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代会制度与时俱进的思考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在国企改制、改组,改革创新进程中,以职代会制度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工会作为职代会办事机构,在组织引导企业民主管理活动上始终坚持党委领导,服务大局,尊重民意,促进改革发展稳定为前提和原则,得到党政领导的支持,从而维护了职工民主参政地位和合法权益,保证了深化改革顺利推进。同时,根据企业领导体制转变和企业劳动关系变化的新情况,逐步拓展了民主管理新领域,创造了一些新的形式,如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集体合同执行评估制度、领导干部述职民主测评制度、厂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等,并发挥了良好作用。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大力推进民主政治,立法确认人权,以及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职工民主意识、人权意识日益强化,职工利益需求从生存、温饱转向追求人的全面发展,有了更新更多的需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维系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如何保障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权利的实现,这是对民主管理工作的新挑战,也是职代会制度要与时俱进的新课题。从当前企业民主管理的运作状况考察,笔者认为,职代会制度应以坚持基本形式为底线,以形势发展为契机,以创新机制为突破口,推进企业民主管理与时代同步发展。
一是职代会议程要充实创新。确定议程是开好职代会的重要基础和前提。因此,在筹备大会前要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掌握当前职工关注企业改革发展的问题和解决自身权益的要求,结合形势和任务,来确定本届(次)职代会的主要议程。要用科学发展观来审视我们的民主管理工作,创新发展职代会制度,突破传统议程的框框,不必拘泥于既定做法而缠足不前。只有不断充实创新职代会议程,赋于新内容,拓展新空间,才能切实维护职工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同时也才能吸引职工关注并自觉参与其中。
二是职代会职权要切实运用。提出落实职代会职权是一个比较抽象的概念,关键是职代会职权的运用到位。因此,要运用审议建议权,防止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要运用审查同意或否决权,对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实行监督;要运用对职工生活福利问题的审议决定权,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要运用评议监督和推荐选举权,促进企业干部作风建设和领导班子廉政建设。还要运用在职代会上审议通过和签订集体合同,使企业劳动关系调节措施制度化、刚性化。总之,只有切实运用,规范操作,才能实现职代会职权的全面落实。
三是职代会表决要实行票决制。长期以来,职代会通常采用举手的方式来表决议案,众目睽睽之下举手,往往是一致通过,连弃权都没有,其真实性值得质疑。为了真实体现职工代表的意愿或评价意见,必须推行职代会表决实行票决制。凡是有条件的企业单位都应改变职代会举手表决为无记名投票表决。实行投票或按表决器表决,可消除职工代表顾虑,从而更准确、客观地反映职工代表的真实想法和意见建议。
四是要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述职制度。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是由职代会推选进入企业高层参与决策和监督的职工代表,具有代表和维护广大职工利益的使命。他们受职代会委派,必须向职代会报告工作,并接受职代会的监督。因此,要求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向职代会述职顺理成章。他们应本着对股东、企业和职工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参与,大胆监督,依法行使职权,发挥普通职工代表所不能企及、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应规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不得发表与职代会决议不同的意见。为显示角色形象,在推选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上,应明确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以职工代表身份参加董事会、监事会。
五是要逐步推行职工代表直选制。民主选举是民主政治的一项表现形式。随着社会民主进程的发展,推选代表越来越显示其重要性。选准选好代表本身就是民主活动的前提。那种把选代表当评先,把当代表当荣誉的观念已不合时宜。现代科技、信息迅猛发展,当今世界已进入知识经济时代。市场经济激烈竞争和现代企业管理理念都对职工代表素质提出更高要求,职工群众更希望选出懂政策、会表达、善维护的代言人。有鉴于此,逐步推行职工代表直选制十分必要。直选办法应由选举单位(片区)按法定职代会代表构成的比例,分类确定应选代表人数,然后进行直接投票选举,改变以往选举代表先提出候选人,再进行差额、等额选举的做法。
(作者单位:广东三茂铁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