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基层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
省总《实施细则》规定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标准为上限,标准高空间大,这并不意味着每个基层工会都能执行上限,基层工会要根据自身的经费实力,在上限范围内确定一个合理的标准。
2017年12月15日,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印发了《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下称《办法》)。2018年1月28日,省总工会下发了《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下称《实施细则》)。这些职工集体福利新规的出台,回应了基层关切,反映了职工心声,得到了社会关注,使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下面,结合全总《办法》、省总《实施细则》的实施实际,本文将就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谈几点认识。
坚持工会经费独立管理
工会经费独立管理,是法律法规赋予工会组织的职能。独立管理工会经费,首先要有独立的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工会法》规定,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单独开立账户,独立进行核算。工会成立后要根据全总《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取得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并凭此证书办理银行账户开户手续,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不允许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财务或党、团等其他组织财务合并账户集中核算,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也不允许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
加强工会经费预算管理
《工会法》明确规定,“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工会预算是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重要手段,是工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预算是反映年度内工会工作的活动范围、工作重点、工作内容,是工会工作计划的资金反映,是实现工作计划的财务保证。因此,加强工会经费收支预算管理,有利于把经费的需要和财力的可能有机结合起来,使工会的财务收支活动更加有计划进行,减少或杜绝开支的随意性和盲目性,有效防控工会财务风险,提高工会财务管理水平和经费使用绩效。
近几年,我们对基层经审和工作调研发现,一些基层工会没有较好地执行预算管理,基层工会存在“重决算、轻预算”现象较普遍,一些基层工会预算基本上是参照上年决算数据编制,没有考虑本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没有结合经费收入实际来编制,随意性较大,缺乏可操作性;有的预算编制过程没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没经工会讨论通过和经审会审查通过;有的日常活动支出没以预算为依据,常有超预算支出现象;也有一些基层工会组织职工活动少,经费完成率较低,经费结余过多;也有一些基层工会存在已预算未开支或无预算开支的情况。
工会经费收支必须要有预算,必须建立和严格执行预算制度。编制工会收支预算,要遵循“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精细高效”原则,将单位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总《办法》和省总《实施细则》,明确工会经费的收支范围,收入包括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上级工会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等七个方面,支出范围包括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等六方面。
基层工会编制预算要充分体现本单位的特点、工会计划、职工活动项目和经费的实力,据据全总《办法》和省总《实施细则》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精打细算、量入为出、统筹安排、科学合理安排经费支出结构和保障重点,依法依规落实好职工集体福利。
省总《实施细则》有三大特点,一是标准高空间大;二是惠及职工面广;三是突出主责主业。省总《实施细则》规定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标准为上限,标准高空间大,这并不意味着每个基层工会都能执行上限,因此,基层工会要根据自身的经费实力,在上限范围内确定一个合理的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职工集体福利项目标准。必须做到“四个严格四个严禁”。
工会经费收支预算草案按程序经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经审会审查通过,报上一级工会审批或备案后,应当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更改支出项目,提高支出标准。坚决杜绝不认真执行预算,盲目追加预算,甚至预算外违规运作资金,任意扩大开支范围等问题的发生。若预算执行中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必须调整预算的,应当严格控制,一般情况下的项目变更或者小额增支,经工会领导批准后可在预算内的预备费中调剂使用;遇到特殊情况需要突破预算收支总额的,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按预算编制审批程序报批或备案。
完善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基层工会要坚持以法治理念开展财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根据有关财经法规、工会财务制度和上级工会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需要,研究制定并逐步完善内部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对各项支出的管理和控制,有效地约束工会财务经济行为,做到依法管财,有章可循,按章办事,确保国家财经纪律和工会财务制度落实,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钱。
财务管理制度要覆盖收支全过程,按规定正确划分经费收支范围,明确经费开支项目和执行标准,完善支出审核、审批和会计核算财务处理程序,建立健全经费收支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制度,以及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上一级工会报告制度。基层工会的各项开支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日常支出根据上级工会批准或备案的预算,由工会主席审批,重大经费开支实行集体研究决定。不断规范费用报销的审核、审批手续,原始凭证必须合法、真实、有效,并按照规定附官批单、明细清单、合同(协议)、签收单等附件。上级工会补助收入等专项资金,要按照上级工会规定的项目和用途使用,不得挤占、挪用或超范围、超标准使用,并在当年度使用完毕。
基层工会要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工会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以及单位的规章制度,坚决抵制各种违规违纪现象。工会主席要积极支持财务人员按章办事,对不符合要求的报销事项,工会主席应当不予审批。工会财务人员要加强学习,吃透相关制度规定,严格制度办事,坚持原则,不谋私利,对不合规开支,要敢于指出,敢于纠正。经费收支情况每年至少一次向职工公布,接受经审会和工会会员、职工群众的监督,自觉接受上级工会利经审部门的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
作者单位:佛山市顺德区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