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对抗性——中国工会的必然选择

从沃尔玛(中国)组建工会谈起

沃尔玛(中国)组建工会一事,成为一个时期的新闻热点。笔者上网键入“沃尔玛、工会”五字,就查到消息、评论上百条,跟帖发言者不计其数。

沃尔玛(中国)组建工会引起关注的原因,一是这个世界著名企业长期拒建工会,他们认为自己提供给职工的权益优于工会标准,认为工会是企业管理体制之外的异己力量。由于排斥工会,沃尔玛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受到街道零售联盟、工会、环保组织的联合抵制,在中国也因建立工会问题受到全总的点名批评。这种长期站在工会对立面的企业“十年破茧”建立工会,自然容易成为新闻题材。二是因为前期沃尔玛(中国)几个分店成立工会的方式,一改中国众多企业的传统做法,未事前通知企业行政方,没在企业工作场所举办仪式,没有企业行政领导出席,工会委员候选人没有任何行政背景。几个分店工会都是在凌晨一时组织选举宣布成立,有点像当年“地下活动”的场景。这种异乎寻常的做法也构成一种新闻的由头。

在网上众多对沃尔玛建工会的评说中,有两种议论值得关注:   一是认为沃尔玛傻,不了解中国国情,不了解中国工会与资方和谐相处、劳资共赢的一贯主张。“如果沃尔玛高层知道中国工会这种非对抗角色,他们有必要抵制建立工会吗?”待到后来沃尔玛(中国)与全国总工会、深圳市总工会达成共识,同意在中国所有分店成立工会后,又有网民评论说:“沃尔玛在中国找到了一个联手对付工人的合作伙伴。”

另一种议论认为前期沃尔玛几个分店“地下”成立的工会,是顶住老板压力成立的,无任何资方背景,与资方处于天然的对抗状态,与大多数在企业行政支持下成立的工会不同,是有本义上的工会性质,有可能成为一个纯粹意义上的、代表维护和争取职工权益的组织,成为国内一个有自己独立风格的崭新的 “对抗型”工会模式,对正在转型中的中国工会展道路具有探索性、导向性的作用。

这两种议论之所以值得注意,是因为它牵涉到中国工会体制的一些根本性问题,也就是王兆国同志提出的工会理论研究中“建设什么样的工会”、“怎样建会”的问题——中国工会,究竟是应成为“对抗型”社会力量还是“非对抗型”工人组织?

“对抗型”工会方式有日渐式微趋向

毫无疑义,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工会就是工人群众反抗资本家压榨的产物。工会是工人阶级在对资产阶级进行罢工斗争中,为协调内部矛盾而联合起来的群众组织。它一成立就处于和资本天然对抗的状态,是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与生俱来的异己力量。也正是由于两百多年来各国工会不断组织的工人阶级对资产阶级的反抗、斗争,包括罢工、游行、示威直至暴力革命等,才使得资方对工人利益的侵害逐步受到抑制,才使得工人阶级的各项权益,包括缩短工时、增加工资、改善劳动条件、就业和退休保障等等,逐步得到提升。

资本对工人斗争的让步,不仅体现在劳工利益的改善,也体现在他们管理理念上的发展和更新。19世纪西方盛行“泰罗制”管理模式,把工人作为一种生产工具,企业从压榨奴役工人中争取最大效益。20世纪以马斯洛提出的“需要层次论”为标志,把激发人的潜能作为管现学的出发点,诞生了西方社会人本主义的行为科学管理理念和人力资源学说,从某种程度上缓解了劳资双方尖锐对立的状态。这种社会背景对工会运动的影响,一是“对抗型”工会作为一种与资方对峙抗衡力量的影响逐步减弱,西方社会近年来工会组建率逐步下降,好些工业发达国家的职工入会率仅在10%—20%之间就是明证。二是人们也逐步看到工会一味的对抗、斗争,经常让社会付出巨大的成本,影响国计民生。如某些国家工会发动的民航、铁路行业罢工,往往造成社会瘫痪,“以公众利益为代价换取部分群体利益”,社会认同率不高,对工会的评价也大打折扣。影响所及,就使得像沃尔玛这种奉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跨国公司,始终对工会存有戒心,认为工会是一种对抗性的异己力量,不让工会掺乎进企业内部,防碍企业运转。这是他们一直拒建工会的社会背景。

“对抗型”工会在这种大环境下,有些只能向畸形方向发展,成为一个社会“惹不起,躲着走”的组织。一些工会借维护劳工权益为名,专门钻法律空子,激化矛盾,扩大事态,惟恐天下不乱,一旦接到劳动争议投诉,动辄上法庭打官司,狮子大开口,让资方下不了台。这种“对抗”作法已使工会形象大受影响。更有一些地区的“工会”已酷似“黑社会”之类的组织,有事黑道白道一齐上,异化为一种反社会的力量,同原来意义上的工会概念相差甚远了。

“非对抗型”是中国工会的重要特征

和西方国家工会体制不同,中国工会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日起,就一直以“非对抗型”为自己的基本特征。

这种特征在计划经济时期好理解。那时中国没有劳资关系,所有职工都是国家用工,薪酬、工时、福利、劳动条件等都由国家政策规定,企业工会的存在只是在行政指导下开展劳动竞赛、安排职工生活、进行职工教育,“三统一体”,扮演一个“配合”角色,不存在“对抗”问题。

改革开放后,随着所有制结构变化,雇佣劳动出现了,劳资矛盾出现了,资本侵害劳动的种种行为,如超时加班,克扣拖欠工资,劳动条件恶劣等等出现了,社会迫切需要工会转型为一个代表、维护、争取职工权益的社会组织,职工迫切需要工会站出来为自己说话办事。在一些劳资冲突尖锐的场合,常有人呼叫:“工会去哪里了?”“工会出来带我们罢工、带我们堵路去!”在这种新形势下,中国工会能否像西方工会那样,转型为一个与资方对抗、向企业行政叫板的社会团体?

答案是否定的,既没必要,也不可能。

首先,因为中国的国体是工人阶级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执政的共产党与工会有着很深的历史渊源,执政党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不会改变。虽然个别地方个别企业有重资本轻劳动的状况,有侵害职工权益的现象,但执政的共产党不会允许在自己的土地让人任意践踏职工权益,不允许动摇自己的执政基础。这就是中国改革开放后下大气力修订或出台《工会法》、《劳动法》及一系列保护工会、保护职工权益的法规的政治背景。从根本上说,中国境内一切侵权行为都可以在体制内、在法律的框架内解决,执政党能给劳工撑腰,工会不必采取体制外的对抗方式寻找解决办法。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倡导社会公平,改善群众生活,关注弱势群体,帮扶困难职工,在全社会已形成一种维护职工利益的大氛围。执政党做的一些工作,如胡总书记对农民工的关心,如温总理为农民工讨薪等等,已比工会能做的更实在更到位,工会有什么理由对这种人性化的施政方针采取对抗的不合作的态度?

其次,维系社会和谐稳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根本利益所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进入了发展史上的黄金时期,这种社会生态很珍贵很难得,但也很复杂,充满挑战,充满变数,作为工人阶级利益代表者的工会组织要十分珍惜这种社会生态,不能因为局部利益去干扰这种和谐稳定的大局。像罢工、堵路等过激行为,让社会付出太多的政治经济成本,容易造成社会震荡,损害大多数人的利益,引起社会反感。工会不能牵这个头,组织这种对抗行动对工会的形象并没任何帮助。从这个意义上说,“非对抗型”方式正是体现了工会顾全大局的负责态度。

第三、当代中国的劳动关系是一种新型的劳动关系,它既不同于资本主义社会对抗性劳动关系,也不同于计划经济时期的国家与职工的关系。新形势下的雇主和职工都是国家建设者,具有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和具体利益的差异性。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在共产党执政的前提下,这种矛盾和差异不具有根本的对抗性,采取体制内协调、协商的方式,更有利于问题的解决。在这方面,我们已创造了一系列维护职工权益的可靠手段,如工会从源头上参与跟职工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工资标准、劳动时间、工作环境、社会保险等等)的制订,如工会与政府、雇主三方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如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如企业、行业范围内劳资双方签订集体合同、工资协商协议,如各级工会的信访及法律援助机制,如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制度,如工会的送温暖行动、帮扶行动等等,实践证明都是行之有效的,都能在体制内把矛盾控制萌芽状态,化解于基层,既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又维持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这是新时期工会实现维权与维稳有机统一的正确途径。

第四,目前中国境内劳动和资本这对矛盾中,劳动处于弱势,资本处于强势,由于劳动力的充足供给,使得劳动在制衡资本方面缺乏足够分量的筹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劳动方不审时度势,一昧采取激烈冲突的方式与资方对抗,效果可能会适得其反。沿海某市一电子厂300多名员工因不满资方定下的加班工资价位,举行集体罢工,老板第二天就辞退了罢工者,第三天就招了新工人来顶岗。这种对抗冲突的结果是两败俱伤,老员工失去了工作,工厂因新手上岗影响了效率,地方也付出了社会稳定方面的成本。如果厂里有工会,如果工会一开始就从中翰旋,协调员工方面的要求,有理有节,向资方反映员工的意见,循理求道,是可以找到双方平衡点的。在资强劳弱的条件下,对话总比对抗好,这不是一种无奈,而是一种理智的选择。

事实上,中国工会这种“非对抗型”特色获得了党政支持、社会认同、职工拥护、资方认可,也为工会的生存发展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空间。由这一特色衍生的中国工会的社会地位、生存环境、可用资源以及会员的广泛性,都是世界其他国家工会不可比拟的。西方国家的工会来中国考察,也对中国工会的工作条件羡慕不已。在沃尔玛(中国)公司组建工会一事中,沃尔玛总部多年来一直抱着“工会就是与资方对抗”的既定思维,而中国的“工会”二字英文翻译与西方是同一个词,所以他们认为也是异己力量,长期加以排斥,后来经全总、深圳市总等反复上门的工作,他们终于明白中国工会的“非对抗型”特色,明白中国工会主张劳动关系和谐,主张与资方“协商共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他们开始转变态度,愿意与中国工会合作,在全国所有分店建立工会组织。这种即使西方工会也无可奈何的企业,在中国实现工会组建的突破,结果发人深思。

也许,社会主义国家“非对抗型”的工会道路也能为世界工运事业发展提供一种有益的启示?

非对抗型工会要力戒“不作为”

再回到沃尔玛(中国)组建工会的新闻上来。从网民回帖看,他们对中国工会作用作积极的正面的评价并不多,更多的是认为工会无用,是“党政附庸”,中间更有情绪化的“与老板同一鼻孔出气”的指责——这使许多工会工作者觉得很冤:整天磨破嘴皮磨穿鞋底,怎么公众评价还是这个样子?

这中间有公众视角上的原因,也有工会自身作为上的原因。

从公众视角上看,目前工会为职工维权所做的大量工作并未为社会所知。包括工会参与制定相关法规所作的努力,工会在体制内对职工利益要求的反映、表达、争取,工会对困难职工的慰问帮扶等等,大多是在党的领导下、行政的支持下进行的,工会工作纳入各级党组织的工作范畴,体现的是党对职工的联系,沟通和关注,往往难以显出工会自身的个性,也难以成为新闻炒作的热点。当职工群众感谢党和政府的温暖时,工会在一旁心甘情愿充当默默无闻的角色。这是工会在网上认可度不高的原因之一。

另一个原因是观念上的偏差。传统观念上工会就是对抗性组织,工会就应在对资本家的斗争中,在罢工、游行、请愿、堵路中显示出自己的存在和力量,“沧海横流,方显出英雄本色”,没有罢工没有对抗就不叫工会。传统观念上并没有“非对抗型工会”一说,并未发现“非对抗”也可以是工会存在的一种方式,而中国工会前些年也未理直气壮地申明自己的“非对抗”特征,未从理论上证明“非对抗”也是社会主义条件下工会发展的一条道路,未造成“非对抗型”工会的社会影响,这也是工会认可率低的又一原因。

除了公众(这里主要指网民)认知上的偏差外,好些负面评价也实实在在是由一些工会自身因素造成的。因为非对抗性的工作思路,很重要的前提是党政的支持。这个前提是中国工会的一大优势,但如果一些工会工作者自身责任意识不强,就会把工作压力淡化了,“躺在党的怀抱里”,对职工的切身利益不是积极地去关心、体察、反映、沟通,对侵害职工权益的行为不是主动地去调查、指证、干预、纠正,而是回避,沉默,能推则推,能躲则躲,在职工最需要工会的时候看不到工会的身影。这是“非对抗型”工会最容易出现的问题,或者叫通病,社会公众对工会作用的评价不高大多是由此引起。如何提高工会维权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是非对抗型工会自身建设上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

沃尔玛(中国)总部已承诺在中国所有分店都成立工会,并支持工会按《中国工会章程》开展活动。沃尔玛在中国建立的工会如何运作,将是一个世界关注的话题。从某种意义上说,开展活动、发挥作用比工会组建难度更大,任务更艰巨。我们期待这个著名跨国企业的工会坚持走“非对抗型“发展道路,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稳定和谐的劳资关系,与经营者合作共事等方面作出自己的探索,丰富工会的中国特色的内涵,为全国外资企业工会树立崭新的形象。

(作者单位:深圳市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