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工会组织建设,不断巩固党的阶级基础

——广东工会组织建设情况调查报告

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专题调研活动的通知》要求,广东省总工会根据全省工会工作实际,结合全国总工会部署的“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大调研,组成6个重点调研课题组,在2004年6—8月期间开展了关于广东工会组织建设情况专题调研。通过开展调研,我们深深感到,加强工会组织建设,不断推进固本强基工程,对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有着十分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是一项刻不容缓的政治任务和长期的战略任务。

一、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是巩固党的阶级基础的重要内容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广东是中国工人运动的摇篮,1923年成立的广东工会联合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广东工运的初期组织基础。1953年4月,广东省总工会正式成立,这是广东工人运动的一个里程碑。建国五十多年来,广东工会紧紧围绕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积极开展工作,为广东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突出贡献。改革开放以来,广东工会工作发生了巨大变化。特别是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全省工会工作取得明显进步,创造了许多宝贵经验,已经摸索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工会工作的一些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加强工会组织建设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作用也越来越突出。

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是巩固党的阶级基础的重要内容。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同时要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实际,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不断提高党的社会影响力。我国工人阶级是近代以来我国社会发展特别是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产物,具有严格的组织性纪律性和革命的坚定性彻底性等品格。我们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把自己定为中国工人阶级的政党,始终坚持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为保持自身的先进性奠定了坚实的阶级基础。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我国工人阶级队伍不断壮大,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日益提高,工人阶级的先进性也在发展,党的阶级基础不断增强。知识分子作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大大增强了工人阶级的科技文化素质。加强工会组织建设,不仅是夯实工会组织基础的需要,也是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必然要求。党是通过许多渠道把广大人民群众团结在自己的周围并带领他们不断前进的。在企事业单位,通过工会把广大职工组织起来,实际上就是把广大职工团结在党的周围。工会组织最大限度地把职工团结在自己的周围,就是巩固了党的阶级基础,扩大了党的群众基础,就是巩固了党的执政地位。因此,大力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就成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极为重要的内容。

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是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的需要。广东工人阶级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主力军,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立下了不朽功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广东在改革中崛起,在开放中发展,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令人振奋的成就。1978年到2002年,国内生产总值从185亿元增加到11674亿元,翻了4番多;2003年国内生产总值比上年又增长13.69%,创近8年来的新高。这些成就的取得,是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历届省委、省政府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广东工人阶级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的结果。从形势的发展要求看,必须长期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发展阶段。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在本世纪头20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广东省委在九届二次全会上提出了奋斗目标:到2010年,全省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比2001年翻一番,珠江三角洲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2020年,全省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要比2010年再翻一番,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去年春天,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广东时要求广东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继续当好排头兵。在历史发展的关键时期,工会组织职工参与管理国家、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的任务更加繁重,作用更加突出,地位更加重要。因此,大力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就成为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极端重要的内在需要。

2003年11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同志在省委常委会上明确指出:“广东工会要加快组织发展,凡有工人的地方,工会干部就要进去。”要“突出组织发展,占领阵地,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这一指示不但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指明了方向,而且深刻地指明了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的重大政治意义——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广东工会就必须大力实施固本强基工程,全面推进基层工会组织建设,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兴国的阶级基础。

二、广东工会组织建设的特点和经验

近几年,广东工会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工会十四大精神,按照“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思路,大力推进全省工会组织建设,使我省工会组织建设实现了突破性进展。概括起来,我省工会组建工作主要有这样几个特点:

一是提前超额完成全总下达的三年组建任务。通过开展大规模、突击性的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大胆创新组建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组织体制,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工会运作、各方配合”的工作格局,有效提高了工会组建率和职工入会率,提前超额完成全总下达的三年组建任务。在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的同时,及时重建和巩固国有集体改制企业工会。目前,全省工会组织覆盖企事业单位28万家,工会会员达到950万人,分别是1999年的6倍和1.8倍。

二是省总工会结合实际,提出“有一家纳税企业,就建立一家基层工会;有一份劳动合同,就发展一个会员”的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工作长效机制,推动了工会组建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是工会组织基础进一步夯实。在全省开展了争创“十百千”先进单位活动,在全省33个单位进行了固本强基试点工作,树立了一批市、县(区)、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村、行业工联会、企业工会等不同层次的先进典型,总结了一批工会组织建设、集体合同、民主管理、厂务公开、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新鲜经验,制定了非公有制企业、国有集体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不同所有制的基层工会建设职工之家的标准。通过深入开展固本强基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全面推进了县(区)、镇(街道)、村、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基层工会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几年来,广东工会大力实施固本强基工程,加强全省工会组织建设,并形成了如下几条经验——

一是抓组建,这是广东工会不断推进固本强基工程的前提。各级工会认真贯彻去年11月全省基层工会固本强基现场会的精神,大力提高组建率和入会率,深入开展固本强基建设职工之家活动。通过在全省33个基层工会继续深入开展固本强基试点工作,全面推进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

二是抓机制,这是广东工会不断推进固本强基工程的保证。首先,建立完善职代会制度。在公有制企业,主要通过开展厂务公开,强化职工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工作;在非公有制企业,大力推行区域性职工代表大会,形成“村(工业园区)企业职工代表”两级民主管理网络,提高非公有制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制度的覆盖率,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协商权和监督权。其次,坚持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在非公有制企业集中地区,大力推行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提高集体合同的覆盖率。积极推进签订单项性集体协议,着力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再次,建立政府(行政)联系工会工作会议制度,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在省、市、县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有效运作的基础上,依托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将三方协商机制延伸至镇、村一级。

三是抓维权,这是广东工会不断推进固本强基工程的根本。广东工会积极创新维权方式,坚持履行依法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认真贯彻实施《工会法》,积极促进省人大通过《广东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开展的《工会法》执法大检查,从宏观源头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协助政府,督促企业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2003年9月28日的重要指示,坚决纠正那些无故克扣职工工资、随意延长劳动时间、漠视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侵犯职工人身权利等突出问题。抓好广州地区的“工会185维权热线”试点工作,全省其他各市的“工会185维权热线”成熟一个,开通一个,力争用1—2年的时间在全省形成“工会185维权热线”网络。

三、问题和建议

回顾几年来的工作,我省工会组织建设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同时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发展会员的任务依然很重,离最大限度地把广大职工团结到工会中来的要求仍有差距,需要认真加以解决。一是仍有一部分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没有建立工会组织,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加入工会的人会率还比较低。目前,我省的工会组建率和职工人会率还不很高,工会组建率为39%,职工人会率为63%。许多非公有制企业老板认为工会是和他对立的,不愿成立工会,甚至一些本身是人大、政协代表的企业老板都拒绝成立工会组织,一些大型的跨国公司如深圳的沃尔玛公司,仍然拒绝建立工会组织。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流动性大,工会意识淡薄,对入会持无所谓的态度。二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断有新企业诞生,但尚未建立工会组织。三是一地方党政领导对工会组建工作的认识不到位认为会影响投资环境。四是一些基层工会活力不强,工会基层组织快速发展与其工作基础薄弱的矛盾日益突出,工会基层组织作用的发挥与职工群众的期望差距较大的问题普遍存在。五是对工会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传统的工会工作领域萎缩,但向其他领域拓宽、占领的情况不够,等等。这些情况表明,工会实施固本强基工程,推进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执政地位,仍然是我省工会工作面临的紧迫课题。

为切实解决我省工会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不断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广东工会紧密围绕中央和省委中心工作,认真结合全省工会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是推进对新时期工会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的深化。我们认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应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对我省工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特点以及重要性和紧迫性有一个清醒和深刻的认识,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抓好工会工作,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和职工利益代表者和维护者的作用,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加快我省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二是推进党工共建工作深入开展,切实做好2004年第四季度与省委组织部共同召开的党工共建工作会议的筹备工作。建议省、市、县党委专门成立党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党群的副书记担任组长,各级党委的办公厅(室)、组织部、宣传部,各级政府的工商、外经贸、劳动和社会保障、地税等部门和工会为成员单位,负责党工共建工作的领导、协调和指导工作,及时研究有关重大问题,制定政策措施,提出工作要求,按照“党建带工建,党建工建双丰收”的工作思路,把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固本强基工作中,统一布置、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并建立健全工会向党委汇报工作和党委研究工会工作重大问题的制度,各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有力推动党工共建工作深入开展。

三是推进机制的进一步完善。第一,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最近下发的关于厂务公开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实行厂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加大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工作力度。第二,要积极宣传贯彻新的《集体合同规定》,大力推广专项集体合同和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办法,提高履约率和增强实效性。第三,建议省委下发文件理顺镇(乡)工会体制,对镇乡工会的组织形式、干部配备等问题作出规定,规定镇乡工会一般由党群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兼任工会主席,并配备一名专职工会副主席。第四,建议在珠江三角洲发达地区选择一些镇,作为推行乡镇工会代表常任制的试点,在广州、深圳等一些外资企业较多的城市选择一些有代表性的外资企业,作为推行选派工会主席、费用由上级工会负责的试点,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广。第五,大力加强镇(街道)、村(社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建设。我省70%以上的基层组织分布在镇(街道)、村(社区)、开发区(工业园区),这一级的工会组织面向基层,承上启下,是重要的中间环节。要从构建组织机构、配备工会干部、规范工作制度等方面,加强这一级工会的规范化建设。要转变观念,拓宽视野,“专兼群”相结合,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会工作者,壮大工会积极分子和志愿者队伍,探索一条工会干部兼职化、社会化的新路子。镇、村、工业园区工会要把基层工会难以承担的部分维权职能承担起来,充分发挥作用。

四是推进依法维权工作,切实履行维护基本职责。第一,加大源头参与力度,表达好职工合法权益。要积极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研究制订,充分反映职工群众的意愿。要主动争取各级人大和政协支持,加强执法监督和民主监督。认真做好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劳动法》、《工会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等法律的普法宣传,继续开展“送法上门”活动,使广大职工群众懂法、守法、用法,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与依法维权的能力。第二,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制度,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要健全完善工会法律监督组织和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提高调解工作质量和水平,把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第三,切实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解决好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目前,我省进城务工人员已达1200多万人,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是一项重要任务。要密切配合政府有关部门,重点解决好那些无故克扣职工工资、随意延长劳动时间、漠视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侵犯职工人身权利等突出问题,对那些严重侵犯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事件,不仅要依法查处,还要在坚持有基本事实、有法律根据、有处理措施的前提下进行新闻曝光。第四,大力加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帮扶中心的运行机制是在党委直接领导下,形成党政工及有关单位共同参与的有效运行的大帮扶格局。各地要继续坚持工会助学、法律援助等行之有效的帮扶办法,同时要整合社会各方面的资源,建立内外协调机制,多渠道筹集帮扶资金,提高帮扶能力。开展送温暖活动,不断完善送温暖回访督办落实制度。协助政府做好再就业工作,积极推动国家有关再就业政策的贯彻落实,发挥工会优势,加强下岗失业人员就业技能培训,做好职业介绍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会就业服务体系,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创造条件。推进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困难职工的基本情况,积极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两个确保”、“一个低保”工作,大力宣传推广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积极做好职工互助互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