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经费拔缴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非公有制经济得到迅速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惠阳市的情况看,非公有制企业发展非常迅猛,目前全市外资及私营企业有2320多家,从业人员已达8万多人,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惠阳市经济主要组成部份。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建直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与外商合作共事,维护企业和广大员工的合法权益,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工作虽然有了很大的发展,但与形势的要求仍存在着很大差距。特别是作为开展工会工作物质基础的工会经费,在拔缴过程中,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经费拔缴难的问题与原因
1、非公有制企业及工会干部对工会经费拔缴重要性认识不足。非公有制企业的性质与国有集体企业不同,决定了企业与员工关系的差异,企业主与工会干部及员工是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企业主缺乏对工会和工会经费的正确认识。有的认为建立工会是为了有个“花瓶”作摆设,应付有关部门检查及客户的要求;有的迫于形势,故作姿态地表示对企业工会支持,内心并不愿拨缴工会经费;有的认为工会开展活动,我出钱就是了,工作不规范、不合理。企业主与工会干部的雇佣和被雇佣关系及工会工作不够规范、工会干部的兼职等,决定了工会干部开展工作缩手缩脚,怕得罪老板,被“炒鱿鱼”,在保障机制还未建立健全的情况下,不敢理直气壮提及工会经费的拔缴。
2、部分地方党政领导对工会经费的认识不足,法律意识不强。大多数地方党政领导法律意识是很强的,工会意识也较强,但仍存在对工会工作不重视,对工会经费拔缴认识错位,甚至为非公有制企业主拒缴工会经费撑腰,严重阻碍工会工作的顺利开展。表现为:一是认为工会经费的收缴加重企业的负担;二是认为上级工会只顾收费,不开展工作,对地方工会职能认识不足,经费的收缴会影响投资环境;三是不支持工会干部开展拔缴工会经费工作,严重制约工会
3、工会经费在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工会开始,就存在“先天不足”。一些工会干部及党政领导在非公有制企业拔缴工会经费问题上,害怕企业主“谈费色变”而不利于建会,因此,企业建工会时始终不敢或很少涉及工会经费问题,造
4、非公有制企业员工流动性大,部分企业规模小,在世界经济不景气的条件下,经济效益欠佳,工会作用不明显,企业主不愿履行拔缴工会经费的义务。
5、县级工会的财务人员少,兼职多,而非公有制企业大多数分布在乡镇,点多面广,工作很难做到家。另外,镇级工会没有专职工作人员(或只有一人),工作不够规范,部分镇工会工作还没有上轨道,镇级工会又没有经费留成,很难调动他们收取工会经费的积极性。
二、应采取的措施
为尽快解决当前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经费拨缴难的情况,保证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工作的正常开展,充分发挥工会的社会职能,应抓好如下几点:
1、首先要加大对新修改后《工会法》的宣传力度。我们必须通过大力宣传《工会法》,特别是修改后《工会法》新增的条款及法律责任,提高各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及企业主对工会工作的认识。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介宣传新修改后的《工会法》及一些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工作的经验做法,暴光个别拒缴工会经费的企业,形成一种良好执法社会氛围。
2、提高非公有制企业主对工会和工会经费的认识,增强拨缴工会经费的自觉性。尽量用看得见摸得着的事实,讲明工会的作用,使企业主真正懂得工会既是职工的代言人,又是企业的好帮手,是协调企业主与职工劳动关系的桥梁与纽带,是劳资双方间的“变压器”,是企业发展的需要。从法律角度讲明拔缴工会经费,具有法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按时足额拔缴工会经费是企业主应尽的法律义务;从理论上讲明工会经费是员工在生产过程中为自己创造的劳动力价值的补偿,是国家用法律的形式赋予工会代表职工收取和使用的一种经费,计入生产成本,税前列支。
3、指导和帮助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开展各种卓有成效的活动,以工会的“作为”,让企业主认识到工会经费应该交。一要突出重点,围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组织员工开展群众性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等活动,不要再局限做好员工福利和文体活动;二要根据实际做好员工的维权工作;三是要积极开展员工的科学文化素质教育,举办各类技术培训,增强员工的劳动技能。总之,每年至少要干出一两件让企业主高兴,职工满意的大事来。
4、积极争取党政领导和财税、工商等部门的支持,确保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经费收取渠道畅通无阻。可否参照福建、浙江等省一些地方的做法,积极争取党政领导同意,将非公有制企业的工会经费直接由财税及工商部门代为征收。
5、转变机关作风,切实为企业及企业工会服务。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工作及工会干部的角色有别于国有集体企业,他们更迫切需要上级工会对他们工作的支持和指导,这就要求地方各级工会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员工队伍当中,改变过去偏重事务型,向注重事业型的工作方法转变,采用上级派驻人员蹲点上班,分片挂钩等工作方法,解决一些企业工会、企业工会干部无法或不便干的工作,由上级工会代办,亲自为企业工会开展工作多出一些点子和方法,提供一种更好的思维和模式,实实在在为基层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切实为企业服务,为职工服务。通过帮助、扶持、指导企业工会,达到“有为才有位”正真发挥其作用。
6、确定乡镇一级工会经费留成比例,充分调动乡镇一级工会收取工会经费的积极性。应按属地和行政隶属管理原则,给予乡镇工会一定比例的工会经费留成,以保证其行使地方工会的指导、协调、参与、组织、上传下达等工作职责,调动其收取工会经费的积极性。切实解决乡镇一级工会干部编制问题,配齐、配强工会干部,选派乐于为职工群众办事,诚实公正,有一定政策水平和基层工作经验,善于与非公有制企业主打交道的干部从事工会工作。
7、区别对待、留有余地、放水养鱼。工会经费的拔缴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对这个问题我们既要坚持原则,又要区别对待,注意策略,讲究方法艺术,为了支持和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工作的开展,可采取“放水养鱼”的办法,先拔缴后返回,逐年递增,逐年规范的方法,不断探索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经费拔缴的新方法、新路子,为进一步做好工会工作打下良好的物质基础。
(作者单位:惠阳市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