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讲话
(2006年11月22日)
同志们:
全国工会推进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经验交流会议在广州举办,对广东工会来说是一次很好的学习机会。据我了解,许多省市工会民主管理工作做得很好,很值得我们学习。当然我们也有成绩,也有特点,但不能同步自封,骄傲自满,而要博采众长,丰富自己。我们要很好领会、贯彻全总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将我省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一、不断巩固和提高对职代会制度在工会工作中的地位的认识
“巩固”,就是已有对职代会制度的正确认识不能动摇。由于现时企业所处客观环境较以往发生了很大变化,对职代会制度的适用性问题产生了各种各样的看法,这不奇怪,但不论有什么看法,各类企事业单位坚持实行职代会制度的基本立场不能动摇,因为这是法律的规定,是职工法定的权利。我们工会干部在这一认识上一定要牢固,不能有丝毫动摇。
“提高”,就是我们的思想认识水平要与时俱进不断深化。应当承认随着经济领域所有制度结构的改变,计划经济时期的理论和所制定政策法规都存在着与当前形势不相适应的地方,正因如此,我们要不断提高认识。有些同志认为:非公有制企业都是由老板说了算,用不着实行民主管理,况且,法律也没明确作出规定。这样的认识是片面的。我国宪法、劳动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都明确了职工民主管理的权利。在非公企业实行民主管理,这是法律赋予职工的政治权利,一定要得到保障和落实。至于如何实现民主管理,企业可以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不论社会上存在着何种看法,我们自己要保持清醒认识。在职代会的地位与作用的认识上,我从工会工作的角度,谈三个观点:
一是职代会在基层工会整体工作中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与作用。基层工会建立起来.要发挥作用,一靠职代会,二靠活动。按照规定,职代会是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职工民主权利的制度,而职代会闭会期问,工会就是履行职代会职权的工作机构。基层工会缺少职代会制度这一平台,在企业日常管理中就很难有地位。我们如果只强调抓组建,而忽视职代会制度建设,那么,建立工会之后也难以发挥作用。所谓“建会建制”,“制”就是指职代会制度,这个制度对发挥企事业单位工会的作用,怎么估计都不会高。加强职代会制度建设,要与新形势要求相适应。要构建一个平台,建立起与企业主、经营者沟通的渠道,充分体现工会的价值与作用。另一点,就是工会要有活动,在基层应该活动越多越好。工会不开展活动,就没有影响力。尤其是镇级以下工会,不组织活动,人家根本不知道工会是干啥的。职工对工会的认同,足在点点滴滴的活动和小事中积累起来的。职工也希望工会能多组织些活动,从开展劳动竞赛、改善劳动生产条件到食堂伙食、住宿、业余文娱活动等等.都希望工会多为他们办好事实事。
二是职代会在基层工会维权机制中具有整合作用。基层工会维权机制的三个关键问题,一是劳动合同,二是集体合同,三是职代会制度。三个关键问题职代会具有整合作用。集体合同订立必须经过职代会的审议程序。因此,两者是互相联系互相促进的。而对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议、监督是职代会的一项新职权,可以说,职代会职权落实了,也就是对集体合同的订立、履约提供了强有力地保障。
至于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关系,大家都知道,集体合同大于劳动合同、涵盖劳动合同,既使企业没有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职工也可以享受集体合同所带来的实惠。对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这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职代会更应该去管,更应该管好。更具体一点,就是职代会制度坚持好了,发挥作用了,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就相对好办了。总之,对于基层工会维权机制的三个关键问题,要注意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采用互相促进的办法推动三项工作发展。
三是建立职代会制度和发挥作用本身就是工会维权的体现。首先,召开职代会,就是落实了职工的民主政治权利,职代会召开可以有效地保障职工知情权、审议建议权、协商共决权等权益;其二,召开职代会,可以把维护职工权益贯穿其中,在职代会上可以提出职工关心的问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这是工会履行维权职责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手段。
二、明年全省民主管理工作的基本思路
概括起来是四个坚定不移:
一、坚定不移地在所有企事业单位中推进、巩固、完善职代会制度
(一)“推进”,主要是指非公有制企业要大力推进职代会制度,不断提高建制率。据今年底全省调研检查掌握的情况看,我省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实行率已经达到了80%以上(以已组建工会的非公有制企业数为基数)。厂务公开可以作为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一种形式,但与职代会制度是两种不同的概念。不能把职代会与厂务公开等同起来。非公有制企业推行民主管理可以通过厂务公开的形式来实现。如建立公开栏、触摸屏、厂长信箱、恳谈会等都是实行民主管理的途径和手段,但还是要花力气引导非公有制企业逐步建立职代会制度来实行职工民主管理。可以说这是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一个阶段性目标。厂务公开的牵头单位是纪委,协调小组成员由省委、省政府有关部委办组成,因此,工作推动力度很大,我们要充分利用这种工作大格局,大力推动民主管理工作,全省都要坚决以厂务公开为动力促进职代会制度建设。
(二)“巩固”,主要是指那些已经建立了职代会制度的企业,包括一部分国有集体企业,也包括一部分非公有制企业,要进一步做好健全和完善工作。职代会制度建设不能流于形式,要让这一载体充分起到民主管理作用,推进工会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完善”,主要是指那些职代会制度实行得比较好的大中型国有企业及其控股企业,要切实增强职代会的实效性,使职代会融入企业现代化管理。国有大中型企业经济效益好,管理规范逐步朝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向发展,这类企业要以高标准做好职代会建设。对于事业单位尤其是公办事业单位,主要是医院、学校等,民主管理工作基础也比较好,也应在提高、完善上下功夫。医院、学校的单位数量大、人员多,不能忽视和放松这两大系统的民主管理工作。
二、坚定不移地贯彻“继承与创新”方针
要在大量的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里推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就必须创新,不创新无法打开局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产生于上世纪80年代初期,当时颁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适用于计划经济的国有企业,其中一些提法和规定,不适合于非公有制企业,如总则第四条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接受企业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思想政治领导。职代会当然要接受党的领导,关键是目前许多非公有制企业还没有建立起党的基层组织,怎样体现党的领导就要创新。一些有基层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其组织活动方式、所要发挥的作用等等也与国有企业大不相同。所以,我们不能完全照搬照套《条例》的规定。工会是职代会期间的日常工作机构,而绝大多数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的工会主席是兼职的,他们不可能有很多的时间和条件象国企工会专干一样正正规规地从事工会工作和筹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诸如此类还有不少。所以,不创新就无法开展工作。
创新是大多数基层工会增强活力发挥作用的必然要求。大多数国有企业的工会主席起码属于中层干部,有些甚至是党委副职领导,当职工需要工会站出来为他们说话办事时,他们也有为难的时候。何况在非公有制企业,要求非专职的工会主席挺身而出为职工排忧解难,更勉为其难。因此,我们必须创新,如目前推行的走联合维权的道路,采取上代下的维权做法,都是行之有效的办法。当我们开展工作遇到阻力和困难时,就要想办法,就需要创新,去改变眼前的困境,当然,创新与继承的关系是辩证的,我们要把继承与创新很好地统一起来,结合起来。否则,没有出路。
三、坚定不移地推广区域、行业性职代会制度
区域、行业性职代会制度是一种创新,明年要加大力度推广。既然是创新,就不可能很完善。要正确对待实行区域、行业性职代会所出现的各种问题。近年来,各地已经加大了推动区域、行业性职代会制度建设的力度。目前,佛山现已有200多条村实行了区域性职代会制度;深圳市总结了罗湖区的经验,在街道推广建立区域性职代会制度、商厦楼寓推行建立行业性职代会制度;珠海市在前山镇东坑村培育了村工业区区域性职代会的模式;佛山市创造了顺德区伦教街霞石村经验、南海区平洲夏西村经验;广州市有荔湾区华林街玉器行业一条街的经验等等。在这一基础上,省总工会对区域、行业性职代会制度建设要进一步进行研究。提出规范性的要求。明年对推动区域、行业职代会制度建设要有更大发展。
区域、行业职代会制度建设要注意几方面的问题:(1)确定一线职工代表比例不能太低。到一些地方调研,发现科室管理人员也作为一线职工代表,而真正来自一线职工代表却很少。因此,要有措施保证让一线职工当上代表。对于企业主能否当区域性职代会代表的问题,我们认为可以,业主也是劳动者,当了代表可以让他们更多地了解职工的诉求,但要控制一定的比例。不是代表的业主可以让他们列席会议,但没有投票权。(2)对职工代表的权利要做出规范性规定。对职工代表学习、巡视等活动的时间要有保障,要明确职工代表的权利义务。(3)要把职工代表提案、巡视制度作为区域性职工代表大会的基本工作制度。缺少了这两项制度,就体现不出区域性职代会的威力。有了这两项制度,企业内部办不了的事情,通过外部督促就可能得到较好的解决。(4)区域、行业性职代会闭会期间落实会议决议的问题。要采取多样化的形式和办法解决,不能只按照过去的做法去做。传统做法是,企业召开职代会后,其决议一般由工会这个职代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去敦促行政落实。区域、行业性职代会召开后,落实会议决议必须走多样化道路,比如要整合资源,通过有行政职权的部门去督促落实决议;又比如,设立几个有行政职能部门人员参加的专门委员来分门别类落实会议决议;但不管采取什么样的做法,工会都要履行好职责。做好协调监督工作,使职代会决议能够得到真正的贯彻落实,让职工代表满意,让职工满意。
四、坚定不移的通过整合各种力量推进职代会制度建设
我们要坚定不移地通过整合各种社会资源推动职代会制度建设。(1)依靠纪委的力量。我省已经建立了由纪委牵头的厂务公开工作机制,厂务公开协调小组由省委省政府主管理部门组成,推动力度很强。我们要坚定地把推行厂务公开工作作为推动职代会制度建设的切入点。(2)整合镇村、街道居委、开发区有关部门的力量。镇、村两级建立工会后,不一定要完全按照有关规定来确定工会主席名额,镇、村两级不可能配太多的专职工会干部,但是多设副主席(兼职)就会对工作带来好处和便利,如共青团、妇联、劳动所、司法所等,都要通过某种形式,将这些部门、这些力量整合到工会的活动当中,整合到维护职工权益的工作当中。在当地属于大企业的工会主席也可以让他当工联会的副主席,这样有利于开展工作,我们要打破常规,只有这样才能开拓工作局面,才能有所作为。这种经验也是来自于基层,来自于实践。(3)协调国资委的力量。推动国有企业及其控股企业的职代会制度建设一直是我们的工作重点。国资委掌管着同有优质资产,他们抓这项工作是积极主动的,我们要协调国资委的力量把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民主管理工作推向一个新的水平。(4)整合工商联、各类协会如民企协会、外企协会的力量。工商联和各类型协会在非公有制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的投资者当中是有影响的,通过他们,我们可以让非公有制企业的投资者、经营者更加了解工会,自觉遵纪守法,做有良心的老板,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这样的工作,比工会去做可能更有效。在职代会建设上也是这样,要联合工商联等抓一些典型,用典型带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起职代会制度,做好工会工作,做好职工维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