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工会工作在服务职工群众中出彩出新
6月5日,省工会职工服务工作会议在东莞召开,会议落实全国工会权益保障工作会议要求,总结2018年以来我省工会职工服务工作,推广东莞市职工服务工作经验,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以“四最”、“四让”工作把握为总体要求
会议伊始,即为下一阶段的职工服务工作提出了指导思想:“以工会基本职责的高度定位职工服务工作;要立足实际,以‘四最’‘四让’工作把握为总体要求,以‘敢想敢干、会想会干,对标、共赢、奖优、强基’为具体要求谋划好工会职工服务工作。”
打造更强大的服务职工工作体系
会议指出,在全省已累计建成5286家职工服务中心(站、点)的基础上,广东职工服务工作要完善“总工会以上建职工服务中心,镇(街)、村(社区)、工业园区建职工服务站,有条件的企业建职工服务点,没有条件建点的企业要制定职工服务计划”的四级工会服务职工体系。
这是在规划打造一个更强大的服务职工工作体系,为今后服务职工奠定坚实的“硬件基础”。会议提出的“四级体系”,其实提炼自东莞市总的探索经验。
2012年以来,东莞市总逐步创建了具有地方特色的“‘先锋号’职工服务中心”工作品牌。当地投入2130万元,建成142家“先锋号”职工服务中心,其中市级1家、镇(街)级31家、村(社区、工业园区)级30家、企业级80家,全部统一形象设计。市总将工会的服务项目向“先锋号”聚集。职工在“先锋号”能享受到一站式、多方位、立体化的服务。
规定动作要到位,自选动作出创意
会议要求,职工服务中心(站、点)和企业工会都要制定和实施有“3+N”服务种类的职工服务计划。“3”指必须开展的困难帮扶、法律援助和文体健康类的服务种类;“N”指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企业职工最大关切而开展的职业发展、亲情关爱、节日喜庆、心理咨询、环境生活以及争取公共服务均等化等种类的职工服务项目。
换言之,今后广东的服务职工工作,既要满足硬件方面的要求,还要在软实力上下功夫。在打造软实力方面,“3”算是“规定动作”,“N”则可理解为“自选动作”。
会议把帮助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等工作列入2019年度的重点工作,还计划大胆尝试新设项目,比如在试点城市开展职工创投活动,资助有创意、有想法的职工社团和基层工会等。
也就是说,我们的工作不但要求“规定动作要到位”,还追求“自选动作出创意”。
亮点突出,经验可贵
会上,东莞市总工会、广州市南沙区总工会、肇庆国家高新区总工会、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总工会、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工会等单位介绍了各具特色的工作经验。本期《广东工运》的“特别关注”栏目中,刊登了其中部分经验。纵观这些经验,他们所凸显的亮点、所反映的问题,都非常宝贵。
以广州市南沙区为例,当地的工会职工服务站点中,有10家是通过与家综、社综、政务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等共享办公场地,以合作建站的模式设立的。这种建站方式,一方面弥补了独立使用场地面积小、功能少的问题,达到了人员共享的效果;另一方面,又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工会特性和工会元素。
而且,家综等服务的对象为居民,服务的内容更广泛。而工会职工服务站点以职工为对象,以维权等服务为内容。两者既有重叠又有区别,如果合作建站,需要进一步明确两者的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