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总工会十一届三次全委会上的讲话
(2007年1月18日)
同志们:
今天,省总工会召开十一届三次全委会,总结去年工作,部署今年的主要任务.对于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目标任务,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工人阶级的重要作用,更好地服从服务于全省工作大局,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我就全省工会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2006年全省工会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在过去的一年里,省总和各级工会组织在省委和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在保持工作连续性、稳定性的基础上,体现了进取性、创新性和实效性,呈现了全面推进、蓬勃发展的新局面。一是劳动竞赛成效显著。各级工会认真组织广大职工广泛开展了“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谐奔小康”主题竞赛活动,省十项重点工程劳动竞赛向纵深推进,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推动我省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茂石化100万吨乙烯改扩建工程在竞赛中获得工期最短、成本最低、国产化程度最高三个全国第 ,得到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同志和省长黄华华同志的充分肯定。二是依法维权取得新进展。结合工会工作实际,着眼于消除不和谐因素、增加和谐因素、促进社会更加和谐,切实加强了维权机制建设,坚持主动维权、依法维权和科学维权。在全国率先叫响做实“职工有困难找工会”、“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得到全总的高度赞扬。省总工会与11个部门联手构建了全省农民工工作格局,切实维护了包括广大农民工在内的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了十项民心工程的落实。三是工会组建取得创新性突破。按照“党建带动工建、工建服务党建”的要求,大力推进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组建工作,特别是取得沃尔玛在粤所有分店组建工会的重大突破。目前,全省基层工会委员会数13.57万个,工会组织覆盖独立法人单位38.9万个,会员达1463万人,基层工会委员会数、涵盖独立法人单位数和工会会员总数继续位居全国第一。同时,及时妥善处理西方敌对势力对我进行“西化”、“分化”问题,有效维护了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的团结统一。四是工会自身建设取得新成绩2005年省总工会提出各级工会干部当好“三家”的目标,2006年在原有基础上提出要“理论真懂、工作真抓、效果真实”的“三真”要求,基层反映很好,各级工会班子建设取得很实在的效果。广大工会干部辛勤工作、努力拼搏、锐意创新,广东工会工作全面发展,成绩突出,工会组建、依法维权、帮扶困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防范境外敌对势力“西化”、“分化”等主要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为全国工会创造了许多新鲜经验,有的经验在全国产生重要影响。省委对工会工作是十分满意的。
二、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工会在构建和谐广东中的积极作用
2007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纲领。省委统筹全局,审时度势,及时召开了九届九次、十次全会,科学制定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强调广东要推进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努力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走在全国前列。这是党中央赋予广东的光荣使命,也是广东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继续当好排头兵的客观要求。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必须切实增强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思想和行动进一步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全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进一步凝聚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上来,继续争当全国工会排头兵,为构建和谐广东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必须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群众的创造活力,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构建和谐广东中主力军作用。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在省委的领导下,构建和谐广东,既是造福于全省人民的伟大事业,也是全省广大职工自己的事业。工人阶级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的主力军,也是和谐社会建设的主力军。要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的贯彻落实,依靠主力军,建设主力军,发展主力军,广泛动员广大职工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继续以“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谐奔小康”主题竞赛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抓好重点工程劳动竞赛、地区性职工技术运动会、行业性职业技能大赛和企业自主创新竞赛,激发职工群众的创造活力和劳动热情,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创新型广东献计出力。要通过树立先进典型、弘扬劳模精神,大力推进职工素质建设工程,扎实提高广大职工的职业技能和创新、创业能力,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要更好地发挥工会作为职工群众“大学校”的作用,引导职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职业道德素养,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建设和谐的企业文化,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保持和发展工人阶级的先进性。
(二)必须坚持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努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和具体体现。各级工会组织要着眼于使广大职工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按照“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方针和“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原则,以解决广大职工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重组改制企业职工和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协助党委和政府解决好职工群众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要发挥好职工合法权益代表者、维护者的作用,坚持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积极参与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建设,推动建立和完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推动各类企业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工资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提供机制保证。要强化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没,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提供制度保证。同时,积极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同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推进和谐文化建设结合起来,促进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使劳动关系各方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共谋发展。
(三)必须进一步抓好固本强基工程,夯实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工会的重要职责和优势。要按照省委提出的以确保五年内外资企业、私营企业基本建立工会为目标,继续发挥“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工作大格局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工会组织建设,以沃尔玛建会工作的突破为契机,加大组织职工、动员职工的力度,推进工会组建尤其是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工会组建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牢牢把握对外资企业工会的领导权、主导权,最大限度地把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进一步密切党同职工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执政地位。要按照“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原则,加强企业工会工作,切实增强企业工会活力,努力把企业工会建设成为动员职工建功立业的建设之家、善于维护职工权益的维权之家、提高职工能力水平的学习之家、丰富职工精神生活的文化之家,发挥工会组织应有的作用。要旗帜鲜明地维护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的团结和统一,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提高信息沟通、情况排查和应急处置能力,严密防范境外敌对势力对职工队伍和工会组织的渗透活动,严厉打击各种敌对势力的非法工运活动。
(四)必须积极实施素质工程,努力提高各级工会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工会要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关键在于要有坚强有力的工会领导班子和高素质的工会干部队伍。一是要按照“三家”要求,切实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广大工会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学习现代经济知识、社会管理知识、法律知识和工会业务知识,不断完善知识结构,全面提高理论素养和工作能力,注重研究职工队伍发展和劳动关系变化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各级地方工会领导班子成员要努力成为具有办事能力的社会活动家,基层工会干部要成为直接帮助职工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的实干家,工会机关干部要成为具有真才实学熟悉工会工作的专门家,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工会工作者队伍,不断提高工会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水平。二是要按照“三真”的要求,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各级工会干部要努力做到“理论真懂、工作真抓、效果真实”,认真克服机关化、行政化倾向,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深人基层、深入职工,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带着真挚的感情和满腔的热情,关心职工的疾苦,反映职工的呼声,为职工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努力当好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帮扶人、第一监督人。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
工会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领导是做好工会工作的根本保证。为此,必须在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要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要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对工会工作重要指示精神,高度重视工会组织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不可替代的重要位置,要把工会工作摆上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研究解决工会工作中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和具体困难,指导工会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支持工会依照《工会法》、《公司法》、《劳动法》等法律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着力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工会运作、职工参与、各方配合”的工会工作大格局。党委书记要亲自过问工会工作,党委要有一名副书记分管工会工作,政府要明确一名副职领导联系工会工作。二是要切实加强各级工会领导班子的组织建设。要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选好配强各级工会领导班子,把政治上可靠、思想上解放、顾全大局、职工群众拥护信赖的优秀干部,选配和充实到工会领导岗位。地级以上市总工会主席原则上要由同级副职担任,县(区)一级工会主席也要按此原则逐步配备,工会工作任务重的珠三角地区镇(街道)要加强工会领导和工会干部配置,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要按省委有关文件要求配备工会主席。要重视和关心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把工会干部交流、使用和管理纳入党政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的整体规划,统筹安排。三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为工会工作创造有利条件。政府制定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等文件,召开相关会议,要吸收工会参加,听取工会意见;要把工会帮扶工程纳入政府解困计划,在财政投入、工作措施上给予大力支持。
同志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战略任务。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乘势而上,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构建和谐广东中的主力军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