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工会在构建和谐广东中的作用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反映了我们党治国理念和治国方略的重大发展,体现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符合包括广大职工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和根本利益,对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中共广东省委通过的《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既总结提炼近年我省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经验和做法,又对新形势下需要突破的难点问题提出新思路、新政策和新措施,是对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创造性落实,让人备受鼓舞,更看到希望。我们要深刻领会六中全会和省委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工会工作实际,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为切入点,建功立业促进和谐,依法维权增进和谐,组织起来巩固和谐,帮扶困难保障和谐,提高素质推动和谐,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一、坚持动员职工,建功立业促进和谐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发展和实现包括工人阶级在内的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保证,要求工会组织更好地调动和激发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和劳动热情,最大限度地把广大职工的智慧和创造力凝聚到实现“十一五”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上来,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主力军作用。我省各级工会组织要不断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的贯彻落实,切实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团结和动员广大职工积极投身“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谐奔小康”竞赛活动,从三个层次四个方面,突出抓好十大工程劳动竞赛、地区性职工技术运动会和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资源节约的劳动竞赛,扩大声势,形成规模,打造品牌,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献计出力,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要深人推进名师带徒、拜师学艺活动,充分发挥行业标兵、技术尖子的作用,引领广大职工学技能、练本领、创一流;广泛开展向钟南山、罗东元等劳模学习的活动,加大对劳模精神的宣传力度,努力用劳动模范的先进思想和模范行为影响带动全社会,形成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谐、推动和谐的局面。
二、坚持服务职工,依法维权增进和谐
劳动关系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和具体表现。工会组织推动构建和谐社会,最基本的就是要立足特点、发挥优势,把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作为一项长期重要任务抓紧抓好。我省各级工会组织要切实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基本职责,全面实施“外来员工权益保护工程”,切实做好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积极推动《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落实,推动企业公平对待广大农民工,形成“共享成果、共建家园”的和谐氛围;推动企业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工资支付监控机制,规范非公有制企业工资管理;协助劳动保障部门提高社会保障制度对农民工保障的覆盖面,优先推动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积极探索适应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对于无故克扣拖欠工人工资,随意延长劳动时间,忽视安全卫生劳动条件,侮辱职工人身人格等侵犯职工权益的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予以严肃处理。要切实落实国有企业改革改制中的“三条准则”:凡改制、改革方案未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的,不能实施;凡职工安置、经济补偿、社会保险接续等措施不落实的,不能实施;凡职工安置方案和社会保障办法不明确、资金不落实的,不得进入破产程序。深入推行厂务公开,并向事业单位、非公有制单位延伸,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小企业集中地区推行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基层联合职代会制度。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协同劳动部门继续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督促用人单位与职工依法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帮助和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推动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使劳动合同的签订率有明显提高。大力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以工资集体协商为切人点,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由企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就劳动定额等重点问题进行集体协商,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参与工资分配的共决制度和工资调整机制。
三、坚持联系职工,组织起来巩固和谐
构建和谐社会的大量工作同党的群众工作有密切联系,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是工会组织的独特优势,必须进一步密切党同职工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执政地位。我省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思想和真心实意对职工负责的精神,加快组建工作步伐,以确保五年内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基本建立工会组织为目标,以沃尔玛建会工作的突破为契机,推进工会组建尤其是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工会组建工作,提高企业工会组建率和职工人会率,2007年新增加基层工会组织2万家,新增工会会员10HD万人以上,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要按照“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发展”的原则,切实加强企业工会工作,广泛开展“创建和谐企业”活动、“双爱双评”和“关爱员工、实现双赢”活动,建设好职工之家,切实增强企业工会活力,实现维护职工权益和促进企业和谐发展的统一。要严密防范敌对势力对我工会组织的渗透破坏活动,坚决维护工会组织的团结统一,维护职工队伍的团结稳定,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
四、坚持关心职工,帮扶困难保障和谐
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工会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代表和维护者,必须把促进再就业和帮扶困难职工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我省各级工会组织要坚持叫响做实“职工有困难找工会”、“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活动,为职工办好十件实事:一是切实发挥各级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作用。着力解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发挥工会作为困难职工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帮助人、第一监督人的作用,形成长效机制,使职工得到真切可感的好处。二是扎实开展工伤探视活动。各级工会要把工伤探视作为工会对职工尤其是农民工的重点帮扶项目来抓,主要在珠江三角洲市县推进,省抓一个市,市抓一个县,县抓一个镇,务求把工伤探视打造成广东工会的工作品牌。三是开展建立再就业基地、举办再就业集市等多种形式的再就业活动,办好工会的职业介绍机构,三年内帮助和扶持5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四是加大对农民工实施技能培训的力度,利用农民工业余学校等培训基地,每年培训5万名农民工。五是推广职工农民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帮助职工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力争参加保障计划的职工每年增加15万人。六是是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帮助解决困难职工子女上学难问题。各级工会每年帮助1万名以上品学兼优的困难职工子女解决高中和大学的学费。七是通过建立劳模帮扶专项资金和劳模结对帮扶等办法,积极帮助困难劳模解决实际困难;开展向无医保的退休省级困难劳模送医保活动,解决这部分劳模的看病问题;推进“劳模安居工程”,切实解决全国劳动模范住房难问题。八是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每年为农民工办理1000宗法律援助案件,推动解决职工尤其是农民工打官司难问题。九是开展全省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培训活动,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每年至少有100万名以上职工接受培训。十是继续开展“观看经典片、关爱农民工”电影放映活动,全省每年放映1000场以上,丰富农民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五、坚持教育职工。提高素质推动和谐
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工人阶级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主力军,也是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和谐文化的主力军。我省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强对职工的法制教育,继续深入开展“送法上门”活动,每年送百万册法律法规书籍,并将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送到镇村、工业园区、厂矿、工地;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开辟法制宣传专栏,举办法律宣传咨询活动,举办各种法律培训班、讲座等,促进职工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要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和谐创建活动,把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和“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弘扬“敢为人先、务实进取、开放兼容、敬业奉献”的新时期广东人精神,引导职工形成符合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职业道德素养和职业技能水平,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建设和谐的企业文化,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把职工培育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要加强对职工群众的思想引导,把解决实际问题与解决思想问题结合起来,做好深人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职工通过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承担应尽的义务,自觉维护社会政治的稳定。
(《南方日报》登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