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在推行集体合同制度中工会如何履行好维护职能
建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是服从服务于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推动两个根本性转变,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手段;是贯彻实施《劳动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调稳定劳动关系的重要途径;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电力企业经营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企业劳动关系的调整,企业职工迫切需要工会更加积极认真地履行好维护职能,以维护其合法权益。本人拟就推行集体合同制度中,工会如何履行好维护职能,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和见解。
一、依法履行维护职能。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国家法律赋予工会的神圣职责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中国工会章程》明确规定:“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达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劳动法》第七条中明确规定:“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劳动法》同时还赋予了工会很多权利和义务,其中重要的方面就是工会代表职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制度是对不断变化的劳动关系进行有效灵活地协调、规范的法律机制;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合理、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工会通过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就能够更好地突出维护职能,从而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促进改革和生产建设的发展。
与此同时,要强化工会地位和作用使其维护职能法律化、明晰化。在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中,工会是企业职工的法定代表人,与行政的法律地位平等,没有任何隶属、主从或依附关系,可以更加理直气壮地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之所以是推进工会整体工作的关键环节,就在于它从劳动关系上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目的,反映了工会整体工作的本质内容,并赋予了工会多方面的权利,使工会各项工作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联系更为紧密,从而更加丰富和发展了工会参政议政的内容。总之,做好维护工作是法律赋予工会的神圣职责。
二、加强源头参与。超前维护是履行好维护职能的有效途径
随着改革的深入进行和国家、企业、职工三方利益格局的加速形成以及劳动关系向企业化、市场化和契约化方向发展,工会作为职工合法权益代表者和维护者的身份已越来越明确。与此同时,广大职工群众也对工会提出了更高的更为迫切的要求。加强源头参与、超前维护是搞好维护工作的关键环节。只有在开始拟定企业大政方针、经营决策、规章制度、保险福利等各种方案时,把住维护职工利益这一关,而集体合同文本则是用法律的形式规范企业和职工的行为,它是我们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文本,因此,在集体合同文本准备和草拟阶段,我们必须深入群众,充分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并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职工的各种实际情况,了解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将有关条款写进去,并在协商时做到:既能坚持原则,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又能充分考虑企业的实际,正确处理好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既要善于提出问题又要讲究方式方法,最终达到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群众积极性的目的。
转变观念,加强源头参与,还要克服长期以来工会工作中形成的只求全,一把抓,不讲重点,不求特色的旧观念。在源头的协商中做到:热点问题重点谈、利益问题坚持谈、难办问题协商谈、相持问题认真谈等,既要善于提出问题,又要讲究工作艺术。只有这样,通过源头的全过程参与,以达到从源头维护的目的。
三、跟上时代节拍,提高工会自身素质是履行好维护职能的基础
集体合同制度的建立,对工会而言,这项工作是工会活动的根本所在,它为企业工会工作的深入发展带来了契机,同时对工会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其一是在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的工作中,要求工会必须进一步提高整体工作水平。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就企业生产经营、劳动报酬等方面问题,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几乎涉及到企业内部所有的工作,因而使工会工作范围更加广泛,参与领域更加拓宽,进而使得工会的任务更加繁重,工会整体工作水平也要随之提高。其二是工会必须进一步站好维护的位置。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进行集体协商并签订集体合同,是《劳动法》赋予工会的权利和职责,在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过程中,工会是职工的当然代表,基本职责就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工会作为职工代表者身份比任何时候都更为重要和突出,这就客观上要求工会强化维护意识和能力,不负职工代表的角色,充分发挥维护作用。其三是集体合同终究落脚点是履行合同,工会要在监督检查中发挥作用,如何履行监督,也要求我们及时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和集体合同中的工作时间、安全卫生、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用工制度、培训等各种情况,以便配合行政一道全面认真地履行好合同内容。
四、搞好安全生产。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是工会实施维护职能的基本点
1、工会要把安全工作写进集体合同中,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同时要强化安全工作管理规定,教育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并根据集体合同条款,结合实际地制定一些有效制度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培养职工的自我约束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工会组织不仅要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把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写入集体合同,而且要自觉组织职工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检查集体合同中安全活动内容,督促安全监察部门制订防范措施,并付诸实施。
2、企业行政和工会对合同中安全条款只有做到层层有人管、左右一盘棋、上下一条心,真抓实干,一抓到底,才能不折不扣地贯彻合同内容和制度。要强化安全监察体系;加大安全监察力度,重点是履行职责、现场巡查,随时发现和纠正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的行为,严格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保障体系和安全监察网络。工会不仅要渗透安全监察全过程,支持安监人员深人现场履行职能,而且要考核安全监察人员的工作实绩,奖励有贡献的有关人员,为实现安全周期和安全目标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3、严肃劳动纪律,规范职工行为。工会不仅要执行制度,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而且要深入车间、班组,深入工作现场,检查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为职工在安全生产管理上呐喊。
4、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工会应该不断组织开展安全知识培训、业务技术培训、安全技术规程考试考核。结合实际经常开展技术比武和岗位练兵活动;开展反事故演习活动;开展现场规程考试问答、现场技术表演、现场安规问答等活动。要强化企业生产安全标准的管理,坚持严格的竞赛考核制度。工会组织不仅要主持开展或参与各项竞赛比赛活动,而且要组织分析研究或探讨活动内容、活动方式以及活动效果。总结成绩、积累经验,促使行之有效的活动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和系统化。
5、严格安全生产奖励制度,行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做到赏罚分明。企业应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和风险抵押金制度,围绕安全生产总目标去铺平道路。工会组织不仅要实施监督和参与考核,提出建议和意见,而且要争取一定的权限,把握尺度,主持公道,反对安全制度流于形式或成为变相发放奖金。
6、坚持安全检查制度。在集体合同安全生产方面企业和工会应主要从组织、措施、责任、制度、物资、资金等方面进行检查。在时间上,要从本企业的特点出发,从月查、季查、重点查到基层班组每周活动日;从上级单位的季查、抽查到兄弟单位互查,都要认认真真地、扎扎实实地进行检查。在形式上,要做到检查有重点,抽查有目的,互查有标准,切忌走马观花,反对应付差事,杜绝提前通知打招呼。
五、建立有效的监督机构,是维护职能得以较好履行的根本
集体合同的签订不是目的,而只是手段,集体合同的最终落脚点,在于合同内容、条款的有效落实。为了保证集体合同的全面履行,必须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通过执法监督体系的建立,避免维护职能的盲从性和随意性,进而达到从整体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目的,以确保集体合同的认真落实和履行。
六、积极做好《劳动法》、《工会法》等各种法律的宣传工作是履行好维护职能的重要举措
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企业行政领导和工会所处的位置不同,他们往往认为,如果工会是代表职工方的,那我们行政方又是代表谁呢?难道我们就不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利益?在处理涉及职工的利益问题时双方就会存在意见分歧,工会方常常处于左右为难的境地。所以,提高广大职工群众,尤其是企业行政领导对工会地位、性质和作用的认识,提高他们对工会的自身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认识,改变他们的一些片面观念也迫在眼前。只有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劳动法》和《工会法》,使广大职工群众,尤其是企业行政领导对工会地位和《工会法》的真正理解,并使他们全力支持工会的工作,使广大职工群众和各级领导干部真正认识到工会是职工群众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工会的重要职能之一就是维护职能,同时也要使企业行政领导增强法制意识,支持工会依法履行维护职能,从而达到在企业里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职工队伍的稳定,使企业蓬勃健康地向前发展。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入进行和社会主义法律的日趋完善,工会定能依法认真履行好维护职能,并且做到“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达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在企业的两个文明建设中作出工会应有的积极贡献。
(作者单位:省广电集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