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工作方式 最大限度地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
农民工是新时期职工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民工入会是新时期工会工作的组织基础。最大限度地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工会的作用。这是新时期工会工作的重点,也是难点。因此,提高非公企业工会组建率和农民工人会率,是当前工会基础工作的焦点。为此,我们根据全总、省总的部署,在市委的领导下,在组织农民工人会方面做了大量有益的探索,使工会覆盖面不断扩大。目前,全市已有工会组织16896家,组建率85.1%;会员37.4万人(其中农民工会员约30万人),入会率达80.9%,为建设富强珠海、打造平安珠海、构筑和谐珠海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以文化宣传为载体,着力提高农民工的入会意识
在长期的实践中我们认识到,影响农民工加人工会的一个重要因素是部分非公企业和农民工对工会缺乏足够的了解,对工会的作用和优势缺乏深刻的认识,个别企业还对工会存在一定程度的误解。在这种情况下,要最大限度地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改进方式方法、加强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农民工对工会的认识、增讲工会和农民工的感情沟通显得至关重要。
(一)深入调研,切实了解农民工的诉求。究竟什么是农民工的所思、所想、所求?工会工作的努力方向究竟在哪里?带着这些问题,几年来,市总工会组织人员深入基层、社区,深入企业、厂区、车间,采取个别了解、集体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就农民工的思想动态、工作生活情况、主要困难等进行了专题调查。通过深人细致的调查分析,对农民工的需求有所了解:一是对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有迫切需求。由于农民工在劳资关系中相对处于弱势地位,切身利益往往得不到应有的保障,特别需要工会维护他们的劳动经济权益,督促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按时发放工资、参加社保和加强劳动保护。二是对学习、成长有迫切需求。由于种种原因,大部分农民工文化知识水平不高,在劳动力市场竞争中常常处于不利地位,需要合适的培训机会,以提高劳动技能和综合素质,增强竞争力。三是对业余文化生活有迫切需求。由于农民工大多远离家乡、远离亲人,加之工作强度大,企业文体设施普遍不足,业余文化生活总体上比较单调枯燥。只要工会积极推动解决农民工的这些合理需求,他们对工会的认知、认同、认识就会得到提升。
(二)寓教于乐,努力拉近与农民工的距离。我们认为,以农民工为对象的教育活动必须摈弃传统单一的“我说你听”的说教模式,找准、切人农民工的兴奋点,以和风细雨式的教育触动他们,感染他们。为此,市总工会成立了艺术团,把政策法规、工运历史、工会知识、维权信息融入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小品、舞蹈、歌曲等文艺节目,推出了一大批鲜活而富于时代精神的作品,深入全市各工业园区、企业、文化广场举办形式多样的巡回演出,既丰富了农民工的业余文化生活,让他们感受到被尊重、被关爱,又使他们受到教育和熏陶。如今市总工会艺术团已成为珠海群众性文化活动的一个响当当的“品牌”,深受农民工喜爱。此外我们还组织开展其他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如举办职工运动会、职工文艺汇演、书画摄影比赛、职工电影周、知识竞赛、“情系职工”慰问演出、外来工集体游园活动等。每年举办各类文体活动100多场次,参与职工约5万人次,现场观众10多万人次。结合这些活动,我们把印制的《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组建工会的宣传资料、《劳动法规》等数万份资料,适时发放到广大职工手中。通过这一系列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既展示和树立了工会的形象,又拉近了工会与农民工之间的距离,增强了工会在农民工中的影响力,提高了他们的人会意识,为在非公企业组建工会、发展农民工会员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重点,着力增强工会的凝聚力
(一)源头参与,推动制定地方性法规。立法参与是从源头上维护广大农民工劳动经济权益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市总工会进一步加大源头参与力度,积极参与涉及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切身利益的法规、政策的制定,从全局的角度协调解决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先后参与制定一系列有关职工劳动权益方面的法规和政策,包括《珠海市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政处罚条例》、《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劳动管理条例》、《珠海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珠海市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珠海市企业工资支付》、《珠海市外来劳务人员大病医疗暂行办法》等,其中《珠海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是我国第一部有关工资支付的地方性法规,得到了全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充分肯定。该《条例》的实施有效地规范了企业的工资支付行为,将企业拖欠工资减少到最低限度。同时,在企业大力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以农民工最为关心的工资问题作为突破口,突出抓好工资平等协商工作,截止2006年5月底,全市共有5770家企业签订了工资协议,覆盖职工271007人。
(二)法律援助,建立追讨欠薪保障机制。市总工会在全省率先设立24小时“维权热线”,在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及时调解劳资纠纷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截止2006年5月底,累计受理职工来信来访3670件,追讨欠薪8264万元,涉及职工87830人,其中农民工79047人。对于重大劳资纠纷和农民工群体性事件,坚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如2005年9月29日,某企业职工代表12人到我会,反映该企业在职工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胁迫职工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和不支付加班工资等问题,125名农民工停工聚集。市总工会领导和维权部的同志立即赶到现场,与有关部门一起进行调解。由于劳资双方争执不下,农民工情绪十分激动。经过与厂方反复协调和多方交涉,公司承诺按照《劳动法》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补发拖欠的加班工资,并规范今后加班时间和工资,使问题得到圆满解决,避免了一次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在法律援助工作中,我们将援助对象重点向农民工倾斜,全力做好农民工权益维护的代言人。如珠海市英顺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外来女工刘小燕,2006年3月向市总工会反映其休产假期间公司停发其工资和欠缴社保的问题,因其小孩刚出生,家庭贫困,帮扶巾心派出工作人员为其做申诉代理,给予其法律援助,经裁决,公司补发了其产假工资,报销生育费用并补交了社保金,维护了她的合法权益。
(三)济困扶贫,积极为农民工办实事、做好事。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自2003年2月成立以来,坚持为困难职工提供信访接待、职业培训、就业推荐、法律援助、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助学帮扶、办理特困失业职工证等“一站式”帮扶服务,根据农民工的特点,将农民工就业推荐、法律援助、医疗救助、工伤救助、职工互助保障等纳入帮扶体系,受到农民工的普遍欢迎和一致好评。一是发挥工会自身优势,帮扶农民工就业。从2004年起我们开始推行“321工程”(每年免费培训失业职工3000人、寻找就业岗位2000个、帮助就业1000人),并把农民工纳入“321工程”,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每年都超计划完成任务。我们通过全市帮扶工作网络,千方百计向用人单位进行推荐,帮助失业职工“寻找”岗位。每年“五一”前后,市总工会联合区总工会和有关部门举办失业职工再就业专场招聘会,实现“工会搭台,企业唱戏”。仅2005年一次招聘会就有168家企业进场,提供招聘岗位6300个,1803人达成就业意向,733人被现场录用。二是开展大病帮扶。针对珠海农民工比例较高的实际情况,我们把已加人工会的农民工纳入了大病帮扶范围,救助标准为0.3—3万元。三年来,共开展大病救助20人次,救助金额10万多元。三是开展工伤救助。为帮助农民工渡过因工伤事故而造成的生活难关,我们积极对困难农民工实施工伤救助。如某建筑公司四川籍农民工韩永,2004年6月在工地进行电焊作业时,眼球被钢筋撞伤穿通,被劳动部门认定为7级工伤,因医病负债2万多元生活十分困难,帮扶中心了解情况后及时给予了工伤救助,帮其解了燃眉之急。这些实事好事,既提高了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又增强了农民工入会的吸引力。
三、以扩大覆盖面为目标,着力提高农民工入会率
(一)简化手续,多渠道吸收农民工入会。为了方便农民工人会,我们对组织方法进行了创新。一是简化建会审批程序,提高组建工作效率。理顺了工会属地管理机制,合理分配了市、区两级工会的审批范围,将建会程序、申请表、入会登记表、成立工会的批复等统一印制成表格下发到各镇(街道)。充分发挥镇(街道)工会、村(居委会)工联会的作用,极大地方便了企业建会。二是推行上门服务,提高非公企业工会组建率。一些建厂时间长、农民工人数多、影响力大的企业未建会是组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也是影响组建率和农民工入会率的直接原因。为了突破难点,我们将全市未建会企业列出名单,把农民工人数多、影响力大的外资和民营企业作为重点,组成专门队伍攻关,突出进行法规、政策的宣传。市委、市政府、市人大有关领导还亲自出面,上门做投资者的工作,逐项解答企业提出的各项问题。经过各级领导和工会锲而不舍的努力和耐心细致的指导,精诚所至,得到了企业的理解和支持,促成了日资企业佳能珠海公司、美资企业超毅覆铜板公司、台资企业刚松电子公司等一大批以农民工为职工主体、在各自领域有一定影响的非公企业成立了工会。三是先入会后建会,提高工会会员覆盖率。通常情况下,企业建会与本企业职工入会是同步进行的,但由于非公企业对工会的认识各有不同,建会有先有后,为使未建会非公企业职工尽快加入工会,我们在非公企业密集的工业园区内建立了联合工会。本企业尚未建会的职工,可以先加人就近的工会联合会或同行业工会,先由工联会或行业工会管理,并搞好跟踪服务,待职工所在的企业建会后再划归本企业工会管理。
(二)转变方式,组织农民工现场入会。农民工大多忙于工作,活动空间小、闲暇时间少、信息渠道不畅。为了更好地解决非公企业农民工“入会难”问题,我们变“等职工来”为“到职工中去”,推出了现场人会“模式”。一是利用节假日选择农民工集中、工联会健全、管理规范、情况明了的工业区开展“现场人会”活动。二是市、区、镇(街道)、村(居委会)四级工会组织联合现场办公,编印工会知识宣传单,准备好《工会法》、入会登记表、会员证等,并结合开展有奖知识问答、法律咨询、文艺演出等活动,为农民工现场办理入会手续。三是采取集体登记、张榜公布的办法,就地发展会员。职工可以个人填表,也可以集体填表办理人会手续,或者现场张榜公示入会名单。“现场入会”模式手续便捷、形式活跃、气氛热烈,很受广大职工欢迎,出现了大批农民工冒雨登记入会的感人场景。省总工会领导曾参加过在香洲区翠珠工业区举办的职工人会现场会,很有感触地说:“珠海市总在工业区现场发展会员的做法创新有效,在全省具有典型意义和指导意义”。
(三)党工共建,实现“党群工作一体化”。“党群工作一体化”是市总工会在市委指导下,为尽快提高非公企业工会组建率,最大限度地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探索出的一种党群工作新模式。其主要内容是:在上级党委领导下,以各级党组织为核心,以“党、工、青、妇”组织为载体,通过机构上对应设置、人员上交叉任职、工作上统一协调,使党务工作与群众工作相结合,实现优势互补、共建互促,实现党的建设、群团建设和企业发展、职工受益的多赢的一种模式。其突出的特点是“党建带工建,工建促党建,党工共建,共进双赢”。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以党建带工建”。首先,在政治上“带”。在工会组建过程中,各级党委经常听取工会工作汇报,并明确指出,工建是党建的基础,党建要带领工建。其次,在组织上“带”。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责,即各级党委的党群副书记是党工共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常委、组织部长、工会主席是直接责任人,人大、统战、新经济组织工委、工商等部门各司其责,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再次,在工作上“带”。党委和组织部门把“党建带工建”作为固本强基工程的重要措施,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党建、工建统一规划、统一布置、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党建工建不分家。二是发挥工会优势,“以工建促党建”。由于工会组织特有的优势,建立工会不仅有法可依,也是国际惯例,容易为企业主尤其是外商所接受。因此,“党群工作一体化”的突破口往往从建立工会开始。有了工会,党建工作就有了“平台”、“抓手”。珠海保税区通过在非公企业工会干部、职工骨干中培养、发展入党积极分子,为建立党组织创造了条件。目前该区23家较大企业全部建立了工会组织,会员4000多人,有力地促进了党组织的建设,新发展的党员占全区非公企业党员总数的31%。三是“党工共建”,不断提高组建率和人会率。我们积极推动建立非公企业党工联席会议制度,使“党工共建”有了切实可行的长效机制。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如台办在台资企业中大力宣传《工会法》,认真做好台商的工作,消除他们对建立工会的顾虑,使很多台资企业建立了工会。通过实行组织共建、资源共享、阵地共用、工作共抓、活动互融,增强了党工组织的活力,共同促进了企业的健康发展,得到了经营者的认同;既维护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又增强了工会的凝聚力、感召力,受到广大职工的欢迎和拥护,因此,非公企业工会组建率和职工人会率不断提高。如香洲区前山街道,通过“党工共建”,使辖区内2414家企业中的2349家组建了工会,发展会员100518人,组建率达97.3%,入会率达87.4%。对我市在非公企业推动“党群工作一体化”的做法,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同志作出专门批示,“珠海在新经济组织中实行‘党群工作一体化’的模式带有方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