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劳务工合法权益 推进和谐深圳建设

深圳是一座年轻的移民城市。目前管理人口已突破1000万人,常住人口827.75万人(其中户籍人口只有181.93万人,暂住人口645.82万人),流动人口400多万。常住人口中约600多万是劳务工,其中.350万左右是农民工。正因为有千百万外来劳务工的辛勤劳动,才有深圳今天的繁荣。在特区建设和发展进程中,深圳各级党政和包括工会组织在内的社会各界始终高度重视劳务工这个特殊群体,尊重劳务工、关爱劳务工、培养劳务工,切实维护劳务工的合法权益,努力推进和谐深圳建设。

一、尊重劳务工。增强劳务工对深圳的认同感

深圳市委、市政府一贯高度重视劳务工这一特殊群体,大力倡导“同在一方热土,共创美好明天”的共同理念。深圳选出了劳务工人大代表,劳务工能够与户籍居民一样平等地参政议政;深圳举办十大爱心人物、百名优秀来深建设者、百名优秀义工等评选活动,取消户籍限制,不重“身份”重贡献;深圳努力打破以户籍为界限的公共服务体制障碍,把劳务工尽可能地纳入到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的对象范畴,让劳务工在劳动保障、社会保险等方面拥有和城市居民一样的国民待遇;调整招调工政策,在招调工政策上真正实现“英雄不问出处”,明确规定了具有高级职业资格的劳务工,在办理人户深圳的同时可以办理“农转非”手续,符合条件的子女也可同时办理随迁和“农转非”手续。深圳在尊重劳务工上走出了“创新”的一步。

对于劳务工的奉献,深圳市各级工会在不同场合、不同层次向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反复宣传。可以说,为了改善劳务工的工作生活条件,为了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深圳工会一直在努力,尤其是建设和谐深圳过程中,更是把切实维护劳务工的合法权益,协助政府把解决劳务工的就业、就医、住房、子女上学等方面的现实困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二、关爱劳务工,全方位维护劳务工的合法权益

多年来,深圳各级党委、政府和包括工会在内的社会各界,在如何维护劳务工合法权益、推进和谐深圳建设上,不断探索。从1992年至今,深圳已颁布和实施了19部与劳务工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劳动保障法规和规章,对工作时间、加班限制、工资计算与发放、休息与休假、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作出规定,是全国为劳务工立法最早、最多、最完备的城市。

近些年来,在全总、省总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深圳市各级工会组织积极履行工会维权职责,重视维权、突出维稳,依法维护职工特别是广大劳务工的合法权益,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注重源头参与。深圳市人大、市政府非常重视工会在参与人大立法、政府政策法规制定过程中的意见、建议。市总工会与市政府建立了联系会议制度,在涉及外资企业员工维权等重大问题上及时沟通信息,反映基层工会的要求;积极参与深圳市《劳动合同条例》、《劳务工条例》等地方法规的修改工作,广泛听取外资企业员工和用人单位的意见,提出了高质量的立法建议。今年4月,针对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问题,市总工会就外资企业员工生产保护情况以及工资水平状况,经过科学合理的分析,从保护员工合法权益的角度,提出了大幅提升我市最低工作标准的建议,得到了重视和采纳。

二是加强机制建设。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大力推进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广泛开展创建职工之家和百家和谐先进企业评选活动等等。一是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自1998年初我市开始探索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设以来,全市6个区均已建立了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市、区两级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工作会议、联席会议和各类协调会,在处理三洋电机、王氏华高、弗雷通讯等外资企业发生的集体争议时,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创新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至2005年底,全市累计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22749家,覆盖职工297万人,其中国有企业1109家,覆盖职工11万人,外商投资企业21640家,覆盖职工286万人。经过多年的实践和发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已形成了一个综合型、区域性、行业性以及单项工资协议为系统的工作体系,其中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工作制度,如确定装饰行业工资市场标准的做法得到了全国总工会、国家建设部、劳动部以及广东省总工会、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高度评价。三是促进外资企业劳资关系不断改善。2005年,市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举办了“深圳市劳动关系百家和谐先进企业评选”、“深圳市劳动关系三方协商论坛”及集体合同调研等活动,针对外资企业维权工作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将外资企业工会组建、员工社会保险缴交情况列为一票否决的重点评选标准,2006年,一批工会工作开展好的外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荣获市政府表彰,有2位外资企业负责人还分别被评为省、市劳模,2位外籍管理人员被评为“深圳市先进工作者”,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好反响,促进了我市外资企业劳资双方关系的和谐稳定。三是构建社会化大维权格局。通过依法维护职工特别是广大劳务工的合法权益,深圳正逐步形成了“来者有其业、工者有其家、劳者有其得、工者有保障、居者有归属”的社会化大维权局面。

来者有其业一一为劳务工提供大量就业

机会。据保守估计,在深长期(半年以上)工作、居住的劳务工人数约有600多万(其中农民工人数在350万左右)。每年这些来深务工人员寄回家乡的工资收人达到300—500个亿,解决了内地几百万家庭的生活甚至温饱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也是深圳对内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大支持和贡献。

工者有其家——最大限度地把劳务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市总工会把提高工会组建率和劳务工人会率,作为组织劳务工、团结劳务工、维护劳务工的当务之急。今年,深圳市总工会按照“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的要求,全力推进基层工会建设,千方百计提高工会组建率和劳务工入会率。下发了《关于加强街道总工会规范建设的意见》,要求今年6月底前全市所有街道成立总工会,年底前实现“一社区一工会联合会”的工会组建全覆盖。结合全国总工会“企业工会建设年”和深圳市委市政府“基层基础年”的工作重点,深圳市总工会从有限的工会经费拨出专款,按每个社区补助一万元的标准,给全市622个社区分别配备1名专职工会组织员,以加大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力度,实施“横到边、纵到底”的工会组织网格化管理。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协调总工会、劳动和社保局、工商局、税务局、贸工局、文明办等单位,确定30家规模较大、职工人数较多但尚未组建工会的非公企业(包括跨国公司、民营高科技企业和私营企业)作为重点组建对象,明确组建任务和组建时间表,采取项目制,实施“挂牌组建”。争取工商部门支持。工会组织与工商部门通力协作,联合推进工会组建的试点工作。比如,我们在龙岗区开展区工商分局、区总工会联合推进工会组建的试点工作。即由工会出资,由工商局聘请专人,在龙岗工商分局的办证窗口向企业发放《工会法》宣传资料和《依法组建工会函告书》,督促企业建立工会组织,借助工商部门的力量共同抓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通过广泛开展“工会是你家、欢迎你参加”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舆论氛围,增强劳务工加人工会的自觉意识,扩大工会组织的影响力和凝聚力,最大限度地把广大职工特别是广大劳务工组织并凝聚到工会中来。

劳者有其得——解决拖欠劳务工工资问题。一方面,制定最低工资标准,确保劳务工劳有所得,2004年深圳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特区内690元/月,特区外580元/月),与1992年相比提高了86%,今年市委市政府再次提高标准,特区内810/月,特区外710/月。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调处,首创行政和司法联动,重拳打击恶意欠薪。通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检查,开展“零欠薪”活动。每年春节前后,深圳都组织历时3个月的欠薪大检查,对欠薪严重的建筑、饮食行业重点检查。2004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对员工工资支付做了详细的规定,对违反《劳动法》,拖欠工资的行为,做了非常具体的处罚规定,而且力度很大。比如,对恶意欠薪者,除了罚款3—5万元外,还对被欠薪者给予25%的补偿金,以弥补被欠薪者欠薪期间的物质和精神伤害。2004年12月7日,深圳市劳动部门对存在超时加班、不按规定发放加班费、职工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等违规行为的美芝海燕电子厂处以196万元的罚款。深圳市政法、劳动、工商、工会等多个部门联合,将恶意“欠薪”者列入网上“黑名单”,在网上列示其欠薪事实,对“欠薪”者实施网上追逃。2005年12月,深圳市在全国首次启动行政和司法联动机制,刑事拘留8名欠薪逃匿者,重拳打击恶意欠薪行为成效显著,对当地恶意欠薪的企业产生了巨大的震慑作用,很多企业老板主动清欠,又有数万名劳务工拿到了工资,欢欢喜喜地回家过年。

工者有保障一一逐步扩大劳务工社会保险范围。在对劳务工的社会保险方面,深圳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到2005年底,全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352.75万人、393.58万人、603.54万人,其中劳务工参保人数分别为249万人、289万人和523万人,分别占参保总人数的70%、73.5%和86.7%。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全国参保人数最多的城市。在养老保险方面,为使劳务工未来的退休生活得到保障,深圳从1992年开始,就探索建立兼老保险体系,在现行养老保险制度基础上,活当调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减轻企业社保锈担,降低劳务工养老保险费支付门槛。通过不断降低缴费的比例,力争把所有的劳务工纳入参保范围,目前,参加深圳养老保险的劳务工已达到230万,劳务工可享受在深圳养老的待遇,这开了全国之先河,比较妥善地解决劳务工老有所养的问题;在工伤保险方面,深圳在1990年就建立了工伤保险体系,覆盖包括劳务工在内的全体劳动者,而且对劳务工和户籍员工采取同一赔偿标准;在医疗保险方面,深圳1992年就建立了全体劳动者统一的医保制度,但因为缴费比例过高,参与的企业和劳务工比较有限。为从制度上解决劳务工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2005年3月1日,深圳在全国率先制定并试行《劳务工合作医疗试点办法》。《试点办法》以低水平、广覆盖、高效率为原则,每人每月缴费标准为12元,其中用人单位每月缴费8元,劳务工个人缴费4元。在使用上,6元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用,5元用于支付住院费用,1元用于调剂。深圳劳务工合作医疗在民间被称为“统筹医保”,参加合作医疗保险的劳务工每月只需缴纳4元钱,劳务工看一次普通门诊可以报销80%,年度最高住院报销达到6万元,基本上就可以做到小病无忧、大病有保障。试行一年来,参保人数已经达到了156万人。为进一步完善制度,从今年6月1日开始,深圳市决定把《劳务工合作医疗试点办法》改为《深圳市劳务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全国首个劳务工医疗保险办法《深圳市劳务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正式实施。《暂行办法》具有“两广两高一低”的特点,“两广”是覆盖范围广、参保人就医点选择范围广,“两高”是门诊医疗待遇提高、住院医疗待遇提高,“一低”就是劳务工看病自费比例显著降低,劳务工看病进一步“减负”。正因缴费水平较低,“统筹医保”才真正是为劳务工“量身订做”的医疗保障。劳务工合作医疗将大大减少劳务工医疗方面的后顾之忧,增强社会生活安全感,极大地改善用:[环境。今年年底,深圳计划把医疗保险的覆盖面扩大到300万劳务工,并最终覆盖全市所有企业的600万劳务工。

来者有归属——创造条件让劳务工融入城市生活。保障劳务工享受参政议政的权利,如确定一定劳务工比例推选为全国、省、市劳动模范、人大代表;为获得技术能手称号的优秀人员解决深圳户口;逐步解决劳务工子女人托入学和就医难问题;市领导定期与劳务工代表座谈,统一建立和改善工业区食堂;开展各种关爱、送温暖活动,实施困难职工大帮扶工程;重视对劳务工的继续教育和素质提升等,让劳务工尽可能的适应并融入城市生活。

三、培养劳务工。打造劳务工学习成才平台

深圳市总工会深刻认识到,工会组织要在服务大局中发挥作用,必须把建设一支适应深圳发展需要的新型职工队伍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为提高劳务工队伍素质,深圳市各级工会组织近年来开展了“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在企事业单位推动建立劳务工学习教育的保障体系,打造劳务工培训平台,把社会教育机构引入劳务工聚居社区办学。在劳务工中大力开展“读书改变命运,深圳让我成才”系列活动,树立熊永兰、杨广等一批读书成才的劳务工典型,表彰劳务工中“争做知识型职工”的先进人物,形成了劳务工人才培养、使用、激励等机制和全员学习的良好氛围。为跟上时代步伐而“充电”的劳务工趋之若鹜,许多劳务工的命运因读书而发生重大变化,一大批适应深圳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素质的劳务工队伍正迅速成长。

1992年,市总工会创办职工技术运动会,借鉴体育运动会的形式,进行技术技能大比武,职工们通过参加岗位培训、岗位练兵和技术比赛,相互学习,相互交流,切磋技艺、共同提高。从1992年到现在,共成功地举办了五届,成为全市职工三年一度的盛会,比赛项目达83项,涉及全市大多数行业和领域,逐步形成了以市一级职工技术运动会为龙头的市、区、街道阶梯式的运动会系列。据统计,参加岗位培训和岗位练兵、技术比赛的职工超过259万人次,其中劳务工达181万人次。

职工技术运动会的成功举办,在激励广大劳务工成才、推动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造就高素质的职工队伍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开辟了优秀劳务工入户深圳的途径。职工技术运动会的创办,为优秀劳务工提供入户深圳的机会,387名优胜选手赢得了这样的机会,得到入户奖励,也从此改变了人生轨迹。很多人从普通的“打工者”成为了单位的技术业务骨干或走上管理岗位,有的走上了自己创业的道路。

二是畅通了劳务工成长的绿色通道。一般情况下,一个没有技术等级的职工,取得高级职业技术资格,需要8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并且要交纳不菲的费用。职工技术运动会把技术比武与职业技能鉴定结合起来,参赛选手凭自身实力,可以取得高级技工和技师资格。在市第五届职工技术运动会获得技师资格的32人中,有15人在参赛前没有任何技能等级。从1992年至今,共有3164名劳务工通过参加职工技术运动会获得了初、中、高级技工和技师资格。

三是推动了全社会对劳务工作用的认同和成长的关注。市委市政府对劳务工的贡献给予了充分肯定,并通过一系列政策、法规和具体措施来加以体现和落实。在劳务工最集中的宝安区,近年来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百万技能人才工程”,每年对优秀劳务工进行评比表彰并奖励入户。今年,他们推荐的优秀劳务工郭如贞,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并重奖她一套住房,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反响,使广大劳务工受到了很大的鼓舞和激励。

(执笔:王贵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