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泛珠三角·省际间工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座谈会暨双向维权协议签订仪式”上的讲话
(2006年8月16日)
同志们:
刚才广东省委副书记刘玉浦同志、全总书记处书记张秋俭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对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提出了要求,对建立省际间工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双向机制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鼓励,更坚定了我们做好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的信心。
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是工会义不容辞的职责,在这方面,各兄弟省市总工会都有很好的创新和经验,待会我们请四川省总工会给我们介绍经验。现在,我向各兄弟省市总工会汇报一下广东工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所做的一些工作。
一、广东工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主要工作情况
目前广东省有2200万农民工,其中来自外省的农民工超过1600万人,呈现出数量庞大、流动性大、集中在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等特点。在广东省委和全总的正确领导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全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切实把表达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作为工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抓关键、抓组建、抓法治、抓重点、抓机制,着力帮助解决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取得了明显的进展。
(一)抓关键,构建党委领导下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大格局
为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专程到
农民工最集中的东莞市,慰问农民工并向全省农民工拜年,强调把农民工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在七个方面着力做好农民工工作。省委副书记刘玉浦召集省总、省劳动保障厅、省高院等11个部门和单位对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会后由省总工会牵头联合十个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若干意见》,要求通过抓组建、抓帮扶、抓重点、抓法治、抓机制、抓实事,叫响“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职工有困难找工会”的口号,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同时,成立了省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负责同志任组长,省总主席和副省长任副组长,工会与劳动保障、法院等11个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明确了各部门和单位承担的工作任务。省总和省劳动保障、建设部门还制定下发了《2006年纠正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方案》。
省总工会发出《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通知》,要求各级工会带着感情、带着责任,采取有力有效措施贯彻落实。省、各市总工会相继成立了工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领导小组。韶关、广州、茂名等市总工会成立了农民工维权服务中心或进城务工人员权益咨询服务部,作为为农民工提供维权服务的常设机构。
今年4月,省总下发了《关于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农民工办实事的实施意见》,承诺今年为农民工办6件实事。《南方日报》在头版头条作了报道。6件实事包括:一是开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五个一五个好”试点活动。在我省农民工最集中的东莞市,省总工会与东莞市委、市政府及市总工会联合开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试点活动;二是开展针对农民工的重点帮扶活动。各级工会采取切实措施,安排专项资金,结合实际开展重点帮扶活动;三是开展为农民工“五送”活动:送关怀“促入会”活动、送法律“四个一百”活动、送安康“防暑降温”活动、联文化“情系职工”活动、送温暖“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活动;四是开展“百万职工安全文化建设”系列活动;五是开展选树农民工先进典型活动;六是开展农民工双向维权活动。
(二)抓组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入会权
多年来,全省各级工会在党委领导下,建寺了由党政领导牵头、有关部门和工会负责同志参加的工会组建工作领导机构;明确了领导责任制,即各级党委的党群副书记是党工共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常委、组织部长和工会主席是直接责任人;摸索出一套工会组建工作的长效机制,即“有一个纳税企业,就组建一家工会组织;签一份劳动合同,就发展一名工会会员”。有力地促进了基层党组织与工会组织固本强基工程的相互推动。目前,广东省基层工会委员会总数和工会会员总数位居全国第一。到2005年底止,共有30.6万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工会组织,会员总数达1336万人。
为了完成全总提出的在今年底以前,全国60%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要建立工会组织;2007年底前要达到80%以上的目标。今年4月下旬省总工会召开各市总工会主席、分管副主席会议专门研究、部署了这项工作,制订了相关工作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把胡锦涛总书记指示精神落到实处:一是充分发挥党建带工建工作大格局的作用,谋求各方配合,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大力推进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组建。二是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外资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珠海、惠州7个市的外商投资企业占全省的85%,是组建重点地区;企业规模大、职工人数多、影响大的外商投资企业和世界500强企业在我省投资设立的企业是重点企业,要集中力量、责任到人,进行重点突破。今年7月29日继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晋江店工会成立后,沃尔玛深圳湖景店和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西乡前进路分店先后建立了工会,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三)抓法治,大力推进农民工权益维护法制化进程
我们通过抓法治,在立法、执法、普法三个环节上下功夫,推动农民工维权工作的法制化进程。
在立法方面,加大参与力度。我们率先参与起草制定《广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广东省厂务公开条例》,《广东省实施<工会法>办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维护职工和工会权益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规定,推动并配合政府出台了关于做好低保工作的规定,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在执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一是各级工会积极参与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开展的《工会法》、《劳动法》执法大检查,敢报实情、敢讲真话,通过执法检查重点清理和落实欠薪、超时加班加点工资支付、最低工资等切实解决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二是有针对性开展工会法律监督活动,重点监督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费缴纳、工作时间、劳动安全生产等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对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典型,按照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书,切实履行工会职责。
在普法方面,不断创新形式。从2002年开始,省总每年都投入近百万元资金深入开展“送法上门”活动,拓宽“送法上门”形式和内容,把法律书籍、法律知识、法律服务送到职工手中,送到企业,送到镇村、工业园区、厂矿、工地。同时,不断创新普法形式,把“送法上门”与“送戏上门”、“维权快车”等活动相结合,设计印制各种劳动法律法规的扑克牌、漫画读本、彩印宣传单张,让职工群众寓教于乐,得到最直接、最快捷的法制宣传教育。《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出台后,我们连续两年举办了省、市、县(区)三级工会联动的学习贯彻《条例》大型咨询活动,全省工会系统共印制300多万份有关工资支付方面的宣传资料免费发放给职工,有200多万职工参加了现场咨询活动,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促进广大职工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广东省总工会“四五”普法工作得到了全总的肯定和表彰。
(四)抓重点,着力解决农民工“三劳一突出”问题
针对我省部分非公企业存在的“三劳一突出”(劳动报酬、劳动时间、劳动条件、侵犯人身人格尊严的突出事件)问题,省总工会有针对性地重点做好“五开展”依法维权系列活动,提高维权的实效性。
1、开展以学习宣传贯彻工资支付法律法规为主线的工资支付维权专项活动。据调查,我省发生的劳资纠纷,70%以上是由工资问题引起的。我们把清理拖欠工资问题作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突破口,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省市总工会配合劳动、监察、建设等部门开展以检查劳动保障法律执行、预防和处理工资拖欠为主题的“雷霆行动”,为34.4万农民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3.08亿元。保障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益。
2、开展以建立工伤探视扶助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工伤职工维权专项活动。从2004年开始,我们要求各级工会把农民工纳入工会工伤探视扶助范围,及时了解掌握受工伤和患职业病职工,包括农民工的状况,建立档案,动态管理,及时向政府和上级工会反映他们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对工伤职工或患职业病职工,工会定期进行探视慰问,对职工进行心理辅导和政策指导。对用人单位未落实国家有关工伤待遇的,工会代表职工与单位交涉,必要时请求政府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对因工伤待遇问题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指导、帮助职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提起诉讼,必要时提供法律援助。
3、开展以建立健全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为主要内容的劳动争议维权专项活动。根据非公企业劳资纠纷不断增多的情况,我们在市、区、县、乡镇、开发区、社区及行业,积极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指导或协调)组织建设,调解未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企业劳动争议,企业内部调解不了或协商不成的劳动争议,以及跨区域、跨行业的劳动争议。统计至2005我省共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31423个,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中的工会和职工代表有411328人,已形成市、区县、街道乡镇、村(计区)劳动关系协调网络。有957个地方(镇、街、村)工会建立了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和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的作用。
4、开展“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职工有困难找工会”活动。我省各级工会开展“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职工有困难找工会”活动,已经在地方、行业、企业三个层次推开。(一)推进“三个结合”。一是把开展这项活动与建设职工之家相结合,增强工会的凝聚力。二是把开展这一活动与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相结合,以全省建立的648个帮扶中心为载体,构建互联、互动、互补的帮扶网络。三是把开展这一活动与建立机制相结合,在基层工会建立解决农民工困难的受理、处理和反馈机制。(二)建立四种处理方式。一是企业工会能办的事,要主动办好,把矛盾解决在企业;二是各级工会能办的事,工会要承担起第一知情人、第一帮助人、第一报告人、第一监督人的职责;三是属于政府职能范围内解决的事,工会及时向党政反映,推动并监督有关部门解决;四是对于暂时无法解决的困难,工会耐心倾听农民工的诉求,为其解疑释惑。(三)落实“五项帮困重点”。一是着力困难救助送保障,通过各级解困基金、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向有困难的农民工直接提供生活救助或医疗救助。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我们把农民工列为送温暖的重点对象,开展规模更大、形式更多、效果更实的送温暖慰问活动,共慰问农民工8.7万名,发放慰问款1219万元。二是着力依法维权送法律,到农民工集中的镇、村、工业园区送法上门,为权益受侵害的农民工提供法律帮助。三是着力工伤探视送温暖,基层工会普遍建立工伤探视制度,定期上门慰问工伤农民工,帮助落实工伤待遇;四是着力就业帮扶送岗位,通过工会组织网络或职业介绍机构为农民工送岗位和指导就业;五是着力满足精神需求送文化,送戏上门,开展情系农民工文艺慰问演出。
5、开展以查处典型侵权案件为主要内容的维权专项活动。加大对“三劳一突出”方面严重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事件查处力度,坚持在有基本事实、有法律依据、有处理措施的前提下进行新闻曝光,既旗帜鲜明地表明工会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立场,又坚决维护社会稳定。2005年9月,省总工会和广州市总工会就广州市智业鞋业有限公司约100多名农民工由于劳资纠纷上街堵路事件积极协调,提出三点处理意见,促成该厂将拖欠的20多万元工资全部补发给工人。2005年11月20日,东莞市长安镇某工业区工地发生因工程合同纠纷引发的工资问题,7名湖北、湖南籍民工被暴徒砍伤的严重事件。广东省总、东莞市总、东莞长安镇总工会派出干部,与湖北工会组成联合调查组,前往调查了解情况,协助处理,并向受伤职工送上慰问金和慰问品。由于两省三级工会的积极协调和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使事件得到妥善处理。今年6月,一名四川籍女工因超时加班劳累过度病死,在省、市、区总工会大力协调下,为死亡职工家属争得高于因工死亡待遇的赔偿。广西一名在东莞打工患上职业病的女工的医疗费和赔偿也得到了初步解决。
(五)抓机制,努力建立维护农民工权益的长效机制
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根本在于机制。我们以协调劳动关系为切人点,从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两个层面加强维权机制建设,使机制真正建起来、转起来、活起来,形成互联互动的维权网络,建立工会维权长效机制。
在宏观层面上,发挥“联”的优势,构筑工会维权的社会化大平台。近年来,我省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工会运作、各方配合”的工会工作大格局。我们提出,工会维权工作,同样要“跳出工会看工会,立足工会干工会”,建立有力的领导体制和有效的运行机制,协调各界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形成维权合力,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一是推进了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和工会与政府联系会议制度建立和完善。目前,全省和21个地级以上市、86个县(区)总工会和政府、企业家协会建立了劳动关系三方协蚓会议制度。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和工会与政府联系会议制度正向县(区)、乡镇、街道、村和社区延伸,共同协调解决本地区劳动关系的突出问题。今年,省总工会参与了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研究,7月份,经省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讨论,大幅提高了广东的最低工资标准,全省平均增长17.8%,最高的增长32.6%c,广东最低工资标准水平目前居全国前列。各级工会与政府联系会议制度从政策层面协调劳动关系,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是推进了工会与人民法院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司法等政府有关部门的横向联系渠道和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近年来,我们多渠道整合社会资源,积极探索建立工会与劳动保障部门的劳动关系调解和仲裁制度、工会与人民法院沟通联系机制、工会与司法部门的法律援助机制和工会与新闻媒体的快速反应机制等制度,着力打造构建协调劳动关系的长效机制。2003年,省总工会与省高院建立沟通联系制度。省总工会不定期向高院沟通职工被侵权打官司的重大情况,为反映职工心愿和工会的意见,及时解决职工打官司难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2005年,省高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为维护我省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在微观层面上,在“实”上下功夫,认真落实职工民主管理的各项权利。整体推进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劳动合同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建设,促进它们互相衔接、互相支持、互相补充,发挥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整体效能。
一是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推进维权关口前移。到2005年底,全省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企业共有16万多家,覆盖职工1200多万人,其中外商投资企业已签订集体合同6499家,覆盖职工108万人;区域性集体合同覆盖外资企业20552家,覆盖职工207万人。
二是创新职代会形式,探索基层企业维权新途径。我们率先在珠江三角洲地区试点推行村级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形成新型的“村(区域性)一企业职工代表”两级民主管理网络,全省已有3万多家非公有制企业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5万多家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了劳资协商恳谈会等多种形式的沟通协商制度,形成劳资双方双赢局面。
三是深化厂务公开,在非公有制企业全面推开。2004年7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在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出从2004年开始,力争用三年时间,实现全省80%以上已建工会的非公有制企业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目标。2005年国有、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的厂务公开进一步巩固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取得明显成效。全省已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共15.6万家,已建工会的非公有制企业有74.5%实行了厂务公开。
广东工会虽然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中做了一些工作,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创新,但距离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距离农民工对工会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农民工权益维护问题是伴随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广东的社会法制环境、劳动行政管理、劳动者自我维护意识、工会干部的素质,都跟不上经济发展的速度,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维护将是工会组织一项长期而重要的工作任务。
二、加强省际间工会合作。建立双向维权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胡锦涛总书记今年元旦作了关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有关问题的重要批示,国务院专门下发文件,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已纳入各级党政的重要议程,工会组织更要义不容辞承担起责任,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落到实处。
广东是农民工输人大省,外省农民工达1600万人,广大农民工为广东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成为广东工人阶级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此同时,农民工在工作和生活中面临各种困难和问题,用人单位不遵守劳动法伴法规,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影响了职工队伍和社会政治的稳定.维护好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既是工会组织的职责,也是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参加这次座谈会的,主要是输出农民工到广东较多的省市总工会的分管领导和部长,以及输入农民工较多的珠江三角洲地区市总工会的分管主席和部长,我们今天除了向各兄弟省市总工会学习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外,还希望得到各省市的大力支持,发挥输出地和输入地工会的作用,建立省际间工会双向维权机制,共同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
双向维权机制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关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批示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加强农民工输出地和输入地总工会的交流合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泛珠三角·省际问工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议书》事前已征求了在座各省市总工会的意见,围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目标,输出地工会的主要职责是积极引导组织农民工有序转移就业,加强对农民工转移就业前的教育培训和调查统计,积极动员组织农民工加入输入地工会组织,积极协助输入地工会组织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输入地工会的主要职责是最广泛地把输出地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监督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制度,帮助、指导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监督用人单位解决农民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劳动权益问题,开展法律援助活动,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
今后我们将主动加强与兄弟省市的沟通联系,主动通报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情况,主动研究和着力解决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同时也希望兄弟省市与我们多沟通多联系,充分发挥双向维权机制的作用,共同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