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工会在股改后 如何推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随着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银行的劳动关系日益复杂多变,由行政化的利益一体型,通过利益分化向市场化的利益协调型转变。劳动关系的重大变革客观上要求工会工作进行适时的调整,切实推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本文全面分析了股改后劳动关系的变化趋势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矛盾,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在劳动关系变革中,工会推动建立和谐新型劳动关系的必要性、前提、原则和措施。
工会是社会经济矛盾,主要是劳动关系矛盾的产物。工会履行基本职责的中心任务和着力点是协调劳动关系,使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随着股份制改革的不断深人,银行内部就业方式、分配形式和利益关系日趋多样化,劳动关系也日趋复杂化,在劳动关系发生变化的新形势下,工会工作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在股改后如何推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是值得我行各级工会重视和需要深入研究探讨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股改革后劳动关系的变化趋势
劳动关系是决定和影响工会性质、地位、作用最直接的社会关系。所谓劳动关系,是劳者和劳动力使用者所结成的一种社会经济利益关系,是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结合的具体表现形式。伴随着股份制改革的深入,现代企业制度逐步建立,国有商业银行逐渐成为产权清晰、政企分离、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法人实体,与此同时,劳动关系的变动成为必然。
第一、劳动关系主体明晰化。股改前,国有银行劳动关系是一种非市场行为、行政化的劳动关系,政府、企业、职工对生产资料所有权的模糊性使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和银行并不能作为各自独立的主体来承担应有的责任和义务;股改后,国有银行真正成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完全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劳动者由“国家职工”转换为“企业职工”,劳动关系主体逐渐明晰。
第二、劳动关系运行市场化。股改前,国有银行劳动关系通过行政手段来调节,劳动关系相对固定、不易改变;股改后,劳动力资源由市场配置,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实现了双向选择,银行自主选择劳动力以追求最大效益,同时劳动者自主性和流动性增强,劳动者和银行之间的双向选择使劳动关系的原本面貌得以恢复。
第三、劳动关系契约化。股改后,国有银行劳动关系由行政性的隶属关系变成了市场化的契约关系,主要依据法律来调节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利益关系。以契约化形式,主要表现为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规范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将是股份制商业银行劳动关系的形成和调节方式。
第四、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利益复杂化。股改前,国有银行劳动关系双方没有明确的利益差别,双方都处于一个统一的利益体中;而股改后劳动关系的主体双方,即银行和劳动者是两个相互独立的利益群体,有各自明确的利益要求,双方由于各自不同的利益而存在显著的利益矛盾。
二、股改后劳动关系变化可能引发的矛盾
股份制改革后,劳动关系趋向复杂多变,由此可能引发新时期劳动关系的不稳定因素有所增加,劳动关系矛盾日益尖锐。
第一、劳动关系对抗性明显增强。股收后,劳动关系利益主体双方各自的利益边界逐渐清晰划定,利益目标相对独立,银行力图获得最大的利润产出,劳动者则力图获得最大的工资产出,双方存在直接利益冲突;而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以及福利制度的改革,使历史遗留问题和新生问题交织在一起,进一步加剧了新时期劳动关系的对抗性。
第二、劳动关系双方呈现不平衡性。随着股改的深入,劳动关系稳定性明显减弱,劳动者就业危机感增强,同时由于我国目前的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现状使劳动者在一定程度上处于弱势地位,有可能形成“强资本、弱劳工”格局,使劳动关系朝着不利于劳动者的方向发展。
第三、劳动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股改后,银行实施基于岗位价值评估和业绩驱动的薪酬制度,在充分体现劳动者劳动价值的同时,也有可能导致年龄老化、技能单一的劳动者处于岗位序列的最底层,使银行内部劳动收入水平和收入结构差距进一步拉大,现实与部分职工期望的矛盾日益突出。
三、工会在股改后推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必要性
股改过程中日益突显的劳动关系问题已经成为国有银行必须解决的社会问题和经济问题。工会作为党领导下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和职工利益的代表者、维护者,客观上要求工会必须肩负起推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责任和历史使命,这既是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新特点,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对工会工作提出的必然要求。
一是工会适应内外形势发展变化的客观需要。股改后,劳动关系和经济关系日益复杂,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日益显现,劳动关系协调面临的压力日益加大,党和政府需要工会组织在协调劳动关系方面发挥自身优势和独特作用。
二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劳动关系的和谐是经济发展的前提,更是社会和谐的基石。在国有银行股改过程中,推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既是工会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基本职责的需要和任务,更是工会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点、切入点和重要内容。
三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这就要求工会在国有银行股改后,以广大职工群众的利益为重,切实有效地表达和维护广大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好包括劳动关系在内的各种利益关系,推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四是推进工会工作创新发展的客观需要。股改后,国有银行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职工队伍的构成和分布也发生了变化,传统的工会工作方式不适应,工作机制不健全的矛盾就显得非常突出。工会只有在健全和完善维权机制,推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方面狠下功夫,才能使工会工作体现时代性和发展性。
四、工会在股改后推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前提
正确把握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后劳动关系问题,是工会推动新形势下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基本前提。
第一、要正视劳动关系问题的客观性。股改中产生的新的劳动关系问题,实质是深化改革和加快发展必然要付出的代价。工会要正视深化改革给劳动关系带来的新问题,正确认识发展的曲折性和改革的复杂性,以理性、冷静和积极的态度去解决改革中不断涌现的更为复杂的劳动关系。
第二、要辩证看待劳动关系问题的两面性。一方面,企业产权结构、经营管理机制、利益格局、劳动关系的变革,带来了银行综合竞争力的增强;另一方面,股改中产生的劳动关系问题是否协调和解决好直接关系到银行和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因此,工会要正确认识劳动关系问题的两面性,在充分考虑职工总体受益和总体承受能力的基础上,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
第三、要区别劳动关系问题的差异性。劳动关系问题是银行产权结构转型和运行机制调整带来的,还是由于工作失误等人为因素造成的,这就是劳动关系问题的差异性。所以,工会在处理劳动关系问题时,要注意区别对待股改中的必然问题和人为问题。对必然问题,要做好对职工的教育引导工作;对人为问题,要充分发挥监督的作用,积极督促有关部门采取补救措施。
五、工会在股改后推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原则
增强协调劳动关系实效是工会参与股份制改革、推动银行发展的切入点。要切实提高协调劳动关系实效,工会必须坚持以下几条原则:
一是坚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与维护整体利益相统一原则。
一方面,工会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工会是党领导下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工会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会的性质决定了工会工作必须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来展开,必须服务和服从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股改后,工会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必须坚持“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
二是坚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与维护社会稳定相统一原则。
维护社会稳定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统一的、相互依存的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是维护社会稳定的要素和基础;而社会稳定又是职工合法利益得以实现的最基本前提和可靠的保障。所以,工会既要深入细致地开展思想动员工作,引导职工理解股改、支持股改,又要旗帜鲜明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从而更有效地在改革发展稳定中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三是坚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与促进银行发展相统一原则。
从本质上讲,劳动关系作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社会经济关系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在股份制条件下,银行力图获得最大的利润产出,劳动者则力图获得最大的工资产出,从收入分配看,“劳”“资”双方在经济利益上存在着此消彼长的对立关系。然而,另一方面,双方的生存与发展均取决于提高银行经济效益,增强银行的市场竞争力,因此,“劳”“资”双方又存在着利益协调的统一关系。劳动关系的这种对立统一关系客观上要求工会在维护职工的经济利益时,应把握好劳动关系双方的经济利益平衡点,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时,应始终立足于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六、工会在股改后推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措施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银行和劳动者双方自主调节、政府依法调控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工会作为劳动者一方的代表和维护者,不仅要进一步推进工会的自身改革与发展,增强工会的协调能力,而且要着力改善工会的外部环境,建立依法维护机制,使工会真正发挥它的劳动关系“稳压器”与“调节阀”的作用。
第一、建立健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根据《工会法》的规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两个主要的制度和手段:一是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二是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制度。
1.建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维护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王兆国同志在全国总工会十四届四次主席团(扩大)会议上明确要求,“要坚持和发展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办法,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中,既要坚持处理好改制过程中的劳动关系,更要着眼于长远,建立健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长效机制。对职工劳动时间、劳动报酬、劳动安全、生活福利、社会保障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通过平等}办商、签订集体合同加以规范和约束。
2.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要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必须不断创新和完善职代会的组织机制,工作机制,逐步实现职代会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使广大员工充分享有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的权力、(1)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推动职代会规范化建设;(2)定期审议攸关银行发展、涉及职工切身利益、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3)完善职工代表巡视制度、培训制度、述职制度;(4)注重对职代会审议结果的落实反馈工作。
第二、加强劳动争议调解机制、依法监督机制和预警防范机制建设。
没有机制建设与制度建设相配套,制度就很难落实,因此,必须加强协调劳动关系的机制建设。一是建立工会、政府劳动部门、银行三方协商机制和劳动争议调节仲裁机制,对重大劳动争议问题进行协商和调处,对调解无效的案件,进行劳动争议仲裁;二是切实加强劳动法律监督制度建设,工会应定期对有关执法情况和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三是建立信息反馈制度,信访制度和劳动关系状况定期分析制度,构建预测、预报、预审、预调为主要内容的工作机制,通过建立劳动关系预警协调机制,由事后调解转向事前预控,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三、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和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工会干部的整体素质。
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和自身建设,提高工会干部素质是股改后推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一是建立健全各级工会组织,对现行工作机构和职能进行必要调整、改革,完善现行组织体制、工作机制和活动方式,尽快扭转以往工会工作行政化管理倾向;二是切实转变工会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提高工会干部的政治素质;三是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工会组织的活动,在经济、法律、管理等各个方面提高工会干部的业务素质,造就一大批适应现代金融企业需要,具有较高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和协调劳动关系能力的人才群体。
第四、全面实施职工素质工程,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要改变职工在劳动关系双方中的弱势地位,关键在于提高职工综合素质,培养同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高素质的劳动者和专业人才。工会要把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作为自己的一项重要任务,全面实施以职业教育、职业培训为主要内容的职工素质工程,通过开展“创建学习型银行,争当知识型员工”活动,扭转部分普通职工由于缺少职业深造机会以及长期从事简单劳动却又缺少技能培训造成知识相对贫乏、技术储备不足和缺乏岗位竞争能力的状况,增强职工岗位竞争能力和自主择业能力,保障不同群体职工平等的发展机会,为构筑和谐劳动关系打下基础。
(作者单位: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南头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