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源梅州惠州三地政务公开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检查的要求,由省总工会、省农业厅、省政法委组成的省政务公开工作检查组,于2005年12月5日至9日奔赴河源、梅州、惠州市,对三地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和2004年底召开的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分别听取了三市政府的有关情况汇报,并到河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服务中心、交通局、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惠州市教育局、国土资源局、投资服务中心、信息中心等单位实地检查。现将检查情况综述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推行政务公开以来,三市政府按照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政务公开的要求,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政群关系的“阳光工程”和“民心工程”,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规范政务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政府效能建设的中心工作来抓,全面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1、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三市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人大监督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监督检查,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的要求,分别成立了由市长或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及由市纪委书记任组长、监察、人事、审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监督领导小组,市直各单位和县(区)政府及其各部门均相应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从而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和“政府主抓,部门齐抓共管、各司其职、联合监督”的工作机制,确保了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分别召开了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会议,传达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制定下发了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文件。此外,还通过检查、督察、媒体报道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了全民关心、上下联动的工作氛围,有效地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目前,三地市、县(区)两级政府和直属部门全部实行了政务公开,公开面达100%。
2、建章立制,运作规范
三市在贯彻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的责任制度、预审制度、评议制度、考核制度、反馈制度、备案制度和监督举报制度,以制度为保证,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同时,先后制定印发一些操作性强的配套文件,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工作机构、公开内容、公开形式、政务公开栏规范设计要求、监督检查、档案资料规范格式等方面作了具体的规定,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此外,还把政务公开与其它法律和体制有机结合。如惠州市近几年经过3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了513项行政审批事项,减幅达47.6%。
3、重点突出,措施到位
三市在推行政务公开的过程中,始终把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围绕“群众最想知道什么,就依法公开什么”这一核心,对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和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的甚至产生腐败的环节以及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经济和料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做到只要不属于国家机密,都向社会公开。一在事权上,突出公开政府的重要决策事项、窗口单位的办事权限,通过媒体、政府网站及各部门网页等公开本地区、本部门和社会发展目标、规划及社会事业建设项目等重大决策,抓好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水、电以及教育、医疗保障等行业和领域的公开。二在财权上,突出公开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实行建设项目公开招投标,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对外公布,实行执罚“两分离”,对属于行政事业单位购置的物品,一律通过招投标或询价等方式实行政府采购。三在人权上,突出公开干部选拔任用事项,实行任免领导干部“五制”,即考察预告制、民主推荐制、民主测评制、集体研究制、任前公示制,同时对涉及机构人员编制、考核奖惩、转业退伍军人安置以及其他有关“人权”方面的事项,都进行了公开。
4、拓宽途径,形式创新
三市推行政务公开,都采取了公开栏、电子屏、触摸屏等多种形式,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并达到“三上”。一是“上墙”,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公开栏、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二是“上网”,建立了政府网,将工作职能、审批项目、内容及程序、招投标项目、政府采购等在网上公开;三是“上屏”,在政府机关及其对外办事窗口设置了大型电子显示屏和电子触摸屏,公开办事程序、指南等资料。在公开过程中,三市还从各自实际出发,大胆创新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和内容,使这项工作呈现出许多亮点。河源市创办《河源政务》,免费发放至村(居)委会;拨出专项经费在《河源日报》开设“政务专版”,每月2期进行宣传;对重要事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督办,并将督办结果向社会通报。梅州市于1997年率先在全省纪检系统开展了政务公开,全市400多家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实行了厂务公开,1200多所学校实行了校务公开,1040个村实行了村务公开,公开面均100%,而且公开到位、细致,包括领导的电话费、车辆使用费都公开。惠州市则充分发挥其电子信息产业发达的优势,1999年就开通了“惠州市人民政府公众网”,在互联网上同步及时公开、发布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内容;2003年开通“惠州e城”,群众可以通过网上向相关部门投诉、咨询,相关部门必须在规定的时问内给予答复;2004年开始建设“惠州市行政审批(信息)服务平台”,目前已建成了行政审批事项、行政机构、政策法规、国民经济4类大数据库,收录了该市52个部门的631项行政审批事项和1058部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560多套表格和示范文本、行政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超过3000万字的内容。此外,惠州市还于2002年开展了“万众评公务”活动,每年举办一次,由“万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各界发放评议表格,统一回收后统计各部门总分,在媒体上公布排名,排名靠后的要接受组织问责;2004年在市广播电台开播“行风热线”节目,每周一期,由市领导和部门领导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和投诉意见;这两大政务公开新举措受到了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5、加强监督,确保实效
政务公开能否长期坚持并发挥应有的作用,关键在于强有力的监督机制作保证,三市在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注重加强监督管理工作。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对工作进展缓慢、群众不满意的,给予公开批评;对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进行批评教育,坚决纠正并责成整改;对搞假公开、虚公开、欺上瞒下的,进行认真查处,保证了政务公开的实效性。二是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做到公开栏橱窗化、公布地点公众化、公布内容通俗化、热点问题专项化;进一步拓宽社情民意的沟通渠道,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加大全社会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参与和监督力度。如惠州市政府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人员、新闻记者和社会各界人士中聘请政务公开监督员900多名,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评议,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健康运行。
三地通过推行政务公开,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1、规范了行政行为、通过推行政务公开,三地都建立和完善了规章制度,加强_r制度的约束力。通过完善制度和落实服务承诺,形成了从制度、政策到舆论的有力的监督约束机制,促进了政府及其部门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
2、转变了机关作风。通过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照章办事意识、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工作更加积极主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大为减少,执法、管理的随意性也明显减少,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
3、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通过推行政务公开,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政务公开的规定,自觉遵守政务公开的承诺,最大限度的减少了吃、拿、卡、要等各种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有效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
4、提升了政府形象。通过推行政务公开,提高了办事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方便了群众办事,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树立了政府机关的良好形象。
5、维护了社会稳定。通过推行政务公开,由“阳光政府”实现的“阳光政务”,使许多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减少了群众对政府和干部的误解,诸多社会难点、热点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有效地化解了矛盾,促进了社会稳定。
二、存在问题
从这次检查的情况来看,河源、梅州、惠州三市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个别单位的领导干部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不足,还没有认真抓,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力度还不够。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政务公开的意识还比较淡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个别单位政务公开制度不健全,程序不规范,:[作不落实,随意性较大,甚至存在形式主义倾向。
三是有些单位不求真务实,在政务公开的内容上避重就轻,遮遮掩掩,该公开的不公开等。如在财务方面公开内容只有笼统的数字,没有按规定细化到事项。
四是电子政务的发展还不平衡,经济实力较强的惠州市在这方面发展较快,而地处山区的河源、梅州市由于经济实力较弱,在电子政务的发展上还有待赶上。
三、对策建议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和依法行政的全面推进,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各项有关制度,建立起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把工作重点放在规范完善、深化提高上。
一是抓好政务公开的普及延伸。在巩固完善市、县级政权机关政务公开的同时,进一步向企业、镇村、学校、院所、社区等基层延伸,把推行政务公开同推行厂务公开、村务公开、校务公开、院务公开结合起来,实现政务公开全覆盖、无空白。
二是抓好政务公开的深化提高。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坚持把政务公开与依法行政、机关作风建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阳光政府”和“阳光政务”。
三是抓好政务公开的规范完善。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对公开的形式、内容、时限、程序、监督和运行机制等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着力提高政务公开的真实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档次和水平。
四是抓好政务公开的探索创新。加快政务中心建设步伐,加快发展电子政务,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物质和资金扶持,把电子政务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方式,不断把政务公开工作推向广泛深入。
五是抓好政务公开的示范带动。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或组织安排各地到政务公开工作做得较好的地方参观学习,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借鉴经验,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作者单位:广东省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