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女职工职业健康问题值得关注

随着我国大大小小劳动密集型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冒出,形形色色的职业危害问题也接踵而来。基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女职工居多,更基于职业有害因素对女职工的健康尤其是对女性生殖机能和繁育下一代有难以预知的影响,广州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组成工作队蹲点到基层,开展了职业健康知识的宣传推广工作,以及对企业女职工职业健康问题进行了调研。在调研中,企业女职工的职业危害问题引起了我们的关注。   

一、职业有害因素危及劳动密集型企业

据悉,目前我国有毒有害企业超过1600万家,受到职业病危害的人数超过2亿。在我们对广州企业分布和行业情况的初步了解,除了粉尘作业的工矿企业容易造成呼吸系统职业病外,其它乡镇和民营劳动密集型企业如制鞋、电子、制衣、皮革制造等企业,由于基础建设和生产管理不够规范,经营成本较低,他们不可能在短期内改造更新原有的旧设备,不愿意或没有条件用无毒或低毒的化学剂品替代有毒有害的原料或配料,因此,企业一线工人就是直接的受害人。这些企业往往一半以上是女职工,而且相当部分是外来女职工。我们调研所到的几家企业可以说是管理比较规范的,但也存在职业危害隐患,更何况那些条件差得多的企业?由此可以推算,目前受职业危害因素影响且不采取任何措施的企业不少,对职业病防治知识处于无知状态且受职业有毒有害因素危及的职工很多。

二、职业有害因素影响民族体质可持续发展

目前,职业病危害正由城市工业区向农村转移,由东南部地区向中西北部地区转移,由大中型企业向中小型企业转移,特别是在劳动密集型企业,职业病的危害比任何时候都要严重。我们知道,这些企业中年轻的育龄女职工所占比例很大,而有毒有害物质对她们的健康以及对她们将要生育的下一代就会有必然的冲击。据资料介绍,由于女性职工的生理特点与男性职工有特殊的区别,女职工所受的危害完全不同,其生殖器官、生殖功能十分敏感并易受到特殊的影响,有毒有害物质可通过呼吸道、消化道和皮肤吸收进入体内影响到器官功能,并可以转移到血液,最容易在女性生理期发生作用,尤其在妊娠、哺乳期,稍不注意就会波及腹中胎儿、新生婴儿,影响其成型发育和健康成长。也就是说,职业危害因素直接或间接地危及到我们的下一代,会动摇整个民族可持续的身体素质。

三、企业职业危害不只关乎职工的健康

据卫生部和有关资料显示,中国拥有近7亿劳动者,受到职业病危害的人数目前已超过2亿,而有毒有害企业已超过1600万家,如此严重的情况并且还得不到有效的抑止。对此,我们认为防范职业病危害的阻力首先在企业:一是企业主本身对职业卫生劳动安全知识十分缺乏,不懂得职工上岗前要作安全培训和企业情况告知,由此践踏了企业职工的职业健康;另一方面是企业追求经济利润的最大化,明知有职业危害,但却以最低的建设成本和廉价的劳动资本剥夺职工基本的劳动保护权利,致使有毒有害因素蚕蚀职工的生命安全。实际上,企业职工的职业健康问题关乎到国家社会经济的根本发展,同时也必然地关乎到企业的生存问题。因为,劳动者是创造财富的力量源泉,他们的健康就成为了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基础,没有整体的职工职业健康,企业不可能有发展前景可言,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就会受到严重的影响。我国在1998年由于事故所致的经济损失一年就超过180O亿元。如果一个企业发生职业病事故,不说直接影响企业生产效益,就是事故本身可能就要赔上几十万甚至上百万,这样的企业,即使是原来生机勃勃也要陷入困境,要是亏损的就更会雪上加霜以致破产。

四、劳动者的个人防护意识太缺乏

除了企业方面的因素外,我们发现企业员工特别是大量从农村出来打工的劳动者,太缺乏职业安全知识和自我防护意识。他们更多的是关注如何进城找到一份工作,如何尽快地把手头的计件变成自己更多的工资,却不懂得对自己的长远健康以至生命进行必要的保护。不说那些由于企业没有正常配备劳动保护用品,职工不懂得自行讨个说法争取保护的例子,就是企业硬性把劳动防护用品发到有毒有害岗的工人,也很多把之用来应付上级的检查,而且,能正确使用和佩戴的也不多,除非有太大的危害甚至有事故的出现,不然他(她)们会毫无顾忌地与那些化学剂品亲密接触。当我们问到为什么不使用劳保用具时,那些女职工几乎都是一种无所谓的表情:“对这些气味早就习惯了,很好闻”、“天气太热,不想戴”、“戴上太不方便,不习惯也不舒服。”还有几个工人看看自己壮实的身体说:“我的身体很好,不会有事的!”看来,由于严重缺乏职业健康知识,职工把保护自己健康的劳动防护工具作为生产操作的负担,把企业花钱购买劳动保护用品视为多余。要知道,健康就在这样的不经意中悄悄流失。

五、职业病和职业危害是可以预防的

当然,职业病并不是洪水猛兽,职业病和职业危害是可以预防和避免的。职业病是在劳

动过程中由生产性有害因素所引起的疾病,它与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放射、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能导致疾病的有害因素具有因果关系。职业有害因素通过呼吸道、消化道以及皮肤吸收,受接触方式、接触时间和接触程度的影响进入人体内,时间短程度轻者会从体内的汗尿排出,但长期接触和程度严重的就会破坏人体器官,影响生殖机能,损害血液系统,形成不可逆转的职业疾病。职业病有急性,也有慢性,有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后一定时间缓缓发生的,也有长期潜伏或转移向下一代的。不管怎么说,关键的问题是要懂得预防,预防得当,有效提高劳动者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范意识,加强企业基础建设和生产过程的监督管理,做足个人卫生保健和安全防护措施,控制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诱发的病因,这就完全可以避免事态的发展和事故的发生。

在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防治职业病的工作中,国家强调要发挥行政管理、劳资人事、安全监督、工会、财务、技术、设备、职业病防治机构等部门的作用。作为负有维权职责的工会,在与广大职工密切联系的有利条件下,就要用实际行动代表和维护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现就女职工职业健康问题提出几点工作意见。

一、落实女职工职业健康的知情权。提高女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首先是要让她们对所在单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对直接接触的产品、配料或辅助用品的成份拥有知情权。现在,不少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女工进厂时只简单地学一下操作就没天没地的扎进岗位赶工,她们根本不知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有多大的职业危害,更谈不上进行职业健康的保护。本来,企业情况告知应该是企业管理者的行为职责,但是,当企业责任失缺的时候,女职工就要学会自我争取。工会和女职委要为她们落实这个知情权。

二、加强女职工职业健康的普及教育。防范职业危害,提高职工健康水平,重点要放在预防上,预防的必要途径首先就是对广大职工进行职业卫生与职业健康的普及教育。遵循职业健康教育公平与获得机遇的原则,在企业进行健康教育和促进健康活动的时候,要使所有人员特别是生产一线的女职工、外来女职工都能有参加学习和参与活动的机会。在普及教育中,应对接触职业病危害职工和非接触有害因素职工进行分类教育,将职业安全教育和职业健康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工会和女职委有权组织职工进行普及教育,同时应主动与行政协调,保证生产工人有接受教育的时间。

三、做好女职工“四期”劳动保护。进入育龄期的女职工,最好避免有毒有害感染源。对已从事有毒有害职业的女工,怀孕前应对身体进行全面的检查。如从事铅作业的女工,不论有无中毒表现或是否已脱离原岗,最好经驱铅试验后再决定能否怀孕。女职工在孕期,应按照《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执行岗位禁忌和工时规定的劳动保护,防止不良因素影响和过度劳累。在产前及产后期,更要加强健康保护,因为职业危害因素对胎儿发育和产后哺乳有很大影响,要按国家规定给予足够的休假。处于哺乳期的女职工,不要从事规定禁忌的作业和劳动,并且在哺乳时应远离有职业危害的环境,脱掉工作服,避免有害因素沾染乳汁,影响乳儿健康,工会女职委要为女职工争取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关注她们的“四期”保障,在保护女职工职业健康的同时还要肩负保护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四、行使女职工职业健康监督权。在企业职工职业健康宣传推广工作中,工会和女职委应配合劳动、卫生部门行使对企业的职业健康监督权,这实际上也是对职工维权的一种体现。在涉及有毒有害因素的企业,对企业的职业安全进行监督,以保证职工的知情权和接受教育权,确保劳动保护用品及时正确配备发放,并监督企业对职工有否上岗前体检、在岗定期体检和离任时体检等;对职工的职业安全进行监督,以提高职工的健康意识,强化职工的安全防护能力,引导职工改变不良习惯,以减少职工自身制造的危险事故。

(执笔:房苏华 唐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