广东,参与调查事件真相及慰问伤者、死者家属。这无可非议。据媒体报道,发生类似事件而跨省派出工作组,此是近年来第一次。随后,重庆市总工会也致电广东省总工会,要求启动广东省总与泛珠三角九省市区签订的省际间双向维权机制,并由他们派出工作组前往广东参与有关工作。
对此要求,广东省总同样态度鲜明,很快回复重庆市总,欢迎重庆市总工会的同志到广东河源协助调查此事件及慰问受伤农民工,并就接待工作的相关事宜迅速作出安排。
7月3日,重庆市总工作组一行5人抵达广州,随即与省总有关同志进行了对接与沟通当天下午,一起到达河源,与河源市总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全面了解有关情况。晚上。河源市有关负责人专门到工作组住地,向重庆市总工作组的同志进行情况交流。
7月4日,省总工作组与重庆市总工作组一起到医院看望慰问6·29事件受伤民工及家属,并向他们了解事件经过。
7月8日,随着事件真相的查清,重庆市总工会工作组人员表示:事实与重庆传媒前期的报道有较大的出入,并向河源市总工会送上“两地联手、共同维权”的锦旗,以示感谢。
事实证明,广东省总与重庆市总工作组的合作是成功的。通过省际间的合作,消除了由于媒体不实报道造成的误解和疑虑.达到了维护农民,工权益。扩大工会影响力的工作目的。
6·29事件所促成的省际间工会双向维权的成功,也向我们提出了一个这样的问题:双向维权机制如何完善。是否有涉及某省籍员工的事件发生.就一定要派出工作组?在信息交流、双向互动、维权方式等方面,是否存在进一步完善的广阔空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的流动甚至是大范围的流动是一个大趋势。“他乡是故乡”有可能成为一种生活状态或文化,如何消除以省藉为符号的维权偏狭视野及行为.以一种更为宽大的胸怀对待农民工维权工作,以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全局来看待农民工权益被侵害的事件,应该引起有识之士的思考,也值得中国工会思考。
三、面对案情逐步清晰,坚持自身职责,切实搞好维权
经过广东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建设厅、省总工会等部门的联合调查.案情真相逐步显现,这是一起由经济合同纠纷引发的群体性斗殴事件。组织讨薪者原来就是欠薪人。概括地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邱天公司(法人代表为重庆人邱孝忠)以富源公司欠款为由纠集民工向富源公司“讨薪”。而富源公司认为支付给邱天公司的工程款已超过工程进度,不存在欠款问题,邱天公司在工地上被洪水冲毁的机械,不是他们的责任,于是引发此次事件,导致1人因伤重不治和10人轻伤或轻微伤,其中邱天公司7人。富源公司4人。
7月13日,富源公司、邱天公司法人代表分别向河源市委市政府和东源县委县政府做出检讨。7月19日下午,当事双方企业的法人代表约见媒体。表示由于自身管理不善,给河源市以及东源县造成不良影响,并对有关方面妥善处理6·29事件表示感谢。
这时,媒体夸大其词的报道、激烈尖刻的时评消声匿迹了。
也就在这个时候,省人大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汤维英强调指出:事件真相查明,有关方面会依法依规处理。工会这时要根据农民工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切实做好维权工作:一是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邱天公司.工会要代表农民工与其交涉,做好发还工资的计划,确保欠薪得到妥善处理;二是对受伤农民工。工会要想方设法关心、帮助,使他们尽快康复。治疗所需费用等问题.工会也要跟进与有关方面协调解决。
根据汤维英同志的指示要求,邱天公司注册所在地深圳市总工会迅速行动起来,督促企业确认欠薪事实,制订还薪计划。欠薪发生地东源县总工会,则汇同县劳动保障局,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对邱天公司员工进行口头问讯、笔录.然后经员工、班组长和邱天公司确认。认定欠薪金额。
为防止邱天公司转移资产.东源县劳动保障局向邱天公司下达了《劳动监察整改指令书》、《劳动监察处理告知书》等,并向法院提交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在政府和工会的强大压力下,7月13日,邱天公司将欠薪资金760万元汇人东源县总工会账上。在东源县农业银行的监督下.县总工会工作人员从7月13日起开始向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发放欠薪,清欠工作顺利进行。
事实证明,广东省总工会及有关市县总工会在处理这一欠薪事件中忠实履行了自己的职责,采取的有关措施果断有力,工作方式手段恰当有效,既赢得了政府有关部门的肯定,又得到了广大职工特别是被欠薪农民工的拥护。
总结:6·29事件是很好的一课,各级工会从中可以学习如何在复杂的情况下履行自己的维权职责:
一、在媒体通道全方位开放的条件下,如何通过媒体报道来了解、掌握乃至正确处理突发事件.是新形势下工会面临的新课题。对媒体的报道,要冷静分析,在未作深入调查了解之前,要既信又不尽信。即信其基本事实。即发生突发性事件,有农民工伤亡、可能与欠薪有关等;但对事件的性质与来龙去脉,又不能只靠媒体的报道来决定我们的态度。同时,对一些媒体追逐所谓“独家”新闻及炒作保持警惕,不急于表态。
二、时刻不忘自身职责.注意在复杂情况辨别清楚涉及职工、农民工权益的问题,然后态度鲜明、挺身而出,坚决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
三、始终相信当地党政能够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处理好各种类型的群体性事件,搞好正面宣传而不炒作,公正公平处理而不袒护。
四、认清对职工侵权的主体与方式,6·29事件的欠薪问题.既有隐蔽性也有普遍性。所谓隐蔽性,就是建筑工地的工程款和工人工资是没有分开科目的,“包工头”或承包公司往往一个月只给工人很少工资(邱天公司每月给200元),然后承诺工程结算后再付给全部工资,这样的做法。如果工程结算顺利,老板也有良心,则尚不会发生欠薪问题。一旦发包方与承包方在工程款上有矛盾。或发生其他事情,受害的往往是每月未拿足工资的工人。所谓普遍性,就是许多建筑工地都是实行这样的工资发放方式,很容易造成欠薪。6·29事件前,省劳动保障厅、省建设厅、省总工会已经共同起草了《广东省建筑工地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意在解决建筑行业普遍存在的这种欠薪隐患。
五、广东作为农民工输入大省,涉及不同省籍职工权益受侵犯的事件肯定会不时发生。虽然广东已与十多个省市区工会签订了双向维权协议,但缺乏可操作性。发生类似6·29事件,是否都要两地各个部门到事发地维权,值得思考。因为这样做,既增加了行政成本,又会在某种程度上给予农民工一种心理暗示,只有家乡人才关心自己。所以,如何坚持属地原则。又强化省际间的合作与互助,仍是一个值得探索的问题。
(作者系广东省总工会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