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培养“三家”为目标 建立工会专业化干部队伍
——关于深入开展工会维权能力建设的思考及对策
2005年召开的我市工会十大工作报告指出:“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工会自身建设必须把加强工会维权能力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来抓”,并明确要求:要把工会工作作为一项崇高事业去追求,去奋斗,使广大工会工作者真正成为有影响的社会活动家,能为职工办实事的实干家,有真才实干的专门家(以下简称“三家”)。这表明,工会工作当前面临的新形势,要求有一支高度专业化的干部队伍带领工会组织在迎接挑战、克服困难中发展壮大自己,开创新局面,以更好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但是,我市目前工会干部队伍的非专业化的状况及其存在的差距,从而制约了工运事业的创新发展。本文试就以上问题提出几点思考及建议,以求引起大家关注,共同推进工会维权能力建设的深入开展。
一、深刻认识培养工会“三家”的重要意义和基本要求
工会工作是党的工作的延伸,应当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保持党的先进性作出贡献。培养工会工作所需要的“三家”,提高工会干部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是新的形势和任务对工会组织的要求,是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加强工会能力和工会共产党员先进性建设的重要体现。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了五项主要任务。王兆国同志针对工会的实际,要求各级工会切实提高“五种能力”水平,培养大批具有专业化水平的“三家”,为促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省总工会专门召开会议部署培养“三家”工作。培养和造就工会工作所需要的“三家”,是工会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工会组织体现属性、与时俱进、履行职责、开拓创新的需要。
这是由工会组织自身的社会属性决定的。过去我们一般比较强调工会的阶级性、群众性,但实际上工会作为重要的社会政治团体,还有社会性的一面。可以说,社会性也是工会组织的本质属性之一。只不过长期以来,由于社会本身相对于经济政治发展不平衡、不完整,使得工会组织的社会性没有也无法得到充分展示的相应条件和平台,但这不等于说工会组织不具备社会属性。而工会工作的社会化必然要求干部队伍的专业化。
这是由工会组织服务对象的结构变化所决定的。过去工会工作的对象大部分集中在企事业单位,也就是正规部门、正规就业者。而现在职工流动性增加,大量职工由单位人变成社会人,特别是大量进城务工人员进入职工队伍,改变了职工队伍的内部结构,他们的分散性、流动性等特点,决定了作为他们的组织——工会,也必须随之调整活动方式和空间,从而要求工会干部必需提高其专业化水平。
这是由工会工作领域变化决定的。职工利益不再限于劳动关系方面,还带有社会利益成分,其利益的实现不仅仅依赖于单位,还取决于国家的宏观经济社会政策,职工的社会角色多重化倾向越来越明显,从而要求工会干部必须拓宽视野,不仅要成为实干家,还要成为协调劳动关系专家和社会活动家。
这是由和谐社会本身所要求的。和谐社会要求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提高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而要求社会组织各安其位、各得其所、各尽其能,在政府与社会成员之间起到沟通、协调、表达、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工会组织作为社会组织的一支重要力量,工会干部作为工会组织的活动主体,无疑也必然要适应这一发展趋势,主动融入社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应有作用。
这也是我国工人运动与世界工人运动的经验总结。我们党成立初期,产生了一大批工人运动领袖和骨干队伍,他们不但在工人中有很强的感召力,在社会上也有较高的影响力。他们社会活动家和职业工作者的身份,为其搞好工人运动提供了必要的支持和保障。长期以来,一些外国工会领导人和工会专业人员也都活跃在各自国家甚至国际舞台上,形成较丰富的社会活动经验与阅历,为其从事工人运动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这些经验无疑可以为我们提供借鉴与参考。
由此可见,工会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是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做好工会各项工作的前提。工会领导者对培养“三家”和选拔工会人才责无旁贷,应以科学发展观和人才观为指导,以改革创新精神做好人才的培养、选拔工作。其基本要求是:
(一)各级工会领导者要高度重视培养“三家”工作。培养人才是领导者的重要职责之一。各级工会领导者应当树立强烈的人才意识,善于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凝聚人才和使用人才,做到知人善任、惟才是举;应当以加强党的能力和先进性建设的责任感,把培养“三家”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中央及全总省总领导同志的有关讲话精神,指导制定本地区、本产业、本单位的工会人才培养规划,明确目标和任务,提出进度要求,抓好落实工作。应把培养工会各类高端人才作为重点,带动整个工会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工会各类人才按照工作需要的合理比例协调发展。工会人才培养规划应与同级党委的人才规划相衔接,政策措施应与工会工作的实际相适应。
(二)培养“三家”应以科学发展观和人才观为指导。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强调了科学执政问题。科学发展观如果去掉“科学”两个字,则“发展”将大打折扣甚至失去意义。培养人才工作是一门科学,有其内在规律,要求我们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以科学的精神和态度,把人才工作各个环节都纳入科学的轨道。一是抓好人才工作的基础建设,搞好调查研究,掌握工会人才队伍结构现状,做好人才的预测,引进现代人才科学测评技术;二是遵循人才成长的客观规律,对各类工会人才和潜人才的健康成长多做“松土”、“浇水”、“施肥”等科学培育工作;三是从建立职位分类与岗位规范人手,形成不同类别的、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科学的工会人才评价机制和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工会人才评价指标体系,不断扩大和优化工会人才队伍。
(三)培养“三家”需要改革创新精神。培养“三家”是工会组织的新提法、新任务,应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新时期工会理论为指导,运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在继承优良的工会组织人事工作传统的同时,探索具有特色的培养工会人才的新路子。应创新工会人才培养、考评、选拔、使用制度,建立一套相对合理、规范、完整和稳定的政策体系。要按照张俊九同志在全总先进性教育活动专题报告会上的讲话中,关于“逐步形成一整套科学、公正的考评体系,调动广大党员开展工作的积极性”的要求,从工会组织的实际情况出发,区分选任制和委任制工会干部的不同类型与特点,完善选任制,改进委任制。
二、当前工会干部队伍状况及与“三家”要求的差距
总体而言,我市各级工会组织是好的和比较好的,广大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努力工作,任劳任怨,党政领导和职工群众对此是满意的。但是,对照“三家”的专业化要求,当前我市工会干部队伍存在以下非专业化表现:
1、维权身份特征不明显。作为机关干部的工会干部,其身份在一些方面更多地像是作为国家工作人员,代表国家行使职能,而不是作为群众团体的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事业单位中的工会干部具有与作为机关干部的工会干部同样的身份特征。国有、集体企业中的工会干部,无论是从过去还是现在的实践来看,在一些方面也更多地像是作为企业经营管理者中的一员,他们的工作,也更多地像是在代表企业执行管理事务。尽管实际中不乏心系职工的工会干部,但其身份特征上存在的问题,使他们与其本应具有的职业身份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
2、业务素质有待提高。集中表现在部分工会干部对工会工作、劳动用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了解不深不透,会员迫切需要的集体谈判能力与技巧欠缺,代表会员与业主进行工资协商的能力不强等等。这一方面是因为,无论是作为机关干部还是作为企业经营管理者中的一员,工会干部的职与位都是与一定的政治待遇、经济待遇联系在一起的,纳人到整个公务员管理的系统考虑或是企业领导班子的综合安排之中,工会干部的位置被当作是安置干部的场所与需要,对候选人工会职业能力方面的要求并不是首要考虑的因素;另一方面,由于产生与管理往往来自“上面”,而不是来自会员,因此在职工会干部不断提高自身职业能力的动力与压力不足。在这个因素的作用下,工会干部队伍职业素质亟待提高。
3、工作思路需改变。工会是劳动关系矛盾的产物和表现,工会的作用,就是为会员争取新的、合法的权益。主要是争取新的合法的经济利益,如更高的工资水平、更好的福利待遇与更好的工作条件等。当前,由于经济成分和经济利益多样化、社会生活方式多样化、社会组织形式多样化、就业岗位和就业方式多样化的趋势日益凸显,部分工会工作的基本思路应该回归其出发点。这一点,一些工会干部并没有认识到,因而影响了工会工作和工会干部在职工中的认可度。
4、工作方法需创新。经济成分和经济利益多样化、社会生活方式多样化、社会组织形式多样化、就业岗位和就业方式多样化导致工会会员对工会组织的要求以及工会组织满足这些要求的方式方法都不同于计划经济时代,工会干部必须创新工作方法,跟上形势发展的要求,但遗憾的是,计划经济体制下那种靠行政命令,靠下指标、下命令来开展工作的方法仍在沿用,从而使工作的有效性大打折扣。
5、基层工会干部兼职化现象普遍。基层工会干部至关重要,因为他们直接面对会员,满足其要求,以赢得会员的认可,但现在基层工会干部日益严重的兼职化倾向正在削弱工会工作的影响力。一方面,日益增多的各种非公企业中的工会干部基本上都是兼职;另一方面,大量国有、集体企业改制之后,工会归属脱离了原有的条口关系,出于精简人员、减低成本的需要,工会干部也基本都走向了兼职化,工会工作成了空闲时才顾得上的事,这离专业化的要求有多远可想而知。
由于上述原因,制约着我市工会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其局限性在于:
1、当前工会干部队伍的非专业化影响着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对工会的热情。计划经济体制下,工会组织掌握着单位福利资源的发放权,对职工的日常生活有重要的影响,加之在当时贫乏、单调的业余生活中,工会组织的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对职工有巨大的号召力,深受职工喜爱。工会这种影响力与号召力的取得,是处在一个特定的环境下。现在形势发生了改变,职工的需求与利益诉求日益多元化,社会生活日益丰富多彩,市场化的文化体育活动充满活力,工会的活动如果还是老面孔,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中的职工对工会组织的热情就会减退。
2、当前工会干部队伍的非专业化制约着新建企业工会工作的开展。随着大量非公企业的涌现,工会传统的工作对象发生了变化,不再局限于单一的公有企业职工,在非公企业职工规模已经占到职工总数一半左右的情况下,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最大限度地把这些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不是简单的工会组织扩大组织、增加会员的问题,而是一个关系工会自身存亡的问题;不是简单的工会自身发展的问题,而是一个关系到执政党执政基础能否巩固的问题。社会各个方面、尤其是各级工会组织都认识到了问题的重要性与紧迫性,但工作一开展,有关方面尤其是处于工作第一线的工会组织马上就意识到工会干部的非职业化所带来的制约:街道、乡镇仅有的一名专职工会干部力量薄弱,难以承担繁重的建会入会任务;工会干部工作能力不强导致工作效率低。同时工会干部队伍的非专业化还严重制约着新建企业工会的运转。新建企业(包括非公企业和改制企业)工会干部的普遍兼职化,使新建企业工会工作不可能真正实现有效运转。
3、当前工会干部的非专业化强化了工会工作的二元格局状况。由于国情和时代的特殊性,我国工会工作目前事实上形成了二元化格局:一方面,机关、公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仍在按照原有的条线和模式继续“有序”运转;另一方,不少新建企业工会处于“停工待料”状态,经费不收缴,活动不开展。这种二元格局不打破,并尽快形成一个统一的、符合实际需要的、并真正为会员和社会所认可的工会工作格局,工会组织就不能有效地担负起时代赋予的使命。
三、加强培养工会“三家”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首先,应当明确工会“三家”的培养目标、方向、标准和要求。其次,要制定全市性培养工会“三家”的短期培训和中长期规划。同时,要大力开展工会维权能力建设;逐步推进工会干部队伍职业化的改革;广泛发现、凝聚和培养工会人才。
(一)明确工会人才培养的目标和方向。社会活动家、实干家和专门家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岗位的人才,应从实际出发确定侧重培养的目标与方向。对选举制产生的市(县、区)以上工会领导人才,应按照王兆国同志提出的“五种能力”要求和政治家的高标准,以提高领导力为核心,强化政治理论武装和领导实践的锻炼,加强作风建设,着力解决政治方向、政治纪律、理想信念、群众观点、宗旨意识、大局观念、创新精神等方向性、根本性的问题。对选举制产生的基层工会领导人才,可参照上述标准和要求,重点培养社会协调能力,参政议政能力,解决复杂问题和处理劳动关系矛盾的能力,使其成为协调劳动关系的实干家。对委任制产生的大多数工会领导机关中业务类和行政类干部,则主要培养其在全心全意为广大会员和职工群众服务指导下,围绕工会基本职责,熟悉和掌握相关的理论和业务知识,提高在各自工作中履行好岗位职责的业务能力和执行能力,使其成为岗位工作的行家能手,更好地为广大会员和职工群众服务。
(二)要制定短期培训和中长期培养“三家”的规划。短期培训要以明确培训目标,加强能力训练,注重培训实效为标准。中长期培养“三家”规划则要着眼于分期分批分层次实现将全市各级工会干部培养成为“三家”,加强工作的实效性。为了细分培养目标,建议:(1)工会专门家可以细分为工会专业工作者和工会专门家两个档次。前者由市级工会培训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授予证书,后者由全总省总有关培训考核合格后授予。(2)工会实干家可以细分为两个档次,分别为工会优秀工作者和工会工作实干家,考核命名方法由省市县(区)一级工会制定。(3)工会社会活动家同样可以细分为工会优秀社会活动工作者和工会社会活动家,考核命名方法由省市一级工会制定。
(三)大力开展工会维权能力建设。一是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开展工会工作,着力增强工会干部服务大局、推动发展的本领。二是围绕巩固和扩大党的阶级基础开展工会工作,着力增强工会干部团结凝聚组织职工的本领。三是围绕履行好基本职能开展工会工作,着力增强工会干部依法维权、依法治会的本领。四是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开展工会工作,着力增强工会干部协调各方、解决复杂问题的本领。五是围绕改革和完善党的执政方式的要求开展工会工作,着力增强工会干部主动进取、开拓创新的本领。
(四)逐步推进基层工会干部队伍的职业化。基层工会干部队伍的职业化任重道远,工作千头万绪,但最关键的是要实现工会干部队伍的专职化,这是职业化的基础与前提;再就是提高工会干部的职业素质,这是职业化的活力与源泉。
首先,工会干部应公开招聘。关键在干部的“进口”上要把好关,要改变工会干部被当作是政治和经济地位与待遇的做法,工会干部的产生可以在会员中产生,工会干部由会员确认,通过公开招聘,自主应聘,竞争受聘,把职业素质高的人聘到工会干部的岗位上来,为工会干部的职业化奠定坚实的基础。与此同时,还要破除工会干部职务终身制的做法。实行聘用制。工会干部的录用实行任期制,定期竞争上岗,择优录用,因需录用。对于原各级总工会中具有机关干部身份的工会干部,也须破除终身制。只有破除了终身制,实行有期限的聘用制,才能使在职的工会干部不断提高工作的水平,增强工作的有效性。
其次,强化培训提高职业素质。要建立一整套培训制度和职业标准,强化对各级工会干部的工会法律知识、劳动法律法规、经济理论、工资财会理论与实践、谈判技艺、语言与公关艺术等方面的培训,而且这种培训要做到定期化、制度化、科学化,强调针对性,增强有效性,使工会干部始终保持较高的素质,满足新时期有效开展工会工作、发展工会事业的需要。
(五)广泛地发现、凝聚和培养人才。培养“三家”是一项系统工作,需要重点做好人才的发现、凝聚和培养工作。应重视从大学毕业生和社会上招录品学兼优,热爱工会工作的优秀青年充实工会人才队伍;通过加强干部协管和领导班子建设等工作,协助各级党委从大型企业、党政机关、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以及转业军人中,发现和选拔各类人才;还应重视在工会工作的长期实践中考察和识别干部,发现潜在人才,及时纳入后备干部队伍。从选任制和委任制干部的不同成长规律出发,采取不同式有针对性地培养。干部院校是培养工会干部的基地和培养工会高端人才的摇篮,应有计划地把后备干部送到工会干部院校或党校,集中强化培训。工会干部培训可按照培养“三家”的要求,调整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也可与高校联合培养工会人才。工会工作所需要的“三家”属于社会实践型和应用型人才,不可忽视艰苦环境的锻炼。应创造条件,采取轮岗、挂职工作等方式,把有培养前途的后备干部送到基层和矛盾复杂的环境中去磨炼。经过教育、训练和基层锻炼之后,对条件成熟的后备干部应及时列入使用的候选名单,按照能级和规定的程序委以重任。各级工会领导人才的选拔,应充分运用现行的工会组织制度。工会选举制度是选拔工会领导人才的制度设计,应严格执行和认真贯彻落实工会选举制度及其基本精神,并将民主与科学统一起来,使工会组织制度更好地为培养和选拔工会领导人才服务。
(作者单位:茂名市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