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工会法》第六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必须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第六条明确规定了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简称维权)。同时《工会法》也明确了工会维权的前提是: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而要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关键在人,即工会的各级工会干部。《工会法》已明示了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那么我们工会干部的基本职责就是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一、坚持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首先,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性质和宗旨的体现。工会组织是社会经济矛盾的产物,在企业就是劳资矛盾斗争的产物。在资本主义社会,工人阶级从它诞生的第一天起,就受到资产阶级的残酷压迫和剥削,工人群众为了形成整体和集中的强大力量,更好地保护和争取自身的利益,才自愿联合起来,成立工会组织。马克思指出:“争取和保护工人阶级的利益,是工会产生和一切活动的宗旨。”《工会法》第二条规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中国工会组织从它登上历史舞台开始,就高高举起了维护职工利益的战斗旗帜,中国工人阶级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为维护中国工人的根本利益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为中国革命的胜利和成功建立了不朽的功勋。历中事实证明,中国工会的性质和宗旨一直都不变。
第二,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党和政府的期望和要求。我们党历来重视工会工作,强调工会组织要发挥代表和维护作用。邓小平同志在中国工会九大致词中要求:“工会要为工人的民主利益奋斗。”“工会要努力保障工人的福利。”“必须联系群众,使广大工人都感到工会确实是工人自己的组织,是工人信得过的,能替工人说话和办事的组织。”1993年10月24日,江泽民同志在接见中国工会十二次代表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时说:“工会要及时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胡锦涛同志在全国总工会十三届二次执委会议上强调:“维权是最大最重要的政治。”尉健行同志在山东视察工作时强调:如果工会不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党和国家领导人这些重要论述和指示,都深刻地阐明和强调了一个共同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工会一定要代表和维护好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因此,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党委、政府对工会的期望和要求。
第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经济出现了所有制的多元化、经营形式的多样化、产权关系的明晰化、利益分配的差别化、企业行为的自主化、劳动关系的市场化和契约化、市场竞争的激烈化,企业为了提高生存能力和竞争能力,在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同时,往往忽视了劳动者的利益,劳资纠纷也随之增多。在建立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由于劳动关系不规范,劳动者往往处于弱者地位,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情况下,劳动者更加希望工会为他们撑腰,解决实际困难。
第四,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职工的愿望和要求。职工在企业劳动关系中,一般处于弱者一方,更需要工会为职工说话办事。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也断出现。民营经济、私人企业的不断发展,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争议等问题也渐显突出。因此,广大职工迫切要求工会为他们撑腰讲话,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由此可见,随着我国各项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工会维权工作越来越显示出其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不断创新维权工作的载体和途径
王兆国同志在全总十四届主席团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讲话指出:“今后工会在维权方面,一定要努力做到声音更响,力度更大,措施更加得力,效果更加明显。”这对维权工作从力度、措施和效果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我们要不断创新维权工作的载体和途径,进一步探索创新工会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社会利益关系,有效表达和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载体和途径。①源头上加大参与的力度。企业在改制方案的制订时,要将全体职工的合法意愿反映到改制方案上,并通过职代会这一有效载体,确保涉及职工切身合法利益得到保护;②上级工会组织要加大检查力度。特别是《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在企业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创新信访工作。信访工作是工会工作的一个窗口,也是维权工作的重要途径之一。在做好信访工作中,要不断创新信访工作方法。如变上访为主动下访、变事后维权为事前维权、开设维权热线电话等。积极创建学习型职工队伍,提高职工素质,增强依法办事意识。目前较为普遍的事后维权就是因为职工的法律知识缺乏、法律意识薄弱。为此,我们要在职工队伍中创建学习型职工队伍,通过学习,不断丰富职工的法律知识,提高职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三、以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去做好维权工作
“群众利益无小事”就是要求我们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做好各项工作。在维权工作中,特别是信访工作,要坚持以理服人,以情动人,依法办理。以情动人,就要突出强调以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就要学会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把上访职工群众当成自己的亲人来看待,把他们的困难当作自己的困难,认真听取他们的诉求;就要做过细的思想工作,用心与群众说话,真诚与群众对话,实事求是地研究和解决问题;还要对职工群众有一个好态度,使职工群众从我们的工作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具体做到:笑脸相迎,热茶款待,耐心倾听,细心解释。能够当面解释的,就耐心做好解释工作,不能即时解决的,留下联系电话,一有解决方案,即时联系当事人。以理服人,就要多做引导和调解工作,多做释疑解难、化解矛盾的工作。要摆正与上访职工群众的关系,平等相待,不能摆架子,耍权威。依法办事,就要把信访纳入法治轨道,坚持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原则,教育和引导职工群众依法表达自己的诉求,并最终遵循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工会的信访工作是工会工作一个窗口,好坏直接影响工会的形象。因此,我们一定要以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带着感情去做好工会的维权工作。
(作者单位:云浮市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