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困难职工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2004年11月26日)
同志们:
今天召开省困难职工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领导小组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研究讨论省委拟下发的进一步加强帮扶工作的意见。会议开得很好。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就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归根到底就是要不断把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胡锦涛总书记去年在视察广东时反复强调: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必须落实到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具体措施上来,落实到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的工作中去。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有效地整合利用现有的资源为困难职工提供最直接最便捷的服务,及时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是具体体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
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广东的必然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们的多方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省委九届五次全会提出要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法治社会、和谐广东,实现富裕安康。切实解决好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是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能否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直接关系着我省能否实现和谐社会。只有认真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真正把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落实到每一家困难企业、每一个困难家庭和每一位困难群众,才能使他们切实感受到社会主义的温暖,切实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才能更好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任务。切实解决好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是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题中之义。近年来,我省在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问题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去年,省级财政支出410.61亿元,其中安排资金12.44亿元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问题;全省新增城镇就业岗位96.6万个,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37.4万人;在全省实施的“十项民心工程”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任务依然艰巨。由于全省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部分职工生活还比较困难,急需得到帮扶救助。对于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来说,解决好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并通过切实可行的措施,帮助他们脱贫致富,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任务。
各级党委、政府要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它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进一步在改革发展中保障好职工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团结和动员广大职工群众投身改革和建设,为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加强领导。建立党政工及有关单位共同参与、有效运作的大帮扶格局
解决困难职工生产生活问题情况复杂,涉及面广,成立省困难职工帮扶领导小组的目的就是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形成在党委直接领导下,党政工及有关单位共同参与、有效运作的大帮扶格局。这是我省帮扶困难职工工作的机制创新,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的充分肯定。去年以来,我省各地工会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建立了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立足于“拾遗补缺、救急济难、排解矛盾”,为困难职工提供来信来访、政策咨询、法律援助、基本生活救助、职业培训和就业介绍、医疗互助、子女助学、追讨欠薪等方面的“一站式”帮扶和服务,成为为困难职工办实事的一个重要载体。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普遍建立了帮扶(中心)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工会工作的党委领导担任组长,联系工会工作的政府领导和工会主席担任副组长,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为帮扶中心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如韶关、珠海、梅州和蕉岭县、香洲区等地由党群副书记任组长,副市长、县长和工会主席任副组长,劳动、民政、财政、卫生、文教、司法等单位为成员,组成领导小组,形成党政工及有关单位共同参与的大帮扶格局,效果很好。
今后,要在取得成绩的基础上,一是各市、县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完善党政工及有关单位参与的大帮扶格局,来成立的,要尽快成立:已经成立的,要积极开展工作,发挥作用。各有关部门要支持、帮助工会建好这个载体,充分发挥帮扶中心为党委政府分忧、为职工群众解难的作用。二是各地党委、政府领导要定期听取帮扶中心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协调好政府有关部门与工会的关系。三是各有关部门在政策、资金、信息等方面给予帮扶中心大力支持和帮助。
三、通力合作,努力提高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实际效果
帮扶困难职工是一项系统工程,任务很重,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务求实效,狠抓落实。
一是明确职责,保证工作到位。工会、劳动、财政、民政、教育、卫生、司法、国资、信访、房管、工商、税务等部门要把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按照省困难职工帮扶领导小组制订的工作责任制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帮扶工作扎实开展。
二是落实政策,保证措施到位。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调研,认真分析研究,在帮扶救助困难职工方面有哪些政策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还需要制定什么政策来进一步帮扶困难职工,确保各项措施的全面落实。
三是密切配合,保证效果到位。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务求实效,尽职尽责做好工作。今后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开一次会,研究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涉及困难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小组会议确定的各项决定和工作部署,推动帮扶工作向纵深发展。