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总工会贯彻落实“十项民心工程”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十项民心工程”的要求,江门市总工会近日制定和组织实施《江门市总工会贯彻落实“十项民心工程” 为职工办实事的实施方案》(江工字[2004]24号),将集中力量,在2004—2006年内办好十件实事:一是办好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二是加强对特困职工的救助和推动送温暖工程进一步经常化、制度化、社会化;三是开展工会助学活动,帮助特困职工子女解决读书难;四是协助政府做好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工作;五是进一步抓好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帮助职工缓解看大病难;六是实施外来员工合法权益保护工程;七是推动和督促企业做好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保障职工劳动安全和职业健康;八是做好职工信访和法律援助工作;九是教育和帮助职工,不断提高其自身综合素质;十是在基层建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方案》还提出了办好十件实事的具体目标、措施要求,并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周慧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