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总工会荣获“全国工会组建工作优秀单位”称号
近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发出《关于2005年度全国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考核情况通报》,根据各省(区、市)总工会的自查自评情况及全总考核领导小组重点抽查的情况,经全国总工会书记处研究审定,按综合得分名次排序,2005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的前6名单位是:四川省总、山西市总、广东省总、江苏市总、山东省总、河北省总;年度考核获得1等奖的有14个省(区、市);年度考核获得2等奖的有9个省(区、市);尚有2个省(区、市)未获得名次。
我省在2004年度全国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考核中获得第五名,连续两年荣获全国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前五名,被全总评为“全国工会组建工作优秀单位”,荣获这一称号的全国仅两个省,就是广东和江苏省。
全总考核工作小组重点抽查了9个省(区、市),广东省亦在抽查之列,除听取我们自查自评情况汇报外,随机抽查了我省韶关市5个不同所有制类型单位,抽查结果令考核工作小组非常满意。目前,广东省基层组织总数、基层工会涵盖独立法人单位总数和工会会员总数在全国都排名第一,其中2005年度广东净增基层工会委员会数3.36万个,占全国净增工会委员会数的1/5强;2005年度广东净增基层工会涵盖独立法人单位数12.11万个,占全国净增涵盖数的1/3弱;2005度广东净增会员数208万人,占全国净增会员数的1/6弱。
(省总基层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